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催眠階段與催眠現象 被引發的催眠現象也分階段(1 / 1)

按照催眠的深淺程度,可以將催眠階段分為運動支配期、知覺支配期和記憶支配期三個階段。

催眠的三個階段

催眠中程度最淺的階段為“運動支配”階段。在這個階段,暗示會引發受試者許多身體上的動作。例如,將橫向展開的兩臂收回來(手臂伸展法),身體前後左右搖動(左右運動、前後運動),我們將這種現象稱為動念動作。

此外,受試者有時也會肌肉僵直動彈不得,我們稱其為僵硬。如果手臂僵硬了,伸到前方的手臂就會僵直抽筋,變得無法彎曲。與此相反,在運動支配階段,利用暗示也可以使肌肉鬆弛下來。這個時候,受試者會感覺說話很麻煩,隻要未接到暗示就不會動。

運動支配的下一個階段為“知覺支配”階段。一旦進入知覺支配階段,催眠就可以對五感起作用,帶來感覺機能的變化。我們以皮膚的觸感為例,與“熱”、“發麻”、“疼痛刺骨”等暗示相呼應,受試者也會有相應的感覺。反之,我們也可以在這個階段使受試者進入身體某些地方沒有感覺的狀態,這樣做有助於減輕疼痛感。

程度最深的催眠階段為“記憶支配”階段。記憶支配也被稱為人格催眠,可以引發受試者的人格轉換成其他人格(人格轉換)。追溯過去(年齡倒退),出現健忘症狀、後催眠現象(催眠過程中進行的暗示在覺醒後實現)也是在記憶支配這個階段。如果是部分健忘或者簡單的後催眠現象的話,也可以在知覺支配階段引發,但是完全健忘以及複雜的後催眠現象隻能在記憶支配階段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