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爾激動得跳起來請求法官允許他向古林提一個關於1877年的清單的筆跡問題。阿沃裏則巧妙利用了英國法庭的規矩:在陪審團尚未宣布就案犯的新罪行作出裁判之前,法庭上的發言不得提及被告人過去的過失和前科(這個規定的出發點,從理論上說是為了防止陪審團對有前科的被告人產生某種成見)。所以阿沃裏理所當然要利用這點對希爾提出抗議。他辯解說,因為它涉及往事而與本案無關。希爾憤然抗辯說,這件往事與本案有直接聯係,他的整個辯護詞都是以這件往事為依據的。
但是一切都得聽法官的,富爾頓法官斷然禁止提出與1877年案有關的問題。
阿沃裏並沒有擔心這樣會使斯帕爾和拉德斯頓兩位警察的證詞就用不上,這已經無礙大局了,因為阿沃裏已把受騙女人的辨認結果搬了出來,這已經足以對陪審員們產生決定性的影響,而這些影響是掩蓋了重要質疑的。22個受害者中10個人,在開庭前的偵查階段就已認定貝克是騙過她們的人。這些女人一個接一個出庭作證,都指著貝克說:“就是他!”“就是他!”……
但是還是有幾個受害者不大敢肯定,但誰也沒怎麼理會這一點。例如安娜·湯森說:“他就是那個人,但是當我聽他說話時,我又有點懷疑了。在我家裏他說話帶有美國口音。”一個叫莉莉·溫切特的婦女說:“他在我那兒時胡子很長,而且抹過香膏。”辯護人力圖要陪審員們注意這些證言,但他的努力全都白費了。就連他在奧吉莉婭·麥鬆尼葉作證後提出的抗議也全然沒用——她作證時說:“該罪犯右耳下脖子上有塊傷疤,小小的像胎記似的傷疤。”希爾要求這位證人指出被告的傷疤,這時她說:“現在看不見有這塊傷疤了……”
希爾盡了最大努力,他甚至突破了當時英國法律不許被告人本人作為本案的證人發言的規矩,他使法官同意了讓貝克親自作出解釋,從而證明他說話並不帶有幾乎所有女證人都說過他有的那種口音。貝克利用這個機會強烈聲明:“我同這些可怕的指控毫無關係,我絕對沒有罪……”可是全都沒用。
5月5日陪審團認定了貝克有罪。接著富爾頓法官給貝克判處7年監禁。誰也不聽貝克最後大聲喊叫:“我沒有罪,絕對沒有罪……”
次日貝克便被投入了監獄。但是他得到的是按約翰·史密斯案編定的囚號D523,這個囚號上還添有一個表示前科的字母:V。
冤枉的貝克寫過10次請求複審他的案件的申訴書,1896—1901年他沒有停止過努力,由於那時英國還沒有刑事上訴權,所以貝克隻能那麼再三再四地寫:他1877年身在南美,不可能作約翰·史密斯的案。貝克明白可能是史密斯在1895年又去詐騙婦女,而讓貝克替他背了黑鍋。貝克的辯護律師請求司法機構讓他看看對史密斯的控訴書上有關其特征的記載,但這個請求也遭到拒絕。不過內政部有位官員還是在1898年5月12日到監獄管理局去詢問了史密斯的外貌特征。他查明,史密斯是猶太人,曾行過割禮。貝克根本沒有這樣的事。內政部提請富爾頓法官就這個問題說說個人意見,富爾頓法官的回答是:“即使貝克不是史密斯,我也不相信貝克在南美呆過。”貝克厄運照舊,奇怪的是他的囚號的“V”字去掉了。到了1901年7月8日,貝克才通過交保被假釋。
貝克沒有想到他的冤屈還會更加深重:當他想盡了一切辦法來證明自己蒙受冤屈,直到為支付律師的訴訟費而傾家蕩產後,還有厄運會再次降臨。
1904年4月15日,貝克在1896年12月16日遇到的情景再次出現,那天從他不久前住進去的托坦哈姆一科特路的一所房子裏出來,這次比7年前多走了幾步,已經走到人行道上了,接著迎麵跑來一個女人,她衝著這個倒黴的人嚷道:“你不就是那個拿了我的珠寶和金鎊的人嗎?”貝克身不由己地得倒退了幾步,他頭腦裏是什麼感覺恐怕誰也無法真切知道,也許他差點兒沒嚇昏過去。他驚恐萬狀地哀鳴起來:“不,不是我。我不認識您。我生來從未見過您……”不依不饒的少婦卻說;“就是你。就是你騙了我的珠寶,那邊還有人等著你呐!”牢獄之災終於使貝克學乖了,他拔腿便跑,想要躲開這莫名其妙的厄運。
可是一名叫沃德的巡官擋住他的去路,貝克又一次被捕,並被押往帕丁頓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