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暗示的感受性訪談特征
4.暗示性的,引導性的或強製性的提問
5.訪談中所有的不恰當動機
6.報告的可疑動機
7.最初揭發或報告的可疑的背景
8.虛假報告的壓力調查的問題
9.不符合自然規律
10.和其他的陳述不一致
11.和其他的證據不一致
下麵就有效性檢驗列表評價的有關問題予以介紹。
關於心理特征的問題:
第一類型的問題涉及被訪談者的個人特征。
1.語言和知識的不適當。這一項是指證人所使用的語言和表現的知識是否已經超過他或她的同齡人的能力,超過了證人應該從事件本身得到的內容的範圍。當出現這一情況時,它可能表明有其他的人在證人準備陳述時施加了影響。
2.感情不適當。這一項是指證人在接受訪談時所表現的感情(常常是通過非言語行為)是否與對證人所聲稱的經驗相等。例如,性侵犯會在情緒上對被害人造成困擾,並可能使得被害人不安。因此,當對他們進行訪談時,人們通常期望從一個真正的被害人身上看到明顯的情緒表現。缺少這些情緒可能意味著陳述是虛假的。
3.暗示的感受性。這一項是指在訪談期間證人是否表現出對任何暗示的感受性。一些人可能比其他人更容易受暗示。研究者建議,在訪談結束時詢問證人一些引導性的問題,以便對他們的暗示感受性做出評價。很顯然,這些引導性的問題應該詢問一些周邊的信息而不是核心信息。例如,訪談者可能會暗示孩子說在被告的客廳裏有一個魚箱(訪談者知道那不是事實),然後觀察孩子的反應。如果孩子接受這些特別設計的問題的暗示,這可能說明他或她受暗示的程度很高。
關於訪談特征的問題:
訪談特征(第4和5項)是指訪談者的風格或訪談的方式。
4.暗示性的引導性的或強製性的訪談。應該考察訪談者是如何進行訪談的,他們是否對被訪談者進行了暗示,他們是否對被訪談者施加了任何類型的壓力,等等。即使一個人接受了在訪談結束前故意被問到的那些有暗示性的問題(見第3項),也並不意味著他或她在沒有暗示性的訪談中不能提供一個全麵而正確的陳述。如果訪談是暗示性的引導性的或強製性的,就不應該使用SVA來分析。
5.訪談中的所有的不足。除了暗示之外的其他因素也都決定了訪談的質量。例如,兒童被訪談者常常不一定知道,當他們不知道問題答案時,他們可以回答說“我不知道”。兒童(成人也是)都有回答問題的傾向而不是承認自己記憶或知識的缺乏,即使當他們對答案不確定時。這當然會導致造假。因此,訪談者在訪談一開始就讓被訪談者知道“我不知道”這樣的答案是可以接受的,並且在適當的時候應該說“我不知道”,這點很重要。
關於動機的問題:
這一部分主要研究證人報告事件的動機。
6.報告的可疑動機。這一項是指證人在報告事件方麵是否存在可疑的動機。常常有可能是另一個人鼓勵證人去報告事件。因此,了解證人和被告之間關係以及了解控告對所有涉及的人的可能結果,都是很重要的。
7.最初揭發或報告的可疑的背景。這一項是指陳述的起源和曆史,特別是第一次報告時的背景。要探究最初的控告發生的背景中可能的可疑的因素。例如,第一次報告是否是自願的,誰讓證人去報告的等等。
8.虛假報告的壓力。這一項涉及的問題是是否有其他人暗示、指示、強迫或強製證人製造一個虛假的報告,或者誇大真實報告中的某些因素。
關於調查的問題:
第四類涉及陳述與犯罪類型以及與以前陳述的關係。
9.不符合自然規律。這一項是指所描述的事件不切實際的可能性。
10.和其他陳述不一致。對某一事件常常存在不止一份的證言。證人可能就這一事件在以前接受過訪談,或者其他的人也可能接受了關於這件事的訪談。這項是指陳述的主要方麵與這名證人或者其他證人的另一份陳述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的可能性。
11.和其他證據不一致。這一問題是指陳述中的主要內容與可靠的痕跡物證或其他的證據相互矛盾的可能性。
通過上述標準化的陳述有效性列表檢驗,即可得出調查對象對案件有關問題陳述的真實可靠性程度,從而為案件的調查審理提供幫助。
陳述有效性評價(SVA)是一項建立在心理學理論、原理和方法基礎上的識別陳述及證言的真實可靠性程度及謊言的一項專門技術,具有較強的科學性,我國刑事偵查及其司法理論和實踐領域,應該對其予以重視,並進行研究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