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貫徹落實中央《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省貫徹落實中央《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的情況總體上是好的,但與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從調研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一)對人民政協性質、地位、作用和政協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有待提高。有的黨政領導同誌對中央《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的學習和領會不夠全麵深刻,還沒有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促進多黨合作、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戰略高度去認識政協工作的重要性,有的甚至對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作用存在錯誤理解和模糊認識,缺乏支持政協開展工作、發揮政協職能作用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二)政協履行職能存在不夠規範和水平實效不高的問題。在一些地方,政治協商帶有一定的隨意性,沒有真正成為黨政決策的必需環節。有的是黨委主動協商不夠,協商工作存在“一頭熱、一頭冷”現象;有的是沒有協商計劃,存在應當協商的事項沒有提交政協協商的現象;有的是沒有按規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協商,存在以通報代替協商的現象。民主監督仍然是政協工作的薄弱環節,普遍存在缺乏有效途徑和實現形式、監督力度不大的問題。
(三)吸納落實政協意見建議和辦理政協提案的工作還存在一定差距。總的看,各級黨委、政府對政協報送的建議案、提案、調研視察報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重視的,但也存在研究和吸納落實不夠的問題。有的表麵上很重視,實際上沒有認真去落實,個別同誌甚至對政協委員提出的批評性意見有反感和抵觸情緒。在提案辦理方麵,有的黨政部門重答複、輕落實,而且辦理落實存在反饋不及時的問題。
(四)政協自身建設同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相適應。在一些地方,委員主體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委員不積極參加政協活動和不認真履行委員職責的現象時有發生,同委員聯係和對委員履職活動的管理也有待進一步加強。各級政協機關的內設機構缺少統一規範,有的市、縣(市、區)政協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偏少,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政協組織與黨委、政府之間幹部交流不暢的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政協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近年來雖有較大改善,但在少數地方仍然存在經費不足和工作條件較差的問題。
三、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的幾點建議
中央《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對政協工作具有重要和長遠的指導意義。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意見》及省委《實施意見》,進一步開創我省政協工作的新局麵。根據調研情況,提出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各級黨委要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政協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支持人民政協依照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協調關係、彙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的重要作用,更好地運用人民政協這一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為實現黨委的決策部署服務。要把政協工作切實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政協黨組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並統籌解決政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堅持並不斷完善黨政領導同誌出席政協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政協主席或黨組書記列席同級黨委常委會議、政協有關副主席列席政府全體會議和有關重要會議、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負責同誌列席政協重要會議、政協專門委員會負責人列席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重要會議的製度。組織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特別是新走上領導崗位的同誌,認真學習人民政協理論和政策,增強支持政協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按照中央《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的要求,把人民政協理論、政策作為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的必修課,切實列入黨校、行政學院(校)、社會主義學院的教學計劃,黨委組織部門和統戰部門要搞好督查檢查。黨委宣傳部門要組織新聞媒體加大對人民政協的宣傳力度,推動全黨、全社會更加了解、關心和支持政協工作,形成有利於政協事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