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本溪市建立勞動爭議調解聯動機製情況的調查報告(1 / 2)

一、本溪勞動爭議調解機製建設的主要特點及重大意義

本溪市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起步早、力度大、效果好。其主要特點是:黨政主導、各方聯動、立足基層、三級調解。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一是黨政重視,協調各方,形成了勞動爭議調解的社會化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始終把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作為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點來抓。市委領導班子定期聽取各部門工作情況的彙報,研究解決勞動關係領域的重大問題。市委、市政府還從整合資源,完善製度入手,以兩辦文件轉發了市總工會等七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建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聯動機製的意見》,建立健全了各項工作製度和機製,推動形成了黨政主導、各方齊抓共管的社會化工作格局。

二是立足基層,調解為主,構築勞動關係調解“三道防線”。本溪市堅持以調解為主線,建立健全三級調解機製。在基層,重在發揮企業調解作用,把“依法、依情、依理”疏導貫穿化解矛盾全過程;在仲裁,重在發揮每個階段調解“前置程序”的作用,把靈活調解、延伸服務貫穿勞動爭議仲裁審理的全過程;在法院,重在發揮職工維權合議庭委托調解的作用,把調解優先、調判結合貫穿於勞動爭議案件審判的全過程,構築了勞動爭議調解“三道防線”,及時把勞動關係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有效地預防和控製了群體事件的發生。

三是整合資源,聯手化解,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的聯動工作機製。各相關部門在市委的統一領導下,在勞動爭議調解過程中,找準位置,選準角度,各司其職,分工合作,聯合行動。主要體現是:在隊伍建設上,聯合培訓;在製度建設上,協同共建;在矛盾調處上,聯動化解,形成調解勞動爭議的工作合力,形成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銜接、資源互補、有機統一的聯動調解的係統化工作製度。

縱觀本溪建立勞動爭議調解聯動機製的有益探索和創新實踐,特別在當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加強勞動爭議調解機製建設,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需要。勞動關係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石,是企業發展的基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核心就是堅持以人為本,充分尊重廣大職工群眾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促進實現體麵勞動,在勞動關係和諧中,實現共建共享。隻有尊重和保障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企業才有發展動力,社會才能和諧穩定。反之,也隻有實現企業發展和社會和諧,職工群眾利益也才具有更可靠的保障。

其次,加強協調勞動爭議調解機製建設,是有效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途徑。勞動爭議調解製度是一項重要的法律製度,是發展和諧勞動關係的重要製度保障。有效發揮勞動爭議調解特別是基層調解的作用,把大量的勞動爭議通過溫和方式及時消除、化解在基層,這不僅可以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勞動關係穩定和社會和諧,而且能夠有效避免勞動矛盾的進一步擴大,減少勞動爭議處理的成本,保持勞動關係的連續性,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大大減少勞動爭議帶來的負麵影響。

第三,加強協調勞動爭議調解的機製建設,是當前金融危機形勢下維護穩定的緊迫要求。要看到,隨著加大產業調整的力度、加快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企業勞動關係在深化改革中更加複雜、多樣。特別是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逐漸顯現,就業、工資、保障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會更加突出,勞動關係的不穩定性加劇,處理勞動爭議的難度增大,協調勞動關係,特別是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工作麵臨新的挑戰。因此,及時建立勞動爭議調解機製,有效化解勞動爭議,促進企業勞動關係和諧與社會穩定,是當前擺在各級黨政組織和社會各界麵前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二、加強全省勞動爭議調解機製建設的對策建議

本溪的實踐,為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處機製做進行了有益的嚐試。為加強全省勞動爭議調解機製建設,建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