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或“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這是老生常談,是一個個體與群體的關係問題。就個體而言,又是如何處理好利他與利己、施與受的關係問題。
美國專欄作家信懷南,在“人生行旅”專欄上有一篇《看不見的那把秤》的文章,我讀後頗有啟發。文章大意是說:“放眼四顧,這是一個充滿亂象、醜聞、貪婪、自私、背信、棄義……標新立異、嘩眾取寵、謊話連篇、是非不分和不公平的世界,也是一個好人受欺負、價值觀錯亂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現實裏,他想做個試驗:“看看一群陌生人,沒有私心,不計個人名利,在教會,在政黨,在同學、同鄉、同行的小圈圈外,也能同心合作做好事。”他建議從中國大陸邊遠的貧困地區修建小學開始。他也問了一個不客氣的問題:“這兩年多來,上我網站的超過十萬人次,在這麼多人中,如果有一百個人,每個人捐一百塊錢,我們就有一萬塊錢。你知道一萬塊錢在中國貧窮的邊遠地區能做多少好事嗎?我就不相信我連這一百個(其實是99個)人都遇不到!”宣布後不到兩星期,他就收到超過兩萬元的認捐。其中一筆是9999塊錢。這意味著作者隻要出一塊錢而不是一百塊錢就湊成一萬元錢。作者又說,在他收到那封信的當天,也收到一位既不具名,又不捐錢的來信:“問題是如果那個社會和環境不改變,你是白費氣力。怪獸永遠是怪獸,和怪獸相比,個人的力量微不足道。”
作者認為問題不是那個社會環境改不改變,問題是我們該問:“假若不是我,是誰?不是現在,是什麼時候呢?”(Ifnotme,who?Notnow,when?)作者認為不管怎樣,做好事應該現在從我做起。於是提出了心靈中那把“看不見的秤”的問題:“不錯,我們的世界絕非完美的世界,我也知道我們個人的力量有限得很。但如果我們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看不見的秤,秤的一端是付出,一端是收入。如果我們隨時隨刻都問自己:‘到結賬的時候,是哪端多些呢?’‘如果該我結賬的時候,付出和收入是55∶45對開的人生不應該是太難的事。’同情弱者,幫助孤貧是我們做人的最低要求和基本責任。”
這已涉及利己、利他的成分比例問題。每個人都有利己、利他成分,正如“人之初,善惡兼”一樣。有人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也有人說“人不為公,人將不人”,人是社會性的動物,利己利他該是同時兼具,問題是孰多孰少,比例是否恰當,因而有合理利他主義與合理利己主義之分。
《易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卻有崇陽抑陰的傾向。《易傳》雲:“繼之者善也”,即繼承發揚社會性利他和基因利他者就是“善”,也就是傾向於合理利他主義。我也持同樣傾向。
我把“我為人人”放到“人人為我”的前麵,就是強調利他行為即利他主義,也就是常說的“施比受更有福”。關於利他主義,西方有兩種典型的表現形式:一是“仁愛的利他主義”,認為利他者的仁愛心或仁慈情感是人的本性。仁愛心作為道德的基礎和標準,要求人無私地利益他人和促進人類的共同福利;二是“利己的利他主義”,認為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同時又有同情心、與人類成為一體的社會情感、利益他人的社會本能。任何人都以追求私利作為行為的出發點,但由於利他的本能,又最終使人以利益他人、追求社會共同福利作為行為目標,其行為的結果則使個人利益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