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作手回憶錄24(2 / 2)

“無論誰,如果編造或傳播損害個人及公司信譽和業務的謠言,並因此導致公司股票下跌及群眾恐慌性拋售,那他都要受到法律的嚴懲。”最初,這條法律的意圖是懲罰那些公開質疑銀行在困難時期支付能力的人,從而降低公眾的恐慌情緒。但同樣的,法律也能起到保護公眾的作用,避免公眾在低於股票真正價值的時候賣出股票。換句話說,國家的法律懲罰的是此類看跌行情的製造者。

那麼,人們在買入那些價格高於真正價值的股票時如何受到保護呢?誰來懲罰那些傳播毫無依據的看漲消息的人呢?沒有人。而真正的情況是,人們由於匿名內幕人士的鼓動,買下股價過高的股票而蒙受的損失,遠遠超過在所謂“打壓”期間聽信看跌流言而賣出遭低估的股票的損失。

如果通過一條法律,能夠像懲罰看跌流言的人一樣懲罰看漲流言的騙子們,我相信,人們將因此避免幾百萬美元的損失。

自然,無論是承銷商、操縱者,還是其他從匿名消息中嚐到甜頭的人們都會告訴你,如果有人根據謠言或者不署名的報紙信息來交易而虧了錢,那隻能怪他自己。按照這種謬論,如果有人蠢到淪為一個癮君子,那他就沒有資格再受到法律的保護了。

證交所應當給予幫助,因為保護公眾免受不公平交易的傷害是交易所的首要任務。如果身居要職者希望公眾接受他所陳述的事實或觀點,那他就必須簽署自己的名字。簽名並不代表他所說的看漲行情就會發生,但至少能讓內幕人士和董事們說話更謹慎。

公眾必須永遠牢記股票交易的基本要素。當一隻股票上漲時,不會有詳細的說明來解釋為什麼股票會上漲。隻要存在持續的買入,股票就會不斷上漲。隻要股票在上漲,即使中間偶爾有小幅的自然回落,追高也是很安全的主意。但是,如果一隻股票經曆了長期的穩步上漲後掉頭開始下跌,且下跌過程中隻有很少的回升,那麼很顯然,該股票的最小阻力線已經從上漲變成了下跌。事實如此,為什麼還會有人需要解釋呢?也許有很好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麼股票會下跌,但是這些個理由隻可能被一小撮人知道。這些人要麼守口如瓶,要麼反而告訴公眾股票現在很便宜。投機遊戲本來就是這麼玩的,公眾應該意識到,僅僅隻有少數人知道真相,而且他們不可能把這說出來。

許多所謂的“內幕人士”或者官方言論,其實沒有絲毫的事實依據。有時候,內幕人士根本就沒有被要求來發表言論,無論是匿名的還是署名的。所有這些說法都是對市場發展別有用心的人杜撰出來的。當股票市場處於上漲行情的某個階段,內幕人士絕對不會不反對獲得職業炒手的幫助。但是,盡管內幕人士有可能告訴炒手何時買入,但他肯定不會說出合適的賣出時間。這樣一來,炒手被置於與公眾相同的處境,和公眾隻有一個區別,那就是炒手不得不尋找足夠大的市場讓他全身而退。這是你會收到的最有誤導性的“內部消息”。當然,有一部分的內幕人士,無論在這場遊戲的哪個階段都不值得信任。按照慣例,大公司的頭頭們可能會利用他們的內幕消息在股票市場上有所動作,但是其實他們並沒有說謊。這些頭頭們隻是什麼都不說,因為他們清楚地意識到,有時候沉默真的可以變成黃金。

我反複強調,但是這個道理無論說多少次都不嫌多:多年股票作手的經驗使我確信,沒有人能持續打敗股票市場,就算此人可以在某些時候在某些個股上賺到錢。無論一個交易者經驗多麼豐富,交易虧損的可能性永遠都不會消失,因為投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安全。華爾街的人都知道,聽信內幕消息而導致的盲目操作,將比饑荒、瘟疫、歉收、政局動蕩或其他常見的意外更為迅速地擊垮你。無論在華爾街還是在哪,通往成功的路都是曲折的,何必給自己增添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