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其他教育一樣,也有兩個層麵,其一為大眾都了解的通俗理論,其二為深奧或內在的指導。這一學科有關生理方麵的知識可被稱為瑜伽外在或通俗的一麵,下麵我們將探討的內容可被稱為瑜伽內在或深奧的一麵。無論哪個年代,不管在什麼地方,術士們通常都會將此神秘術——在空氣中尋找能使生命激發活力和生機的物質或原理,秘密地傳授給幾個少有的追隨者。就像其他理論中的細節常識一樣,這種力量也有不同的命名和定義,但是所有神秘術的教授及其哲學中都存在著一個共同的主要原理,而且經過幾百年之後,它逐漸形成了東方瑜伽教育的一個主要部分。
針對這一偉大原理,為避免來自各種不同理論的誤解(他們通常都會賦予這一原理各種不同的命名),我們將在本書中提及此原理的地方統一使用“Prana(生命能量,或氣)”這個詞,它在梵文中的意思是“絕對能量(Absolute Energy)”。諸多神秘學方麵的權威人士都教導大家,印度人定義為“生命能量”的這個原理是能量或力量的普遍法則,而且,所有的能量或力量都來自於這個法則,或者說,生命能量是這種法則的一個特殊展現形式。在寫該書時,我們都沒有受到這些理論的影響,因此,我們對生命能量的理解就局限在所有有情眾生所展現出的能量法則上(它完全有別於無生命的物體)。如大家所想,我們將之當作一種生命存在的積極、活躍的原則——生命力。從低級原始的變形蟲到高級文明的人類,從植物生命的最原始狀態到動物生命的高級形態,在各種生命形式中都能找到它的身影。生命能量無處不在。凡是存在生命的物質中,都能發現生命能量。神秘學的哲理中指出:生命無所不在,乃至於極其微小的原子之中,某些物質雖然看似無生命,其實不過是它的生命展現程度過低而已,我們權可當作生命能量無所不在。千萬不要將生命能量與本我的本性混為一談——每個本性中都有心靈存在,其周圍聚集 著物質和能量。生命能量僅僅是一種能量形式,被本我在物質展現中所利用。
當本我離開肉體時,不再受其控製的生命能量隻會對單個的原子或成群的原子做出響應,形成某種個體,在肉體逐漸分解時,它也被分解成最原始的元素,每個原子都帶有足夠的生命能量,從而形成新的結合體,那些未曾使用的生命能量也重新回到偉大的宇宙空間,從無始中來,又回到無始中去。在本我能掌控一切時,存在一種凝聚力,而原子們也會受到本我的意願驅使,從而結合在一起。以生命能量的名義,我們製定了一種宇宙法則,而這正是所有意向的本質,無論以萬有引力、電力的形式出現,還是以各個星球的旋轉或所有生命形態(從低級生命形態到高級生命形態)的存在方式出現,它都是一種力量或能量。不管哪種形態,都可以稱為力量和能量的本質,而且這個法則在某種程度上能產生伴隨生命存在的活動形式。各種物質形態中都能找到這個本質,但它本身卻是非物質的。它就在大氣中,卻既不是空氣,也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種化學成分。
動物和植物都能於空氣中通過呼吸得到它,然而,如果空氣中沒有這個能量的話,即使動植物體內充滿了空氣,也都會麵臨生命枯竭的結果。生命各體係都可在獲取氧氣時得到它,但它又絕非是氧氣。《創世紀》一書的猶太作者,了解大氣與蘊涵該神秘卓著之生命能量之間的區別。他曾在書中提到“neshemet ruach chayim”,翻譯過來的意思是“生命之魂的呼吸”。在希伯來語中,“neshemet”意指普通的呼吸,“chayim”指的是生命,而“ruach”這個詞則指生命的精神或稱生命之魂,在這裏,當我們提到生命能量時,神秘學者們也以同樣的說法命名之。生命能量的確存於大氣中,但也同時存於其他地方,它還能滲透到空氣不存在的地方。空氣中的氧氣在維持動物生命的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碳則在植物生命的延續中同樣重要,但是,除了生理功能之外,生命能量在所有生命形態的展現中都顯示出了獨特之處。我們不停地吸入由生命能量掌控的空氣,也不停地從空氣中獲取生命能量,並適當地滿足自己的需求。生命能量在大氣中處於最自由的狀態,當清新的空氣中具有相當多的生命能量時,我們就能輕鬆地獲取它,比從其他渠道中更輕易簡便地獲取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