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納妾並不容易,男子即使在結發成婚前有個通房丫頭什麼的,人選也是需要母親乃至祖母之類的女性長輩首肯的,哪裏輪得到李益自己挑選?更別提一個倡優女子了。
如果說李益的父母遠隔千裏,一點兒不知道兒子與霍小玉的情事,那是不可能的。即使李益不說,他身邊服侍的小廝也不可能一點口風不露。他這樣的年紀還不足以培養出打死了也不透露一個字的死忠之士,他和霍小玉的事家中已有耳聞,之所以沒有製止,不過是念著他們沒有太出格,所以一直忍著。
在父母看來,李益沒有明媒正娶的娘子總不是個事兒。他到鄭縣上任後回家省親,家裏歡天喜地,但就是沒有人提起霍小玉,仿佛沒有人知道她的存在,也沒有人問上李大才子一句,他有沒有惹下什麼桃花劫,有沒有料理好他的風流債。
如何對李益開口是一門學問,這件事前前後後透著玄機,隻是許多人都忽略了。“太夫人以與商量表妹盧氏,言約已定”,表親間的結合在那時並不稀罕,有人還會在表兄妹、表姐弟之間早早開下玩笑。李益的未婚妻既是他的表妹,也並不突兀,為何從未有人向他透過半點口風?他到鄭縣上任前必是知會過家裏的,家裏為何隻字不提?
向李益開口的為何是“太夫人”,也就是他的祖母呢?那麼他的父母呢?難道他是父母早亡的孤兒不成?文中緊接著提到這位太夫人何等嚴苛,讓他不敢推辭。這分明是定好了人選,讓他無法拒絕,無法反抗。
如此幹淨利落,他哪裏還敢提起霍小玉。
不過他放棄霍小玉,並不能全怪他家中的長輩。我始終相信性格決定命運,導致這段悲劇的主要原因始終是李益。即使李益已不可能與霍小玉再續前緣,可他並沒有失去自由,他至少能托人帶個口信給她,帶些財物給她過活,或是轉告她,不必再耗費青春年華,盡早尋個知冷知熱的良人。
但他沒有這樣做。
一個有情有義的人痛失所愛,明白無法再續前緣後,縱使所愛依然在世,縱使平安喜樂,他也不能立刻就鎮定自若、滿心歡喜地開始新生活,而是昏昏沉沉、有氣無力、無心瑣事、鬱鬱寡歡……但李益的表現卻全然不是這樣的。
李家雖說是書香門第,可無論如何也比不了盧姓這樣的世家大族。盧家一開口就要了百萬貫錢的聘財,雖說是表親,這筆錢李家還是不得不拿的,而且為了體麵,分文不能少。
於是,從這一年的秋天到來年夏天,李益都忙著這事,他四處奔波,投親靠友,終於湊齊了聘財。這當中他沒有給霍小玉捎過一封信,甚至未托人帶上一句話,他“自以辜負盟約,大愆回期,寂不知聞,欲斷期望,遙托親故,不遺漏言”。
既然已經過了約定的期限,那麼他不回去,也沒有傳去任何訊息,霍小玉就會死心。這也算是無言的了斷了,李益如斯設想。他的懦弱性格讓他如此不負責任,如此冷漠絕情。
◆負約
霍小玉哪裏是那輕易放棄的人?她背後是青樓楚館的火海,有多少自幼伴隨長大的姐妹還在其中,抓住一切機會想要爬出來。她既已出了火海,不到萬不得已是絕不會回去的。
再說了,李益這樣的人物,吸引她的不僅僅是那世俗的因素,才子佳人碰撞產生的火花,即使緊緊地閉上眼睛,那耀目的火光也能讓人眼前光影閃動。
李益隻要回憶起那還近在咫尺的往昔,如何能不明白這一點。縱使他認定了霍小玉會將他拋諸腦後,作為一個男人,一個曾經對一介弱質女流海誓山盟的文人,是不是該去看上一眼呢?或是修書一封給他的同窗、居所看門的管事,讓他們去看看佳人是否無虞,再無聲無息地走開。
如此輕而易舉就能辦到的事,他卻沒有去辦,何其可惡!他為了減輕負疚,自我麻痹、自我催眠,對她是生死不問了。
霍小玉能堅持下去,憑的是她心中那雷打不動的誓言,她一直死心塌地望穿秋水地等待郎君。她身邊有許許多多的悲歡離合,見慣了那背信棄義的負心郎,也定是有人勸她不要空等,不該在一棵樹上吊死了,該早早看清了負心郎的冷酷和無情。
可她偏偏不信,執著地苦等,不久就相思成病了。霍小玉當初把“色衰”想成失寵的理由實在是想得太簡單了,那些因此失寵的女人,多數偶爾還能見上自己的男人一麵,就是遠遠望上一眼,吃吃飛醋,也比她這樣不明不白地守活寡要強許多。
她還有不及人之處,就是別的被棄之婦,還能得到男人經濟上的支持,即使沒有風頭正盛的時候多,至少還能維持基本生活。可霍小玉算是倒了大黴,李益一去一年多,留給她的那點資財早已耗盡,她不得不典當了父親霍王特別請人為她打造的紫玉釵。日子過到這個地步,真是潦倒極了。
老玉工認出此釵乃霍王府舊物,感慨萬千,引至如今的主家延先公處,賜予十二萬貫錢,這才把日子過下去了。每到這裏,我總會想,若是李益大大方方地見上一麵,解釋清楚,安置妥當了,這也算是一個說得過去的了斷。
長痛不如短痛,霍小玉往後的日子即使了無生趣,可無論如何也能過下去,縱使似行屍走肉,也總不會送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