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的夜晚格外地寧靜,靜的能聽見自己的心跳聲。
“砰砰、砰砰……”
心跳漸漸趨於平和,淩飛一麵引導著清涼氣流滋潤受傷皮肉;一麵思考著未來。
生活要繼續,人得向前看。既然穿越了,就得麵對現實,別在老想著扣扣和起點小說。
如今的身份是一名底層間諜,而且是一名正在接受訓練的底層間諜。
間諜可不是那麼好當的,隨時都有可能被上峰當作“棄子”。
被拋棄的後果是什麼?
就一個字,死!
就算沒被拋棄,也好不到哪去。
記憶中,來到聖奧大陸的巫師族少年少說也有數萬,這麼多人,肯定是要辦大事。大事必定伴隨著大鬥爭,既然是大鬥爭,死的人絕不再少數。
事實上,這批少年很可能名為間諜,實為炮灰。
最最重要的是,今天早上這種被人群毆,卻無力反抗的事,很有可能再次發生。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後天,要知道那幫民巫少年可不屑於欺負普通人,所以巫飛就成了他們最好的發泄對象。
他們一向以欺負巫飛為樂。
被人無端欺辱,或許巫飛能忍,事後也能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但我淩飛絕對不能!
可反抗,不是有心就行,那也是需要力量的。
因此,無論如何,都必須盡快增強力量。
至於逃離索喏集中營,雖勢在必行,但目前並沒有合適的辦法。
索喏集中營名為集中營,說白了,就是在林間建起一堆雜亂的小木屋,離開很容易,五個中階巫師看不了這麼多人;但想逃卻得解決一個最關鍵的問題。
巫師族少年體內都種有魔法標記,一旦離開限定範圍,就會發出警報。
因此,想逃必須先祛除魔法標記。
祛除魔法標記就三條路:
第一條,殺了下標記的家夥;第二條;下標記的巫師主動解除;第三條,請一個更高級別的巫師強行驅散。
這三條路,嗬嗬……
苦笑著搖搖頭,坐起身,在左袖中一陣掏弄,摸出一根一尺長的木棍。木棍食指粗細,表麵繪著幾個簡單的符文,看起來和一根長筷子差不多。
“這就是巫師族特有的魔杖?有了它,就能施展出不可思議的魔法?”
雖然有記憶為證,但淩飛還是不敢相信,麵帶狐疑地手持魔杖,輕輕一揮,嘴中低聲念道:“烈焰熊熊。”
“啪啪……”
魔杖尖端濺出數顆火星。
“這棍子的確是魔杖,不過這威力……未免太低了吧,別說攻擊人了,就是想點個火,我看都夠嗆。那些間諜頭子做的也太不地道了,同樣都是出來辦事的,為啥分給巫飛的就是最最垃圾的紅魯木魔杖?”
憤憤然的抱怨幾聲,沒好氣地將魔杖塞入木板床下。
在巫師族,最流行的一句話就是“魔杖在手,天下我有”。隻要擁有魔杖,又堅定的信仰巫神,稍稍學習咒語,便可獲得超乎常人的力量。
可以說,魔杖就是巫師的第二生命。
一根好的魔杖足以使巫師戰力倍增,而一根差的魔杖甚至能毀了世界上最優秀的巫師。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普通民巫拿的是黃魯木魔杖,學習魔咒後,可以很輕易地打敗一隻老虎;同等條件下,如果他拿的是紅魯木魔杖,估計會被一條土狗追的滿大街亂跑。
拿著紅魯木魔杖,就跟拿了把玩具槍一般,看著挺威風,其實也就是個嚇唬普通人的玩意。
雞肋,絕對的雞肋!
留它在身上,看著都心煩。
“也不知這‘巫神榮光’計劃到底想幹嘛?
把一堆小屁孩弄到以鬥氣為主流的聖奧大陸。不好好傳授魔法,反而天天進行體能訓練,增強體質。莫非他們打算讓這幫小孩學習鬥氣,然後潛伏起來搞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