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犯罪心理測試技術的六大階段技術及其與“測謊”的區別(1)(3 / 3)

首先中國的犯罪心理測試技術與“測謊”的理論基礎及其檢測目標是不同的。

“測謊”理論認為,測試技術,檢測的是被測人是否在有關問題上說謊。其理論假設是人在說謊時的心理壓力和恐懼會導致緊張慌亂的心理狀態,從而引發相應的生理反應,進而根據生理指標的變化,便可推測其在相關問題上是否做了謊言的回答及陳述。

中國的犯罪心理測試技術理論認為,犯罪心理測試,檢測的是被測人有無相關事件經曆的心理痕跡(也稱心理印跡或心理映跡),包括相應的記憶內容及其情緒體驗,以及由此引起的對相關問題回答時的情緒活動、思維對策等心理活動與狀態及其生理指標的變化,進而判斷被測人與案件的關係。

因而,測試中,被測人對主試言語問題的刺激所產生的便是以上兩種不同的心理內容。

無論是心理科學的理論,還是國內外該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實踐都證明,單純檢測由於心理壓力及其緊張、恐懼和慌亂情緒而引發的生理指標變化的所謂“測謊”技術,在科學性和準確性方麵,是存在較多的問題的。因為“測謊”認定嫌疑人的依據——心理壓力及其緊張、恐懼和慌亂情緒所產生的生理變化,同樣會因憤怒、激動、焦躁、反感、對立等情緒狀態所引起。同時,其目標問題過於單一,被測人反應狀況除了與準繩問題的反應比較外,缺乏更多的參照問題的比對,使其對圖譜的評判缺乏一定數量的客觀問題的支撐。這就使其所能檢測的心理信息極為有限、模糊和信度較低。同時,它所檢測的由心理壓力和緊張、恐懼、慌亂情緒引起的生理反應,易受被測人心理素質和心理狀態的影響與作用,從而使其評判的科學性、準確度下降。另外,它在準繩問題的開發上,實踐中存在較多的困難。

而中國的犯罪心理測試技術,它在以檢測被測人是否有與案件相關的特殊經曆心理痕跡的理論基礎上,注重對案情及案犯心理活動的動態分析研究,尤其注重現場勘察、屍體檢驗等獲得的案件客觀材料的應用和支撐,將其作為編題及檢測被測人對案件的認知及有關心理信息的主要依據,並發揮各種編題方法的優勢,運用以犯罪情景問題為主的綜合問題法進行編題。它的理論基礎是人的客觀經曆與其認知之間的聯係;人的行為經曆及其認知活動與其情緒體驗之間的聯係;被測人對主試所提問題的認知活動與其相應情緒活動之間的聯係;人知、情、意等心理因素相互之間的聯係;以及人的心理活動與其生理活動之間的聯係。這種理論基礎及其思路,符合科學的心理學原理,符合人心理活動的特點與規律,符合人心理與生理活動相互之間的關係。因此,更加具有科學性和準確性。

中國的犯罪心理測試技術,它是以包含案件有關內容的語言問題,作為測試的刺激變量,進而通過由其引起的被測人心理及生理的反應變量,分析評判被測人與案件關係的。因為,人條件反射的機製,使語言刺激具有了社會意義。測試題目包涵的語言學、心理學、社會學等意義對人而言是一種特殊的刺激。實驗表明:人的大腦對刺激反應具有選擇性,它對外在的信息和刺激有一個接受、編碼、操作、提取和利用的過程,這個過程包括感覺、知覺、記憶、表象、想象、思維、注意以及興趣、需要、動機等。人的大腦對刺激的高度選擇決定了他對外在的刺激既有接受又有忽略,人的感知對與自己內趨力和需求相關的刺激,是非常敏感的。在測試過程中,包涵特殊事件的測試題目對涉案人就是一個非常特異而又敏感的刺激。言語刺激最大的作用,就是喚起被測人對過去特殊事件經曆的認知及其情緒活動等心理映跡,它是主體的一個典型認知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