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犯罪心理測試技術應用的最佳時機、條件及應注意的問題(2 / 2)

二是由於辦案人員對有關條件和要求的認識不足,常常是雖然已經反複強調說明,但測試時仍然出現各種問題,使測試工作受到影響和幹擾,有時甚至不得不中斷測試。其中,最為突出的是被測人的體能問題。由於長期的習慣和被測人方麵的原因,被測人的吃飽吃好問題,是許多地方測試中經常出現的問題。一些辦案人員認為,讓嫌疑人吃些東西就行了,還需要什麼吃飽吃好?這樣,或是讓其隨便吃點東西,或是在一些嫌疑人由於各種原因,尤其是涉案人因為心理壓力等原因,不能按要求吃飯的情況下,也不予注意,造成進入測試後才發現被測人體能不行的情況,影響測試工作的正常進行。另外,一些嫌疑人由於羈押時間較長,受特殊條件的限製,體能往往難於保障,需要事先予以準備。

因此,嚴格按照心理測試技術工作的有關要求,保證各項條件的到位落實,是保障犯罪心理測試技術工作順利進行和發揮作用的重要基礎,在應用這項技術時,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三是經犯罪心理測試技術鑒定,認定涉案人後,偵審工作應注意做好與心理測試工作的銜接。要正確有效地把握和利用通過測試獲得的有關案情情況以及涉案嫌疑人的心理特點,根據測試後的分析指導意見開展偵審工作,這是偵審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的關鍵。不能你測你的,我搞我的,甚至在先人為主等主觀因素的作用下,對測試工作的可靠性發生懷疑,從而輕易地放棄測試工作獲得和提供的結論及意見。

四是犯罪心理測試技術,由於仍然處在繼續研究探索的階段,加之被測人的個體差異和主測人員實踐經驗與水平的影響,測試結論有時會存在問題甚至發生錯誤,需要我們對其采取客觀、科學的態度,以免影響偵查工作的進行。

實踐證明,在正確的測試結論及分析意見的指導下,偵審人員根據其全力以赴、堅持不懈地開展調查取證及審訊工作,是案件最終取得突破的關鍵。而一些案件偵破中,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往往功虧一簣,使偵破工作因此而擱淺。

同時,還應強調,最終突破案件,是在測試結論及分析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有關的調查取證及審訊工作的準備等才能實現的,不能簡單地僅僅依賴測試結論,或者輕率行事,從而造成在缺乏相關工作基礎的情況下,僅憑測試結論進行審訊,進而導致刑訊逼供現象的發生。這是應用此項技術偵破案件過程中,必須注意的方麵。

犯罪心理測試技術在各類疑難案件的偵破實踐中,已發揮了重要的輔助作用。實踐證明,它是偵查工作的一項行之有效的科學技術手段,科學正確地使用它並使其健康發展,將在各類疑難案件的偵破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