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1 / 2)

第十三章

關於人性的善惡,中國古代孟子倡“性善”,而荀子則主“性惡”。主張性兼善惡說的代表人物有周代的世碩,漢代的董仲舒、揚雄、王充,唐代的韓愈等。王充在《論衡》一書中記載:“周人世碩,以為‘人性有善有惡,舉人之善性,養而致之則善長;惡性,養而致之則惡長’。”董仲舒則把陰陽五行的天道說附合人道之說,形成一種比較周詳的天道人道觀。他說:“人之誠,有貪有仁。仁貪之氣,兩在於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有陰陽之施,身亦兩,有貪仁之性。天有陰陽禁,身有情欲衽,與天道一也。”又說:“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也。言人之質而無其情,猶言天之陽而無其陰也。”也就是說,一分陰陽,陰陽合一,人性含有善與惡的兩種潛在因素,或現其陽為善,或現其陰為惡。揚雄觀點同董氏,說“人之性也,善惡混。修其善則為善人”。人性善惡兼的觀點,實合乎《易經》“一陰一陽之謂道”論,而《易經》有明顯的揚善抑惡的傾向。

在西方,性善論者有古希臘的斯多葛學派和盧梭;性惡論者有奧古斯丁、馬基雅弗利、霍爾士、叔本華等。基督教的原罪論就是一種典型的性惡論。基督教認為人類的祖先亞當和夏娃因違背了上帝的旨意犯了“原罪”,亞當和夏娃的子孫們,自從來到這個世界即負有深重的罪惡--“原罪”。因此,人要用懺悔和良好的工作以及服從某種禁忌、戒律等來獲得全知全能上帝的救贖,否則,人的靈魂就不能進入美好的天堂,而隻能淪落於苦難的地獄。

西方持善惡兼論的代表人物有柏拉圖、亞裏士多德、康德等。柏拉圖認為人有欲望、意誌和理性。當理性駕馭欲望和意誌時,就能獲得善;反之,就是惡。亞裏士多德也認為人有理性和情欲,人生的目的在於用理性節製情欲於一個合理的狀態,恰到好處,從而獲得人生的幸福。康德則認為人有兩個我,一個是“實我”,另一個是“真我”。“真我”是理性主導的我,“實我”是情感主導的我,“真我”因為善性的約束而高於惡性欲望的“實我”。

我讚同人性善惡兼的觀點,但我不可能對“人性”作出一個“形而上”的定義。我認為隻講“性善”或“性惡”有失片麵,不合易學陰陽對立統一的辯證觀點。

或可用“兩性”說來解釋“人性”,即人性既有自然屬性,也有社會屬性。自然屬性就是人類作為群居哺乳動物的原始本性,如食欲、性欲、生存欲、自私性、暴力性,等等。社會屬性則標誌著人屬於人的存在,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生存、成長,在勞動中產生了精神、理性、道德、集體合作、為他人謀福,等等。當然對人的社會屬性也可作具體分析。社會性是建立在自然性之上的。

人性既有善與惡、社會性與自然性的兩麵,因此,作為個人的修身養性來講,就要如《易經》所強調的力求“自律”和“他律”相結合。“他律”就是要按照宇宙、社會的發展規律來立身處世,以客觀外在的規範來衡量自己的行為;“自律”就是要“反身修德”、“懲忿窒欲”、“抑惡揚善”。人性是真善美的追求和假惡醜的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