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韓非子(1 / 3)

秦王政為招納天下賢士來輔佐他完成統一天下的大業,以至於達到了思賢如渴的程度。秦王對韓非的渴望,便是其中的典型事例之一。

秦王政十三年(公元前234年),趙國又遭到秦軍的猛烈攻擊,被秦軍斬殺了十萬軍卒,還丟掉了平陽(今河北磁縣東南)和武城(今磁縣西南)兩座城池,損失慘重。與此同時,韓國也被秦軍刀光所籠罩。

韓之先祖與周同姓,姓姬氏,後屬晉,至韓武子為晉國大夫,受封於韓原(今山西芮城)因為以封地為姓。春秋末至戰國初,晉國公室衰微,六家卿大夫瓜分晉國政權。公元前403年,韓與趙、魏三家通過周考烈王的冊命,正式成為諸侯,晉君反而成為他們的附庸,史稱“三家分晉”。到公元前376年,三家幹脆滅掉了晉君。

韓國最先建都在陽翟(今河北禹縣),公元前375年,韓哀侯滅鄭,把國都遷到了新鄭(今河南新鄭縣),其轄境包括今山西東南部和河南的中部、南部。韓國地處天下腹心,西與強秦為鄰,東與魏國接壤,南有地廣人眾的楚國,被諸強包圍,偏偏在地勢上又無險可依,所以經常遭到其他諸侯國的攻擊,在戰國七雄中實力最弱。

韓國最危險的敵人,是有“虎狼之心”的秦國。

秦國亡韓之心久矣,早就計劃要將這塊兵家必爭之地奪到手中。昭王時,範雎曾說過:秦之有韓,好像木頭裏有蠹蟲,人的心腹有疾病一樣,萬一天下有變,對秦國威脅最大的一定是韓國,應當滅了它!出於同樣的考慮,秦王政在製定統一六國的戰略時,也是決心搬掉韓國這塊擋在秦國正麵的大石頭,以肅清秦軍東進的道路。因而,韓國的滅亡隻是個時間問題。

不過,秦軍此番攻韓,並非打算徹底消滅它,其主要目的在於逼迫韓王安把一個韓國無用之人——韓非,交給秦王。

韓非,韓國“諸公子也”,也是貴族之後。他素喜“刑名法術之學”,下了很大的力氣去鑽研法家的學說。韓非曾同李斯一起在楚國蘭陵隨荀卿學習,李斯承認韓非比他學得好,造詣頗深。

韓非是個熱忱的愛國者。他親見自己的祖國積貧積弱,日益沉淪,外有強秦虎視,內有悍臣弄權,亡國之危已迫在眉睫。於是多次上書給韓王,針對韓國所迫切需要解決的一係列現實問題,陳述了自己的政治主張和對如何改變現狀的意見。然而,庸懦無能的韓王不識人才,根本不理睬韓非的主張。韓非滿腔的愛國熱忱被冷落,又因口吃,不善言談,於是將其所有的悲憤和憂愁皆傾注於筆端,埋頭著述。

不久,韓非的著書便流傳到秦國。當秦王政如饑似渴地讀完韓非的《孤憤》、《五蠹》時,不禁拍案稱奇,起身感慨地說道:“嗟乎!寡人如能得以見到此人,並同他一道交遊,死而無憾矣!”

這時,恰逢秦王的長史李斯入內稟事,見大王如此感慨,便向前詢問何故。秦王政請李斯閱讀案上的竹簡,並說道:“先生博學,請看案上的書簡,竟是出自何人的刀筆?”

李斯遵命披覽書簡,片刻間便抬起頭來,笑著對秦王政說:“稟報大王,此書簡乃韓國公子韓非所著,韓非同鄙人曾一道受學於荀卿先生多年,故能一望而知。”

聽了李斯的回答,秦王政陷入了一片沉思之中。

韓非到底都寫了些什麼,使心高氣盛的秦王如此興奮,並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必欲見之而後快?

韓非的政治學說,主要是在總結和吸收了前期法家思想遺產的基礎上形成的。他是一位集法家學說之大成的思想家。他的文章現存五十五篇,收集在《韓非子》一書裏。

韓非是一個君權至上論者,要求加強專製主義的中央集權,這是其政治思想的核心內容。他的名言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所謂“聖人”,就是中央,也即是君主。所以,若欲安國,則必須尊主。因而,韓非借鑒了前期法家的有關學說,提出了更為細密的法、術、勢相結合的專製主義理論。

韓非自覺地站在儒家思想的對立麵上,疾呼要以法治國,同以德治國唱對台戲。他所說的法,是指由封建官府製定和頒布的成文法。法治的對象是君主馭下的所有臣民;法治的目的是要維係封建的統治秩序,保障聖人——君主對全體臣民的絕對統治。因此,韓非主張法必須嚴峻,隻有實行嚴刑峻法,老百姓才不敢犯上作亂。人們很少被火焰燒傷,是因為火焰猛烈灼熱;許多人溺斃於水中,是因為水性柔弱。嚴刑峻法就如同一盆火焰,約束臣民老老實實地接受君主的擺布,不敢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此外,韓非還鼓吹法不阿貴,賞罰嚴明,他認為聖明的君主設置官職爵祿,就是為了以此招引賢才,獎勵功臣。所以,賢能之人應任大官,拿厚祿;功勳卓著者,應當得到很高的爵位和獎賞。有多大的本事當多大的官,有多大的功勞領多厚的俸祿,主張任人唯能,任人唯才,反對儒家建立在血緣宗法關係基礎上的任人唯親的原則。在當時,韓非的此項主張有其進步意義。

不過,韓非所謂的法,是由統治者僅有的嚴刑峻法,君主還不能有效地主宰他的臣民,還必須有勢。所謂勢,是指國君的地位與權力。韓非繼承了慎到重勢的思想,認為君主一日不可無勢:夏桀為天子,能控製天下,不是因為他有賢能,而是因為他的權位崇高。堯當老百姓的時候,不能治三家,不是因為他沒有賢能,而是因為他的權位太卑下。千鈞重的東西,載在船上便漂起來,錙銖般輕的東西,若不放在船上便要沉下去;不是因為千鈞輕,錙銖重,而是由於有勢與無勢的緣故。所以韓非做出了結論: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有了勢,法的威力才能發揮出來。

勢既然這般重要,君主應當將其視為自己的眼睛,自己的生命。韓非以富於形象性的語言告誡君主:覬覦君主權勢的大有人在,君主一旦失勢,即使求為匹夫亦不可得。猛虎依靠堅銳的爪牙能製服狗,若將虎的爪牙移到狗身上,老虎就被狗製服了。因此為君者應當像防賊一樣提防所有的人,越是親近自己的人越要注意,例如父母、妻子、兄弟等等,他們都可能構成對君主權勢的致命威脅。韓非在《備內》中說:做人主的若過於相信自己的兒子,奸臣們就會利用君之子以實現自己的目的,所以主父(趙武靈王)立其子為惠文王,李兌便借傅保惠文王之機,兵圍主父之宮,把他活活餓死了。為人主者若過於寵信自己的妻子,奸臣便會利用她以實現自己的目的,所以優施為驪姬等畫廢立之策,殺死了太子申生而立奚齊。以妻與子那樣親近的關係都不可信,其他人則更沒有可信的了。夫妻之間並沒有骨肉之恩,愛而親,不愛則疏。男人年五旬仍好色之衰,而婦人年三旬便花容衰減,以色衰之婦人去侍奉好色之男人,婦人即被疏遠之,輕賤之,其子的嗣子地位也會不穩固起來,因而,有些其子被立為太子的後妃夫人,便盼著君主早死才好。韓非因此建議君主時刻都高舉著屠刀,準備隨時砍向那些心存不軌者,絕不能讓親屬以及臣下搶走自己的“爪牙”,而為人所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