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唐太宗的兒子們(2 / 3)

然而,就在承乾及其黨羽策劃陰謀政變時,於貞觀十七年(公元643年)的2月,齊王李祐在齊州發動了叛亂。承乾聞訊,得意地對紇幹承基說:“我宮西牆去大內可二十步耳,與卿為大事,豈比齊王乎!”齊王李祐的叛亂被迅速平定,在審理案情時,事連紇幹承基,承基坐係大理獄,當死。4月,承基供出了太子承乾一夥密謀政變之事。於是太宗敕令長孫無忌、房玄齡、蕭瑀、李世勣、孫伏伽、岑文本、馬周、褚遂良等共同審理這一重大案件。前後事皆驗明,“反形已具”。廢承乾為庶人,徙黔州。貞觀十9年(公元645年)卒於黔州徙所。漢王元昌賜自盡於家,候君集、李安儼、趙節、杜荷皆被斬。太子黨的政變陰謀也宣告流產。

李泰,字惠褒,長孫皇後所生,太宗第四子,承乾的胞弟。少善屬文,天資聰敏。貞觀十年(公元636年)徙封魏王,二一一年(公元647年)進封濮王。太宗“以泰好文學,禮接上大夫,特命於其府別置文學館,聽自引招學士”。“又以泰腰腹洪大,趨拜稍難,複令乘小輿至朝所。”由此可見,太宗對魏王泰特加寵異,時在貞觀十年。但是我們不能據此而說此時太宗已有廢太子、立魏王之心。因為貞觀9年時(公元635年),太宗還放心地把細務委托給太子承乾處理,太子還頗能聽斷。之後太宗每出行幸便令太子監國。胡三省對李泰置文學館一事注雲:“為泰圖東宮張本。”但是,這隻能是李泰因受到太宗的愛重,自以為奪嗣有機可乘而已。

貞觀十二年(公元638年),魏王府司馬蘇勗以自古名王多引賓客,以著述為美,勸泰奏請撰《括地誌》。勗博學有美名,甚為李泰所重,泰聽從了他的勸告,於是奏請太宗批準,引著作郎蕭德言、秘書郎顧胤、記室參軍蔣亞卿、功曹參軍謝偃等修撰。一時之間,“士有文學者多與,而貴遊子弟更相因藉,門若市然”。貞觀十五年(公元641年)功畢,十六年正月上《括地誌》。太宗詔令付秘閣,李泰和蕭德言等均受到獎賞。這件事提高了李泰的聲譽,也延攬了人才,增強了李泰的政治力量,更重要的是博取了太宗的歡心。李泰上《括地誌》時,也正是太子承乾失德最甚的時候。太宗於此時產生廢承乾而立李泰之意,是合於情理的。唐太宗對李泰的寵愛超過了太子承乾還有如下記載。貞觀14年(公元640年)正月,唐太宗親臨魏王泰延康坊宅第,並因此而赦免了雍州及長安死刑之下的罪犯,免除了延康坊百姓當年的租賦,賜泰府官僚帛各有差等。對於李泰而言,這是一種特殊的恩寵。因為李泰宅第在延康坊,屬長安縣管轄,長安縣死刑以下的囚徒被赦免以及延康坊的百姓當年的租賦被蠲免,都是因了李泰的恩澤。

唐太宗不能不決心立魏王為嗣,也許是看到魏王在朝中的力量太弱。貞觀十年(公元636年)十2月,魏王泰已受到太宗恩寵,當時就有人說:“三品以上多輕魏王。”貞觀11年3月,太宗曾以禮部尚書王珪為魏王泰師,並對魏王說:“汝事珪當如事我。”以此來鞏固魏王的地位。但是直到貞觀十七年(公元643年),朝中重臣支持魏王的不見於記載,而反對李泰恩寵踰製的反而不少,其中比較堅決的有魏征和諸遂良等人。魏征對太宗說過這樣的話:“殷人尚質,有兄終弟及之義。自周已降,立嫡必長,所以絕庶孽之窺窬,塞禍亂之源本。為國家者,所宜深慎。”

太宗對魏王的偏愛所造成的後果是嚴重的。魏王自覺有寵於太宗,便有了政治資本,於是“潛有奪嫡之誌,折節下士以求聲譽”。他招駙馬都尉柴令武、房遺愛等二十餘人,厚加贈遺“寄以腹心”。黃門侍郎韋挺、工部尚書杜楚客相繼攝李泰府事,“二人俱為泰要結朝臣,津通賂遺”。“因說以魏王聰明,宜為上嗣,文武之臣,各有附讬,潛為朋黨。”承乾也網羅黨羽,雙方已劍拔弩張。承乾懼泰淩奪,陰遣人詐稱泰府典簽,至玄武門上封事,其書皆言李泰的罪狀。他還私養刺客,以謀殺魏王。

但是,由於太子承乾一夥陰謀政變的失敗,太子黨羽盡被鏟除,承乾被廢。魏王泰便以為太子的地位垂手可得了。於是,他天天入大內侍奉太宗。太宗也親許立其為太子,大臣岑文本、劉洎亦勸太宗立魏王為太子。李泰還對太宗說:“臣今日始得為陛下子,乃更生之日也。臣有一子,臣死之日,當為陛下殺之,傳位晉王。”也許太宗過於偏愛李泰,為其巧言所迷感,對大臣說:“人誰不愛其子,聯見其如此,甚憐之。”然而,諫議大夫褚遂良卻對李泰的話一針見血地給予揭露,他說:“陛下言大失。願審思,勿誤也!安有陛下萬歲後,魏王據天下,肯殺其愛子,傳位晉王者乎?陛下日者既立承乾為太子,複寵魏王,禮秩過於承乾,以成今日之禍。前事不遠,足以為鑒。陛下今立魏王,願先措置晉王,始得安全耳。”表麵上看褚遂良不反對太宗立魏王為太子,而實際上是提醒太宗,立魏王,晉王李治必有殺身之禍。褚遂良的話對太宗而言不啻是一副清醒劑,對他震動極大。魏王泰這時也認為,能和他爭奪太子地位的也隻有晉王李治了。於是,他便對無政治經驗而又性格懦弱的李治采取了威嚇的手段。他說:“汝與元昌善,元昌今敗,得無憂乎?”李治聽後果然憂形於色。太宗也感到奇怪,多次問其原因,李治以實相告。太宗聽後開始後悔許下立李泰為太子的話。承乾被廢後,太宗也曾麵責過承乾。承乾則說:“臣為太子,複何所求!但為泰所圖,時與朝臣謀自安之術,不逞之人遂教臣為不軌耳。今若泰為太子,所謂落其度內。”太宗對大臣說:“承乾言亦是。我若立泰,便是儲君之位可經求而得耳。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於是,太宗下詔:解李泰雍州牧、州都督、左武侯大將軍,降封東萊郡王。並作規定:“自今太子不道,藩王窺嗣者,兩棄之。傳之子孫,以為永製。”後又改封李泰為順陽王,徙居均州之鄖鄉縣。永徽三年,泰死於鄖鄉,時年三十五歲。

李治,字為善,小名雉奴,唐太宗第九子,長孫皇後於貞觀二年(公元628年)6月生於麗正殿。五年(公元631年),封晉王。七年(公元633年),遙授並州都督。幼而歧嶷端審,寬仁孝友。少年時向著作郎蕭德言學習《孝經》,太宗問李治:“此書中何言為要?”李治回答說:“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君子之事上,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李治對儒家的忠孝思想領會透徹,太家聽後高興地說;“行此,足以事父兄,為臣子矣。”李治九歲時,其母文德裏後長孫氏去世,李治悲戚哀傷,感動左右。李治幼年便以仁孝聞名,並因此特別受到父皇世民的寵愛。

貞觀十七年(公元643年)4月,承乾被廢為庶人後,李治與其胞兄李泰二人最有資格被立為太子。而李泰則處於更優越的地位。因為泰年長,身邊也已形成了一股政治勢力,且他還表現出一定的政治才能。然而,李泰也有他的另一麵,即悖寵、逞尊、驕奢、傲物、狡詐,在朝廷重臣中缺乏強有力的支持者。李治年幼,雖然也受到父親的寵愛,但因自己之上有幾個哥哥,因此,他從沒有過做太子的奢望。他以仁學著稱,性協懦弱,也缺乏政治膽量。開始,兩個兄長都不把他看作是角逐太子的對手。承乾、李泰為了爭奪儲君之位,各自組強自己的力量,“遂使文武之官,各有讬附:親戚之內、分為朋黨”。但他們最終被太宗“兩從廢黜”,落得兩敗俱傷的結果。李治在無意之中得漁人之利,太宗隻有立李治為皇太子了。

若立李治為皇太子,考慮到他年幼,既缺乏政治能力,又沒有明顯的政治勢力的支持,為使皇統順利地下傳,太宗必須組織力量,支持李治。太宗禦兩儀殿,僅留重臣長孫無忌、房玄齡、李世勣、褚遂良等人,並對他們說:“我三子一弟(三子,謂齊王祐、太子承乾、魏王泰;一弟,謂漢王元昌),所為如是,我心誠無聊賴!”於是自投於床。無忌等爭前扶抱,太宗又抽佩刀欲自刺,遂良奪下刀交給晉王李治。無忌等問其原因。太宗說:“我欲立晉王!”無忌說:“謹奉詔,有異議者,臣請斬之!”太宗對李治說:“汝舅許汝矣,宜拜謝。”太宗又對無忌等人說:“你們已同意我的意見,不知外議如何?”無忌回答說:“晉王仁孝,天下屬心久矣,請陛下問百官,如有不同意見,即是臣負陛下。”太宗乃禦太極殿,召文武六品以上官,說:“承乾悖逆,泰亦凶險,皆不可立。朕欲選諸子為嗣,誰可者?卿等明言之。”眾皆歡呼,說:晉王仁孝,當為嗣。”太宗大悅,於是立晉王為太子,禦承天門樓,赦天下。李泰則被幽禁於北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