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意識
自我意識是指主體對自己的意識,也就是主體對自己和自己心理的認識。人由於自我意識的發展,才能進行自我觀察、自我分析、自我控製和自我教育等。動物是沒有自我意識的,隻有人類才有自我意識,這是人類與動物的區別特征之一。自我意識是兒童社會性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其社會性發展的基礎。自我意識的內容有多種看法,我國學者從知、情、意這一角度出發,認為自我意識包括自我評價、自我控製、自我體驗三個方麵。
自我評價包括自我感覺、自我概念等。學前兒童對自己或別人的評價往往是成人評價的簡單再現,對於成人的評價,學前兒童有一種不加考慮的輕信態度。例如,學前兒童一般隻能評價一些外部的行為表現,還不能評價道德品質等。當問他“為什麼說你自己是好孩子”時,4歲兒童回答“我不打架”或“我不搶玩具”,而6歲的兒童則可以說到一些內在的品質特點,如“我聽話,遵守紀律”或“我謙讓,對小朋友友好”。如果成人對兒童的評價不客觀、不正確,兒童往往會提出疑問、申辯,甚至表示反感。例如,小華、小軍和小燕在一起玩耍,小燕因被小華欺負而哭,老師聞聲過來。但是因為小軍一直以來在老師眼裏都是一個比較調皮搗蛋的學生,於是老師來不及問清原因便批評了他。小軍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錯,於是向老師提出申辯,澄清自己的清白,這便是小軍自我意識的表現。
自我控製指目標受到阻礙時,個體抑製自己的行為或改變行為的能力。從科普的觀點來看,學前兒童的自我控製分為五個階段:2歲前分別為神經生理調節階段、知覺運動調節階段、外部控製(服從控製者的命令)階段;2歲左右自我控製能力逐漸發展起來,即利用表征能力,以符號代替物體,在沒有外界監控的情況下服從控製者要求、延緩自己要求的行為;4歲以後兒童開始運用語言進行自我調節和控製了。
自我體驗包括自我感受、自尊、自愛等,自尊是自我體驗的核心內容。自尊是一種勝任、值得敬重的自我體驗。自尊是個體對自我價值的一種積極的評價和體驗,它是在社會化比較過程中實現的。
二、促進學前兒童自我意識發展是家庭心理教育的重要任務
從20世紀80年代初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我國當今社會獨生子女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的社會現象。由於獨生子女家庭教育中出現了問題,一部分獨生子女產生了明顯的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考慮問題大都是圍繞著自己的利益,唯我獨尊。這種思維方式導致了目前學前兒童發展中的兩個極端問題——傷害自己和傷害他人。學前兒童心理障礙形成的一個主要原因是自我中心,遇到問題的時候,一般是從自己單一的角度出發,欠缺換位思考,把問題的原因歸於外界而產生怨恨、委屈的心理;而對他人傷害的原因也主要是由於以自我為中心。我曾在幼兒園見過這麼一個鏡頭,一位幼兒園的小朋友看到另外一位小朋友在吃餅幹,於是他伸手去搶餅幹,可他因不得逞而打了一下那個在吃餅幹的小朋友。他的神情動作好像在告訴我們,那個餅幹他應該可以吃,吃不到的話便要傷害別人以求心理上的安撫。從這看來,在兒童早期,幫助兒童逐步建立積極的人際關係的思維方式,是家庭教育的一個重要任務。
學前兒童的自我認識、自我的情感體驗和自我控製都在不斷地發展。在學前階段的家庭教育中,要注意鼓勵孩子,為孩子多提供鍛煉的機會,讓他們自己做事,增強他們的自信心,培養他們獨立活動和控製調節自身的能力,從而促進他們恰當的自我意識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