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作為一種獨特的銷售渠道,有其特有的優點。盡管直銷是一個被廣泛討論,又常常被誤解的話題,但作為新興的銷售方式,它有著不可估量的生命力。
對於直銷的定義,目前較為主流的觀點主要有以下幾種:
台灣直銷協會的定義:簡單說,直銷就是:“直接於消費者家中或他人家中、工作地點或零售商店以外的地方進行商品的銷售,通常是由直銷人員於現場,對產品或服務作詳細說明或示範。”直銷以服務為目的。直銷業所背負的社會使命,就如同一般生意人一樣,除了盡量生產開發最理想的產品,以滿足消費者喜好之外,更希望能引起消費者“再次消費”的動機。在此前提下,售貨前、售貨中及售貨之後的服務,就成為直銷商所力行的工作重點。
香港直銷協會的定義:直接銷售(簡稱直銷)為一種方便的購物方式。直接銷售與其他如透過電子媒介或郵遞的直銷模式不同,直銷商將產品直接送到顧客家中或工作的地方,為個別顧客或眾多顧客對象詳細介紹、示範產品的特點與效能,並一一解答他們的疑問。親切周到的個人化服務,令顧客感到稱心滿意,可以說是直銷的主要特色。
美國直銷教育基金會的定義:直銷是一種透過人員接觸(銷售員對購買者),不在固定商業地點,主要在家裏進行的消費性產品或服務的配銷方式。
世界直銷聯盟的定義:直銷是將產品與服務直接行銷給消費者,為一種充滿活力、充滿生氣、迅速擴張的銷售渠道。直銷的最佳定義是以麵對麵的方式,將產品及服務銷售給消費者,銷售地點通常是在消費者或他人家中、工作場所,或其他有別於永久性零售商店的地點。直銷通常由獨立的直銷人員進行說明或示範。
隨著中國直銷立法的進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2月1日實施的《直銷管理條例》再次對什麼是直銷給出了最新的明確的定義:
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直銷產品的經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