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種種心理實驗都對科學心理學的誕生做了準備。但是被公認為心理科學創始人的是馮特。科學心理學的誕生馮特(1832~1920)馮特生活在科學心理學誕生條件已經具備的時代,等待的就是需要有一位勝任的接生者。馮特適逢其時,他個人是一位最適合完成這一曆史使命的角色。世界名著《宇宙之謎))(1899)的作者海克爾曾經說道:
當代最重要的心理學家之一就是萊比錫的威廉·馮特,他具有其他哲學家所沒有的無可比擬的優點:精通動物學.解剖學和生理學方麵的知識;馮特作為黑姆霍茨的助手和學生,早期就慣於把物理化學的定律應用到生理學的整個領域,也應用到約翰· 勒所下定義的心理學,即生理學一部分。從這些觀點出發,馮特在1863年發表了頗有價值的《人類和動物的心理學講義》。
1929年美國心理學家波林在((實驗心理學史》中則說:1874年馮特出版的《生理心理學原理》是“近代心理學史上的一部很重要的書”,它標誌著心理科學誕生,也是馮特“由生理學家進為心理學家的表現”。那麼,馮特是如何完成這一曆史使命的呢? 首先,他把心理學研究對象定義為“直接經驗”,認為一切科學都研究經驗,物質科學研究間接經驗,心理學研究直接經驗。所謂直接經驗就是經驗著的個體正在體驗到的經驗,其實就是以意識觀念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因而,他的心理學又稱為意識心理學。
其次,在研究方法上,他主張采用實驗的內省法,認為研究科學心理學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研究心理過程的內省實驗,如感知覺、反應時間、記憶聯想和注意等;另一種是對曆史文化產品的分析,如對語言、神話、風俗習慣等進行批判分析,以研究動機、意誌品質等。前者為實驗心理學,後者為民族心理學(社會心理學)。顯然,這是將整體的心理學割裂成為兩半的做法。
第三,在研究任務上,他認為意識心理是一種複雜的整體現象,必須控製條件采用實驗的內省法進行研究,把整體的心理現象分析為最簡單的純粹的心理元素。因此,心理學有三項任務:(1)把心理混合物分析為最簡單的心理元素;(2)將心理元素結合成愈來愈複雜的心理混合物;(3)確定各種心理結合的一般公式並從中獲得心理規律。
以上就是馮特心理學的基本觀點,即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方法和任務。後來,他的這些規定就成為心理學史上的一種傳統,通常稱為心理學理論的基本觀點。這些基本觀點在不同的心理學中有不同的內容,但它的形式,至今在普通心理學教科書中的第一章仍被應用著。在闡明他的心理學基本觀點或基本理論之後,馮特接著就提出他的幾種學說或理論、規律。
關於心理元素結合的規律和意識結構。馮特認為,意識的最簡單元素有感覺、感情和意象(後來他把感覺和意象視為同一的)。感覺的複合就是觀念。觀念有三種形式:強度、時間和空間。感情有三度,即:愉快和不愉快、緊張和鬆弛、興奮和抑製。他認為,同一感情中可能有愉快、緊張和抑製同時起作用。感情的複合形式也有三種,即:情緒、情操和意誌過程。感情是心理活動的主要因素,它的活動引起感覺複合物成為觀念,因而又產生新的一係列感情。這些感情,一方麵轉化為情緒;另一方麵使觀念複合成更高級的心理複合物,以致引起衝動而發出表情動作和意誌行動。
關於統覺學說。他認為,簡單的心理元素結合成複合物之後,就變成一種具有新質的心理形式,他叫做“創造性的綜合”或“統覺”。它和聯想是形成心理複合物的兩種重要功能。他認為,聯想是被動的作用,而統覺是主動的,它是意識中心,使意識觀念增強明晰度。它還對意識邊緣的觀念起抑製作用。這樣,在馮特的心理學中,統覺就成為人類心理活動的締造者。
關於心理規律。他提出兩類規律:(1)心理複合之間的關係規律,即相關律和對比律,實際上就是聯想律;(2)心理複雜規律,有不斷增長律、目的性差異律(指心理活動因不同目的而有差異)和對立轉換律三條。例如,感情得到滿足,人就由苦惱轉移到歡樂,這就是對立轉換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