在孩子出生之前,我就對中國曆史上著名神童的故事印象非常深刻。例如,駱賓王6歲寫《詠鵝》詩;李白“五歲誦六甲,十歲觀百家”;杜甫“七齡思即壯,開口詠鳳凰”;梁啟超4歲精讀四書,6歲讀完五經,11歲考上秀才,等等。所有這些都讓我想到,我是不是也可以對自己的孩子進行智力的早期開發呢?
說實話,我當時根本沒有聽說過早期教育這個概念,所以在決定對孩子進行早期智力開發時,我曾想到三種可能的後果:其一,早期教育不僅使孩子的智力提早開發,而且有利於大腦功能更好地開發利用;其二,早期教育僅僅是智力提早開發,對大腦功能的發展利用並無實質性好處,隻是時間提早而已;其三,早期教育雖然表麵上促進了智力開發,但實質上打亂了大腦的正常發育,因此是得不償失的“拔苗助長”的做法。
在看了大量名人傳記和有關書籍之後,我雖然也一度陷入矛盾之中,但是,最終我還是堅持“走自己的路”,也就是說,在孩子出生之後,我們堅定地選擇了早教。我們深知,任何一種偉大的追求都不可能是毫無風險的,人類的每一次成功都是勇敢的失敗者的屍骨鋪成的。作為追求奇跡的人,我一生都在冒險,從來都是把風險置之度外。
我們當時認為,第二種結果是可以指望的,也就是說,良好的早期教育至少可以提早孩子的智力發育時間,從而為孩子爭取到寶貴的黃金歲月。這種結果非常符合我們當時“追趕時間”的心態(我們希望從孩子身上追回自己因生不逢時而失去的年華)。說句實在話,在那段生存問題大於發展問題的苦難歲月裏,如果不是出於心靈深處的一種強烈欲望,我們是不可能在別人的說教下去策劃幾十年後才能見成效的工作的。
我們的早期教育是從數字教學開始的,3歲之後才教一些常用的漢字。據我們所知,曆史上的神童早教成功大都得益於識字教育,而我們的早教成績主要通過數學訓練取得。這種方法究竟科學不科學,我們不得而知,但確實為我們的孩子帶來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孩子的嬰兒階段,最初輸入語言信息時,我們就是用數字。以教天文為例,我們在他下巴上劃一下,就念“一”;劃二下,就念“二”……兩三個月時,就輕打他的手心,邊打邊念“一、二、三、四、五”,然後在他手心上輕輕地刮幾下。這樣的動作每天重複多次,他竟感興趣了,8個多月他自己就能按順序念出1—5的全部數字。
天文的識字教育也是從數字開始的。1歲多一點兒就能認識1—10的阿拉伯數字,然後是一至十的中文數字,再後來是壹至拾的大寫數字。我們用硬紙板做成小小的四方塊,每一塊上寫著一個數字,背後畫上對應的幾點,一個一個教他認,認不出來的時候,讓他看後麵的點數。沒過多久,他就把這些數字全認出來了。
正當我們著手對孩子進行更多的數學訓練時,偶然遇到一位多年不見的在教育界工作的朋友,他為我能活到今天而且結婚生子感到特別高興。當談到孩子的早期教育問題時,他大力反對我的數學訓練方法,並向我們介紹了盧梭的自然教育理論。
所謂自然教育理論,就是指遵循自然原則,對兒童進行分階段教育,教育要與兒童各個階段的身心發展相一致,不能超前,也不要誤過最佳教育時間。這樣美好的理論乍聽起來似乎是無懈可擊的,因為精通科學的人都知道,人類的任何一種活動都不能違背大自然的法則,否則必將受到大自然的無情懲罰,這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
因此,我沒有理由不去考慮盧梭的自然教育理論,更沒有理由拒絕朋友的善意忠告。但是,我仔細分析盧梭的理論之後,發現這裏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有待解決:對人類來說,究竟什麼樣的教育與兒童各個階段的身心發展相一致?怎樣的教育會過於超前,又如何才不致錯過最佳教育時間?
盧梭正是在這個關鍵問題上失之武斷。他在沒有關於大腦功能發育的科學數據支持的情況下,提出各個階段相對應的教育方法,認為12歲之前是孩子的“理性”睡眠時期,這一階段隻能以感覺經驗認識世界,讓孩子用感覺器官去感受、去摸、去看、去聽,而不應該運用讀書等理性手段來改變他身心的自然發展。因此,他提出12歲之前絕不讀書,不希望造就年紀輕輕的博士和老態龍鍾的兒童。
我們無意判斷盧梭的教育理論是否正確,但有一點是堅決持保留態度的,即他所說的12歲之前是“理性”睡眠時期,12歲之前絕不讀書,在我們看來是一種主觀臆斷,並非嚴格的科學結論,我們不能輕信。萬一錯了,豈不錯過了孩子的最佳教育時間嗎?而不要錯過最佳教育時間又正好是盧梭教育理論的精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