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會出席後在回家的途中,A君對高先生說:“說實在的,那句成語是莎翁所說的。”

“是的,在莎翁的‘哈姆雷特’那本書的第五幕第二節上,然而你知道我們是一個盛大宴會上的客人,你何必去證明一個人的錯,那樣會使他喜歡你嗎?何不讓他自己保全麵子?他並未問你的意見,何必同他爭辯?永遠避免當麵的衝突。”他這樣回答A君。

“永遠避免當麵的衝突”,說這話的人雖已死,然而給人們的教訓卻仍存在。

十有九次,辯論終了之後,每個參與辯論的人,都比以前更堅信他是絕對正確的。

你無法從辯論得勝,你也不可能勝,因為如果你失敗了,你就是失敗,反之你得勝了,你還是失敗的,為什麼呢?因為假如你勝過對方,將他的理由擊敗,並證明他是錯誤的,然後怎麼樣?你覺得高興,然而對方呢?你使他覺得低弱,你傷了他的自尊心,他會恨你,而作為反對你的勝利,而且——“一個被違反自己的意見說服之後,必仍然固執著他本來的意見”。

日本有一家人壽保險公司,為職員訂下了一條規則:“不要跟顧客辯論。”真正的推銷術,不是辯論,亦不是近似辯論的,人的思想絕不是可以那樣的改變的。

從爭辯所獲得的勝利,是沒有什麼益處,而且又破壞了雙方的情誼。爭辯不僅使自己的精神、時間、身體、都蒙受了莫大的損失,而最大的可怕影響,卻在社會關係上,因爭辯而發生不合作的現象。社會減少了合作能力,進步自然也有了限製,就是許多國際間的糾紛,以至戰爭的爆發。大多數都由於瑣屑事情的爭辯所造成的。

向權威人士進言

在工作和生活中,很可能會遇到下列的情形:一個資行不良的熟人來纏住你。非要借錢不可,但你知道,如果給他便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頭;一個相熟的商人向你兜售物品,你明知買下了就要吃虧,諸如此類的事你必定加以拒絕,不過拒絕之後,就要斷絕交情,引人惡感,被人誤會,甚至種下仇恨的因素。

要避免這種情形發生,唯一方法便是要運用些聰穎的智慧。請看下麵的例子:

在德國某電子公司的一次會議上,公司經理拿出一個他設計的商標征求大家意見。

經理說:“這個商標的主題是旭日,這個旭日很像日本的國徽,日本人民見了一定樂於購買我們的產品。”

營業部主任和廣告部主任都極力恭維經理的構想,但年輕的銷售部主任說:“我不同意這個商標。”經理聽了感到很吃驚,全室的人都睜大眼睛盯住他。

年輕的銷售部主任沒有同經理爭論那個帶紅圈圈的設計是否雅觀,而是說:“我是恐怕它太好了。”

經理感到納悶,臉上卻帶著笑說:“解說來聽聽。”

“這個設計與日本國徽相似,日本人喜歡,但是,我們另一個重要市場我國的人民,也會想到這是日本國徽,就不會引起他們的好感,就不會買我們的產品,這不同本公司要擴展對華貿易營業計劃相抵觸嗎?”

“天哪!你的話高明極了!”經理叫了起來。

向有權威的人士表示反對或拒絕,你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還要注意技巧。正確的表達方式,應當隻表明你說的話,是自己看法,並不見得是絕對事實,僅作為提供對方參考。這樣,人家比較能聽得入耳,甚至有興趣了解一下你為什麼會有此看法。有了這種交流,就不致陷入各持一論的爭吵。

怎樣才能達到這種效果呢?說話時別忘了用“我”字。比如,一位女工對她的工友說:“你這套時裝,過時了,真難看。”這不過是自己的主觀意見,別人未必有相同的結論。這位女工的話可改為:“我看你這套時裝有點過時了,你說好看不好看。”用“我”字還有一個好處,既然強調是個人的看法,會讓人覺得批評者更富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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