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得不到祝福的珍妃(1 / 2)

曆史反光鏡

1888年,光緒18歲時,迎立慈禧胞弟桂祥21歲的女兒葉赫那拉氏為皇後。珍、瑾二嬪先期入宮,珍嬪居東六宮的景仁宮,瑾嬪居東六宮的永和宮。

據說,珍妃姿容婉麗、賦性聰穎,又擅琴棋書畫。初入宮時亦為慈禧所鍾愛,知她性喜書畫,還讓內廷供奉繆嘉蕙女士教她。她不僅美麗動人,還不失孩童的天真活潑。光緒總是讓她隨侍身邊,同桌共食,同床共寢。他們還老是互換裝束,嬉戲玩樂,這給精神上長期受壓抑的光緒帶來了許多的安慰和快樂。相形之下,隆裕皇後就差遠了,她比光緒大三歲,又其貌不揚,加之生性愛嫉妒,老是在慈禧麵前撥弄是非,致使珍妃受責、受辱,光緒遷怒於皇後,夫妻感情也就一天比一天壞。

然而珍妃並非完人,甚至幹過賣官鬻爵的事。

清朝製度,妃子例銀(工資)每年300兩,嬪為200兩。珍妃用度不足又不會節省,還對宮中太監時有賞賜,虧空日甚。於是,她串通太監、恃寵多次受賄賣官。因為有利可圖,當時太監中最有勢力的數人均染指其中。慈禧對此非常不滿,曾當麵拷問珍妃,並從其住處搜獲記有其賣官收入的一本賬本。

其賣官的流程大致如此:由奏事處太監探知有何官缺,告知胞兄誌錡等出麵尋找買家,敲定之後通過太監轉達珍妃;珍妃則在合適的時候,向皇帝進言,比如皇帝麵現苦惱之色,珍妃便問:“皇上今兒個怎麼了?”如果皇帝是因用人之事而苦惱,便中珍妃下懷,似無意的說一句“某某人聽說某某人不錯,才幹也是有的”。皇帝對她寵幸無比,加之她在廣州伯父府中見聞頗廣,皇帝便深信不疑了,立時擢用某人。於是,整個賣官鬻爵之過程大功告成。當然,賣官所得,大部歸太監和誌錡,珍妃不過是他們的搖錢樹。

事情的敗露,緣於光緒召見出於珍妃舉薦、即將出任四川鹽法道的玉銘。光緒問他此前在何衙門當差,玉銘對以“木廠。”光緒奇怪,命他寫出履曆,玉銘“久久不能成字”,光緒恍然,諭令玉銘“以同知歸部銓選”。由對玉銘的處置,可見光緒對珍妃的庇護,因為以玉銘“久久不能成字”的情狀,便可治以欺君之罪了,可是光緒未事聲張,僅僅將他“以同知歸部銓選”,在玉銘也並非一無所獲。

珍妃賣官鬻爵之事卻不能就此掩蓋過去,因為她的所作所為侵犯了以李蓮英為中心的另一個賣官團夥的利益。在珍妃“入行”之前,肥缺的鬻賣由李蓮英一手壟斷。珍妃的出現使市場被“瓜分”,一大部分“客源”被搶走,甚至一度出現了兩方同爭一缺、買家討價還價的滑稽情況。所以,趁玉銘事件,李蓮英在慈禧麵前煽風點火,終於使作為競爭對手的“珍主兒”成為階下囚。這就是囚禁珍妃上諭中“習尚奢華”、“屢有乞請”八字的來曆。

光緒二十年甲午(1894年)十月,光緒帝奉慈禧皇太後懿旨,將瑾妃、珍妃降為貴人。

戊戌年,變法事件發生後,珍妃被幽閉於宮西二長街百子門內牢院(也就是常說的“冷宮”),從此與光緒隔絕,不能見麵。

庚子年(1900年)七月二十,八國聯軍兵臨北京城下。慈禧決定攜帶光緒等一行人出走西安。此時,大家都換了百姓布衣聚在壽寧宮,“慈禧忽感觸前事,出珍妃於牢院。強詞珍妃帶走不便,留下又恐其年輕惹出是非,因命太監將樂壽堂前的井蓋打開,要珍妃自盡,珍妃不肯死,眾人遂令太監將珍妃推入井中”。執行此命的是慈禧的領班太監崔玉貴。

民間認為珍妃是因為支持光緒進行戊戌變法而觸怒了慈禧太後,但史料對此並無確切記載。目前史學界較讚成的觀點是,珍妃因多次違反宮闈禁忌,賣官受賄,再加上光緒皇帝對她情有獨鍾,冷落了慈禧的親外甥女隆裕皇後,最終被殺害。

珍妃利用光緒賣官鬻爵是事實,對慈禧攬權幹政使光緒不得一展抱負的不滿,也是顯然的。慈禧之所以殺珍妃,不是因她“習尚奢華”、“屢有乞請”,也不是因她“讚襄新政”,而是因為她策劃使光緒留京。光緒若能留京主持大局,則慈禧“西狩”便成流放,永無回京之望。

珍妃遇害後的第二年,慈禧、光緒便由西安返京,命人打撈珍妃屍體,追封為珍貴妃,初葬恩濟莊。在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所存的清宮檔案中有下述記載:“光緒二十七年七月初四,珍妃安葬在恩濟莊,建營地一座。”在追封珍妃為珍貴妃的諭旨中,曾有“上年京師之變,倉促之中,珍妃扈從不及,即於宮中殉難,洵屬書烈可嘉,恩著追贈貴妃位號,以是褒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