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直銷的特點(1 / 1)

盡管上述各定義的表述方法、表述角度和強調的重點不盡相同,但是,分析以上對於直銷的定義我們可以發現,這些定義都滲透著一些共性:一個是沒有固定的銷售地點,一個是麵對麵的人員銷售。直銷固有兩大特點,也是直銷區別於其他銷售方式最重要的方麵。麵對麵銷售可以讓我們了解直銷是一種兩個人麵對麵溝通的過程,而沒有固定零售點的特性使直銷有別於一般零售店的銷售,因此直銷也是一種無店鋪的零售方式。

(1)麵對麵人員銷售。麵對麵人員銷售主要強調直銷是一種兩個人麵對麵溝通的過程;是直銷員與顧客之間的麵對麵交流,這種交流可以說是對產品的演示,也可以說是一種服務,並且在這期間,雙方完成交易過程。

通過麵對麵銷售這種方式,企業縮短了商品流通渠道的層級,與顧客形成了直接的交流。直銷員可為顧客詳細介紹、示範和解答產品的特點、效能、使用方法、適應範圍等問題,同時也寓谘詢、服務於銷售之中,使產品的銷售、消費能切合每一顧客的實際需要。

(2)沒有固定的銷售地點。沒有固定的銷售地點是指直銷有別於一般零售店的銷售,它是一種無店鋪的零售方式。它不受空間的限製,隨消費者與直銷商的方便,在任何地點都可進行。因此,直銷公司可以通過直銷員,在顧客家中、工作地點甚至其他非特定場所,把商品送達消費者手中。

但是,這裏還有一點要說明的是,在直銷的多年發展過程中,直銷形式也發生了許多變化。由於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不同,很多國家和地區都規定,直銷公司必須擁有店鋪。如在韓國,直銷法規定,每100位銷售員必須配有一店鋪;中國政府規定直銷公司必須通過店鋪加直銷員的方式進行銷售。直銷這種方式本身是不需要固定零售點的,對店鋪這一點的規定是政府對直銷運作方式的限定,這種規定本身並不妨礙直銷這種商品流通方式的進行,一次直銷活動的進行與完成並不依賴於或依附於固定零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