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找周佳寧,你在這裏有沒有看到過她?”
吳飛露出恍然的表情,放鬆一笑,壓在肚子裏的話也大方說了出來:“我剛剛其實就想問你,你跟周佳寧還有沒有聯係。她來了有幾天了,還在我店裏吃過幾次飯呢,聽她說是住在景區靠湖那邊的度假村裏麵。”
關其深立刻站了起來,“度假村怎麼走?”
吳飛拉住他的手,把他按回位子裏,笑道:“你先別著急,如果她沒走,這個時候也不一定在度假村。我看她這幾天一個山頭一個山頭的跑,下來的時候天都晚了,現在指不定在哪座山峰上。你在我這裏吃個飯,回頭我陪你去找她。”
關其深疑惑地問:“她一個山頭一個山頭的跑?”
“是啊,都是我們以前跑過的路線。”
吳飛小心看了關其深一眼,忍不住問:“你們兩個,現在是什麼狀況?我看她也是一個人跑來,那天她吃飯的時候還問我,原來山上那塊姻緣石還在不在。”
姻緣石,原來是溪澗的一塊巨型天然石壁,不知是誰開的頭,在壁上刻下情侶二人的名字,久而久之,那上麵的名字越來越多,石壁也被戲稱為“姻緣石”。
關其深有些恍惚,腦子裏的那些關於昨天的記憶,愈發變得清晰起來。
“姻緣石還在嗎?”他也下意識問。
“在,現在已經被正式設置成一處景點了。你要仔細找的話,沒準還能找到你們倆的名字呢。”
他忽然間,像是有一點明白了,她的心思。
“這邊除了度假村,哪裏還可以住宿?”
吳飛笑道:“你要是不見外的話,就住我家吧。”疑惑之餘,忍不住問:“不過,你不打算去找周佳寧了?”
否則為什麼不去度假村裏住?
關其深回了她一個笑,說:“至少在她結束旅行之前,我不會打擾她。”
傅歡因為泄了密心虛,就給佳寧發短息,告訴她關其深也去了寧山的消息。
不過佳寧來了幾天,一次也沒有與他碰上。
白天她的手機一直關機,到了晚上她坐在房間的床上,一條一條地翻著短信,除了傅歡發來的信息,還有幾條是未接來電的提示,都是來自同一個人。
盡管都是一樣的短信,也無什麼實質性的內容,她還是一條條地認真打開,看著來電的時間。
來寧山已是第三天了,想看的地方都已經看過,等明天早上她去朝霞峰看過日出,就決定回去了。
一夜輾轉,還好有定鬧鍾,起床的時候,屋外還是蒙蒙亮。
她簡單洗漱了一下之後,換了球鞋挎上背包輕裝出門去。
朝霞峰據說是所有山峰裏最高的一處,如今也被設置成了一處景點。
雖然時間很早,佳寧到達山腳下的時候,看到已經來了很多人。
登山的路有兩條,一條是景區修建的水泥路,另一條則是原來人們上山走的山路,蜿蜒盤旋在山腰間,全是些石頭鋪就的台階。景區工作人員在石頭路的兩邊都加了護欄,安全當然是有保障的,但一般人還是不願選擇走這條難走的路。
佳寧選擇走這條偏路。
她想起以前來的時候,每次都是男生們爬上峰頂去,她一次也沒有上去過,無論關其深哄蒙拐騙也不肯費那個力。
事後想想,也是因為她有恐高的心理障礙。
如今心理障礙已經克服了,再來這裏,即使是孤身一個人,她也要靠自己的力量爬上去一次。
她想去看一看,關其深口中所形容的那樣一幅朝霞似錦的畫麵。
山裏有霧氣,落在石頭上,難免令山路有些濕滑。
佳寧一個沒留神,險些滑倒。還好身後有人眼疾手快,扶了她一把,
她站穩之後,回頭就看到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子,對她露出微笑。
她也回了對方一個微笑,道謝:“謝謝。”
女孩子穿著印著花花綠綠顏色的T恤,紮著高高的馬尾,看起來一副青春無敵的模樣。
“這路可真難走。”女孩子衝佳寧擠擠眼睛,發牢騷。
佳寧被她做鬼臉的樣子逗笑,陌生人之間的生疏一掃而空。與她搭伴繼續前行,忍不住問她:“既然知道路難走,為什麼還要走這邊呢?”
女孩揚眉笑,滿不在乎地道:“我跟我男朋友打賭,他說我這副細胳膊細腿的樣子,一定爬不上來,我就偏要證明給她看!”
原來是小情侶之間的玩鬧。
才忽然發現,原來情侶之間的相處其實多麼相似。那時候關其深也對她說過同樣的激將話,如果她那時候也有眼前這個女孩子的誌氣和勇氣,又怎會留下今日這樣獨自登山的遺憾?
她心裏微微有一絲酸楚,想到了他們之間發生的種種,才意識到自己曾經對他的那份怨恨顯得多麼幼稚而自私。
看到女孩忽然朝身後的人喊了一句:“我說了我自己能爬上去,誰要你跟來的?”
不遠處的台階下站著一個同樣年輕的男孩子,穿著襯衫牛仔褲,青春美好,看自己女朋友的目光裏有著溫暖和包容。
如果那時候她真堅持著爬上來,關其深也一定會小心地守護在她身後吧。
舊地重遊,回憶過去,是對自己情緒的一種折磨。
可是她需要這種折磨,因為她想借著這種折磨,去重新記起那些已經開始遺忘的往事。
身後的台階下,陸續有人在往上走。
影影綽綽的人群裏,她有一秒鍾的失神,有一個人影看起來竟然像是關其深。
應該是她想起了他,所以眼花了。雖然他有可能來了這裏,可是一直都沒有遇到過,不會今天剛好就碰到了。
同行的女孩伸手來扶她,“才到半山腰不會就走不動了吧?來吧,我扶你!”
佳寧對她微笑,握住了她的手,繼續往上走去。
爬上山頂,放眼望去,一片的青蔥盎然顏色,盡在腳下。
是難得的一個晴天,隻有幾片薄雲當空。遠遠的天際邊,太陽已經露出了清晨的第一縷霞光,將整片山脈都覆上了一層薄金色。
身旁的女孩跟佳寧告了別,甜蜜地牽著男朋友的手走到另一邊看日出去了。
山頂處是一塊不算大的平地,周圍都圍起了鐵欄杆。大家為看日出而來,全都聚在了迎著陽光的那一處。
佳寧離開人群,沿著欄杆往前走,一直走到平地的盡頭。
她站在欄杆邊,望著眼前的景色,清晨的微風仍透著一絲沁涼。
也終是親身體驗,才真正理解了這種登高遠眺胸襟開闊的感覺。
用了幾天的時間去平複心情,可是僅在這一刻,她孤身站在這裏,那些好不容易才壓抑回去的情緒就再次洶湧泛濫而來。
忽然就有了流淚的衝動。
她一直想找這樣一個機會,默默一人的時候,找個角落,大哭一場。
因為即使在當初難過傷心至極的時候,她也沒有放任自己痛痛快快地哭過。
她放肆地開始流眼淚,對著山那邊喊:“關其深,你這個笨蛋!”
沒有人回應她的話。
身後卻有腳步聲傳來,漸漸移近。
她沒有詫異或張慌,也沒有掩飾自己狼狽的樣子,轉身看了過來。
一步外,是她心裏的那個人。
他站在了那裏,對著她露出了微笑。
尾聲
鄺雲笛還記得她第一次見到關其深,是在市區的一處酒吧裏。
他比她還小一歲,青春年少的一張麵孔,卻有著一副洞悉的眼神和溫暖的笑容。
有錢人家的孩子,私生活無疑會過得隨性而無趣,所以幾個朋友聚在一起,看到感興趣的目標,就會肆無忌憚地對他評頭論足一番。
幾輪酒下去,有人在旁邊激她:“雲笛,你不是最喜歡那種白白淨淨的男人嗎?我們賭一輪,看你能不能搞得定他。”
鄺雲笛喝了不少酒,大方地站了起來,笑嘻嘻地走到那個已經被眾人列為新目標的男孩子麵前,說道:“陪姐姐喝一杯酒,一百塊一杯。”
她說著,又衝自己的朋友那邊喊:“你們誰,把我錢包拿過來!”
他做的就是這種事,應當不會拒絕上門的生意。
事實上,關其深還給了她一個溫和的微笑,不疾不徐地說:“五百塊。”
鄺雲笛凝住焦距,笑道:“你這價還得也太厲害了一點。”
她點點頭,又道:“一千塊,陪我吃飯。”
明顯看到他的眸光收縮了一下,抿緊嘴唇,像是在認真思索著她這句話的真實性。
“一頓一千嗎?”
鄺雲笛的回答是直接把錢拍在他手邊。
“那我陪你吃一天的飯如何?”
有三千,應當夠了。
鄺雲笛這一次認真看了他一眼,吃吃笑了起來,語氣卻很認真,“還有更好的生意,跟我在一起的話,會獲得一張免費提款機,你要不要考慮一下?”
這一次他回答得十分快,“不必,我目前差不多隻缺四千塊,我個人也不太相信天上掉餡餅這種事。”
鄺雲笛朋友裏麵有人起哄地吹起了口哨,“喲,雲笛,頭一次看到你碰釘子哎!”
鄺雲笛無所謂地笑,“這事還沒有最後定論,你那麼早幸災樂禍做什麼?”
大四的下學期已經開始找工作。
無奈建築設計專業聽著風光,在寧江這座中型城市裏,像樣的設計院沒有後門根本進不去。私人的設計所,工作機會倒是可以找到,但薪水少得可憐,都是新人價。
盡管如此,佳寧還是天天鬧他,說隻要一拿到學位證書他們就去登記結婚。
他心裏有猶豫,她就拿強硬的態度訓他:“現在連婚都是我先求的,你身為男孩子如果還拒絕,那我還活不活了?”
大學幾年,兩個人的學費都是助學貸款,本身就已經負債了許多。
如今一窮二白,憑他和她加在一起才兩千多的實習工資,真不知道兩個人以後的日子要怎麼過。
可是他看得出她眼神裏的希冀,他也不願意在她滿心滿意想嫁給他的時候,潑她冷水。
雖然她說,隻要兩個人去公證處領個證就行了,但路過銀樓的時候,他還是偷偷進去看了一對婚戒。
是一對樣式很樸素的鉑金戒指,價格大概在四千塊。
在酒吧裏原本隻是業餘時間當侍應生打工,整日也算見慣了那群所謂富二代的嘴臉,自尊心再強的人,也壓不過現實的殘酷。所以當人家拿著錢來砸他的時候,他隻猶豫了一秒就接受了。
對他們那些人來說就是一個無聊的玩笑,而他已經被他們消遣過了一通,既然不能出手打人,沒理由不接受一些補償好讓自己心理平衡。
他最終用那些錢,買下了那一對戒指。
親手為女朋友帶上的時候,她哭得眼淚汪汪,他就認定自己這樣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他還記得鄺雲笛對他說的那番話。
她說:你不是特別討厭我這種米蟲一樣的千金們嗎?你又對你女朋友那麼癡情,所以我不必擔心你會愛上我。我找你有我的理由,而你跟著我可以實現你的目標。與其做一對貧賤百事哀的夫妻,不如抓住這個機會為你們的將來爭取一次。
他最終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即使在六年後,他也不敢說自己當初的選擇是正確的,但至少,他還慶幸自己能重新走回到原點去。
他也永遠記得,佳寧將戒指扔還給他時的情景。
他會記住一輩子,會用這一輩子的時間,去彌補曾經帶給她的傷害。
他一直都保存著她的那枚女戒。
朝霞峰頂上,他再一次取出了戒指,遞給她,鄭重地問:“願意嫁給我嗎?”
當戒指套進她手指上的時候,身後響起了眾人歡呼的祝福聲。
他展開懷抱,緊緊將她摟在了懷裏。
慶幸,還好,他們一直都為對方留著這個從頭再愛的機會。
所以才能守來一個幸福而圓滿的結局。
後記
1、談到爬山,那是某北的切身體驗。
對於偶這種運動神經似乎不太發達的人來說,爬山也是一項苦力一般的恐怖運動。
而且那一次登頂的壯舉,還是發生在某北十九歲的時候。去了南海市,為了上去膜拜一下山頂的觀音像,下了決心爬上去過一次,累得差點背氣,後來是打死也不肯再上去了。
對於如今已經年紀一把的偶來說,那種爬上山頂的舉動隻怕再也不會出現,所以就隻能在回憶裏去追憶一下那種憑欄遠望心意暢快的感覺了。
2、寫文的時候,反複聽著陳奕迅的《K歌之王》,歌詞很貼合寫文時的心境。
3、之前有看到讀者說偶筆下的男主人有風度,偶當時小激動了一下,完全找到知音的感覺。因為偶不論看電視還是小說,最討厭沙豬男,永遠萌風度翩翩的男主形象。
最近也有在追一部偶像劇,男主角的長腿叔叔形象啊,大愛。惡女配溫暖派長腿叔叔的故事,很好看,期待故事的發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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