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厭粱肉,非複識及風露寒;朔風呼嘯雨霜雪,蕩子暢遊天地間。
孤鷹聽到女子的喊聲,急忙進入帳幕,眼前隻剩下幾個女子,花容變色,驚慌失措的樣子,衛長風和铖乙已然沒了蹤影。孤鷹又好氣又好笑,又有點如釋重負的感覺,這兩個人做出如此舉動,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他們既然對於右穀蠡王的邀請無動於衷,這些溫柔鄉的羈縻又豈會羈絆得住!意外的是,既然他們沒有富貴之念,為何偷了一個女子去?孤鷹想不明白,隻是這樣的人以後是敵是友,倒讓孤鷹難以取舍了。
衛長風大踏步的飛跑,铖乙跟在後麵輕聲的說著什麼,耳邊風聲呼嘯,他撕開了胸口的皮袍,讓夜風肆意的吹打著火熱的胸膛。跑了一程,他總感覺有些不對勁,身後的呼吸沉重,腳步聲也不對。衛長風猛地停住,一個人猛地撞到他身上,疼的差點哭了出來,一個軟軟的身子,他回過頭來,驚訝的發現一個女子站在麵前,铖乙張口結舌的站在一旁比劃著什麼。
衛長風大急:“唉,你是誰家的女子?幹嘛跟著我們瘋跑?讓人看到以為我衛某做了什麼醜事!”
那女子在夜色中瑟瑟發抖,看不出她的顏色,她抬起頭,眼睛明亮,口氣幹脆:“您衛大俠當然是個行的端做得正的君子!小女子跟在衛大俠的後麵並不是想汙染了衛大俠的名聲。小女子難容一來敬慕二位的英雄,二來我一女子,失了家國,陷身敵虜,早晚難免羞辱,甚則一死!小女子雖然沒有二位大俠的凜凜一軀,沒有二位的英雄豪傑,也不願托身匪人,汙了祖先留下的身體!”
聽她說的義烈,衛長風倒有些猶豫,不知如何是好,铖乙更是抓耳撓腮,沒有任何主意。
衛長風歎氣說道:“我二人本就是沒有大誌,四處漂泊的人。餐風露宿對我們是家常便飯,甚至於經常地忍饑挨餓,不知道哪一天就死於非命了!你一個女孩家,待在帳幕之中,也免得狼蟲的侵擾,霧露風霜的無情。”
那女子難容隻是搖頭,衛長風看看他們離開右穀蠡王王庭已遠,心中暗自詫異,這小小女子如何跟得上他們沒命的飛跑,看著铖乙,铖乙臉上熱辣辣的,心裏有些明白,是铖乙拉著她跑,才跟得上。看看東方天色漸亮,衛長風領著二人來到一處山崗,找到一處避風的大石下麵,三人坐定。
衛長風從懷裏拿出一個羊皮包,打開了,是幾塊醃肉、肉幹,铖乙好奇,他是什麼時候拿的這些東西,也沒有見他作何動作呀。看著铖乙疑惑的眼神,衛長風自得的一笑,說道:“老子在中原數十郡國,自打八九歲就開始雲遊,哪裏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可以說那些什麼王爺、侯爺,什麼郡守、將軍沒有吃到、玩得、看得,老子就已經吃了、玩了、看了!江湖上提起衛長風沒人知道,但是提起了妙手赤腳仙,是哪個不知,哪個不曉?”
铖乙搖搖頭,“沒聽說過。”
衛長風大怒,“什麼?你沒有聽說過妙手赤腳仙的大名?**的,小心老子收拾你!”
铖乙還是老老實實地說:“我真的不知道什麼狗屁的啥東西妙手,什麼玩意的赤腳!哦對了,赤腳,是不是說你從來沒有穿過鞋?”
衛長風耳朵都氣紅了,抓起铖乙扔了出去,铖乙在空中一陣翻滾,鳥兒一般輕巧的落在地上,手中拿著最大的一塊肉,吃著。
難容看的目瞪口呆,這二人是她見過的最奇怪的人。吃了東西,衛長風對難容說道:“你還是回到王庭吧。跟著我們你也看到了,就這樣還是好的,能有些吃的,運氣不好,幾天吃不到一點東西,都是常事。看,我的靴子,已經破了,你的也好不到哪裏吧?”
難容自然知道,跑了小半夜,她的腳疼的已經麻木了,還是在铖乙的幫助下,不然,她早就被他們甩的不知什麼地方去了!她已經看了幾次她的靴子,這是她自己做的,花了她幾天的功夫,尋找合適的牛皮,製皮子,昨天剛剛做好穿上,今天就破了幾個窟窿,心疼的要命。這個人的新靴子破了,他居然怡然自得的把腳趾頭,腳後跟活動到靴外麵。看著他的腳趾在悠然的轉到,她索性脫下來靴子,露出了小巧的腳,透透氣,她憋了半天的腳得到了解放,有一種自虐似的快意。
難容瞪著衛長風:“你如果再趕我走,我就死給你看看!”說著,手裏多了一把雪亮的匕首,好像比衛長風的那一把還要好。
衛長風趕緊擺手,“你這丫頭,我隻是怕你受不了。你怎麼不知道好歹?”
難容慘然一笑:“如果你知道了我是誰,我來自哪裏,你就不會這樣想了!你知道嗎?我真的是個,用你們漢人的說法,是個金枝玉葉,我是匈奴難部的公主!父母把我當做明珠一般的供養,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好用的,都給了我,我的哥哥、弟弟嫉妒、羨慕死了!直到十歲的那一年,我們難部的大難來了!我爹在單於的宴會上喝多了酒,跟單於的兄弟打了起來,我爹打傷了單於的兄弟,惹惱了單於,單於說我爹叛逆,把我爹、我哥哥、兄弟全部殺掉!我娘和我成了右穀蠡王的奴隸。一次次,我娘為了回護我免遭欺淩,低下高貴的頭,伏下純潔的身體,被那些禽獸侮辱!直到她在屈辱中死去。一個人,是我娘部族的,看我可憐,也是對我難部遭此大難心中不平,偷偷地找來一個死人,謊說是我,才把我換出,到了孤鷹大人的部族,給大人做奴婢。大人見我還算伶俐,才讓我前來服侍大俠的。這些年,我什麼樣的苦沒有受過?我隻求跟著大俠,就是流浪,也比關在帳幕裏好!雄鷹是要在天上飛的,駿馬是要在大草原上跑的。難部的女兒,怕什麼風霜雨露!”
铖乙豎起了大拇指,“好!了不起的女子!”
衛長風長嘯一聲,說道:“大草原上未必不能有一個女俠!多年後,希望歌者會演唱難容女俠。”
難容臉上露出了紅暈,知道他已經接受了自己,不會再趕自己走了。
這時隻聽石頭上麵有人大叫:“原來妙手衛長風不止偷東西,還懂得偷心了!衛長風,你倒是有了長進!”
把衛長風臊的滿臉通紅,氣的說不出話來。他身體的反應遠比頭腦的反應迅捷,聽到那人第一個字已經擰身竄出,那人一句話說完,他已經踏上了大石頭,铖乙從另一麵也奔了上來。石頭上有三個人,中間一人目光如炬,盯著衛長風,此人身材瘦長,穿著雖然是草原上的裝束,卻是異常的考究,一身白色袍絝,一塵不染,麵如冠玉,薄薄的嘴唇,帶著一絲的冷冽的笑意;左邊一人圓圓的腦袋,脖子好像沒有了,圓腦袋直接按在了寬闊的身體上,肉嘟嘟的臉上好像永遠都在笑著,手裏把玩著一把彈弓;右邊那人頭上沒有頭發,光光的腦袋,澄明瓦亮,臉上刀刻一般的皺紋,不知道還以為他七老八十了,他不停地用雙手撫弄著光光的腦袋。衛長風見到三人,心頭大震,這三人怎麼與傳說的三星有些仿佛。他暗罵自己大意,如果對方成心偷襲的話,自己三人恐怕已經命喪當場了!自己太大意了,讓對方侵入自己身邊,竟然一點沒有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