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本校與他校的界限,常為之通盤打算,求其合理化。是時北大設文、理、工、法、商五科,而北洋大學亦有工、法兩科;北京又有一工業專門學校,都是國立的。我以為無此重複的必要,主張以北大的工科並入北洋,而北洋之法科,刻期停辦。得北洋大學校長同意及教育部核準,把土木工與礦冶工並到北洋去了。把工科省下來的經費,用在理科上。我本來想把法科與法專並成一科,專授法律,但是沒有成功。我覺得那時候的商科,毫無設備,僅有一種普通商業學教課,於是並入法科,使已有的學生畢業後停止。
我那時候有一個理想,以為文理兩科,是農、工、醫、藥、法、商等應用科學的基礎,而這些應用科學的研究時期,仍然要歸到文理兩科來。所以文理兩科,必須設各種的研究所;而此兩科的教員與畢業生必有若幹人是終身在研究所工作,兼任教員,而不願往別種機關去的。所以完全的大學,當然各科並設,有互相關聯的便利。若無此能力,則不妨有一大學專辦文理兩科,名為本科,而其他應用各科,可辦專科的高等學校,如德法等國的成例。以表示學與術的區別。因為北大的校舍與經費,決沒有兼辦各種應用科學的可能,所以想把法律分出去,而編為本科大學;然沒有達到目的。
那時候我又有一個理想,以為文理是不能分科的,例如文科的哲學,必植基於自然科學;而理科學者最後的假定,亦往往牽涉哲學。從前心理學附入哲學,而現在用實驗法,應列入理科;教育學與美學,也漸用實驗法,有同一趨勢。地理學的人文方麵,應屬文科,而地質天文等方麵屬理科。曆史學自有史以來,屬文科,而推原於地質學的冰期與宇宙生成論,則屬於理科。所以把北大的三科界限撤去而列為十四係,廢學長,設係主任。
我素來不讚成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孔氏”的主張。清代教育宗旨有“尊孔”一款,已於民元在教育部宣布教育方針時說它不合用了。到北大後,凡是主張文學革命的人,沒有不同時主張思想自由的;因而為外間守舊者所反對。適有趙體孟君以編印明遺老劉應秋先生遺集,貽我一函,囑約梁任公、章太炎、林琴南諸君品題;我為分別發函後,林君複函,列舉彼對於北大懷疑諸點。我複一函,與他辯。這兩函頗可窺見那時候兩種不同的見解,所以抄在下麵:
……
這兩函雖僅為文化一方麵之攻擊與辯護,然北大已成為眾矢之的,是無可疑了。越四十餘日,而有五四運動。我對於學生運動,素有一種成見,以為學生在學校裏麵,應以求學為最大目的,不應有何等政治的組織。其有年在二十歲以上,對於政治有特殊興趣者,可以個人資格參加政治團體,不必牽涉學校。所以民國七年夏間,北京各校學生,曾為外交問題,結隊遊行,向總統府請願;當北大學生出發時,我曾力阻他們,他們一定要參與;我因此引咎辭職。經慰留而罷。到八年五月四日,學生又有不簽字於巴黎和約與罷免親日派曹、陸、章的主張,仍以結隊遊行為表示,我也就不去阻止他們了。他們因憤激的緣故,遂有焚曹汝霖住宅及攢毆章宗祥的事,學生被警廳逮捕者數十人,各校皆有,而北大學生居多數。我與各專門學校的校長向警廳力保,始釋放。但被拘的雖已保釋,而學生尚抱再接再厲的決心,政府亦且持不做不休的態度。都中宣傳政府將明令免我職而以馬其昶君任北大校長,我恐若因此增加學生對於政府的糾紛,我個人且將有運動學生保持地位的嫌疑,不可以不速去。乃一麵呈政府,引咎辭職;一麵秘密出京,時為五月九日。
那時候學生仍每日分隊出去演講,政府逐隊逮捕,因人數太多,就把學生都監禁在北大第三院。北京學生受了這樣大的壓迫,於是引起全國學生的罷課,而且引起各大都會工商界的同情與公憤,將以罷工罷市為同樣之要求。政府知勢不可侮,乃釋放被逮諸生,決定不簽和約,罷免曹、陸、章,於是五四運動之目的完全達到了。
五四運動之目的既達,北京各校的秩序均恢複,獨北大因校長辭職問題,又起了多少糾紛。政府曾一度任命胡次珊君繼任,而為學生所反對,不能到校;各方麵都要我複職。我離校時本預定決不回去;不但為校務的困難,實因校務以外,常常有許多不相幹的纏繞,度一種勞而無功的生活,所以啟事上有“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等語。但是隔了幾個月,校中的糾紛,仍在非我回校不能解決的狀態中,我不得已,乃允回校。回校以前,先發表一文,告北京大學學生及全國學生聯合會,告以學生救國,重在專研學術,不可常為救國運動而犧牲。到校後,在全體學生歡迎會演說,說明德國大學學長、校長均每年一換,由教授會公舉;校長且由神學、醫學、法學、哲學四科之教授輪值;從未生過糾紛,完全是教授治校的成績。北大此後亦當組成健全的教授會,使學校決不因校長一人的去留而起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