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小學兒童親子關係的特征(1 / 3)

一、親子關係的概述

(一)什麼是親子關係

親子關係是家庭教育的中心問題,是指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這包括血緣和非血緣的關係,這個關係是永遠不能改變的,是孩子成長極為重要的因素。費孝通教授認為,親子關係是被撫育者和撫育者之間的關係,是以婚姻來確立的。換句話說,親子關係是建立在婚姻基礎上的,即由夫妻關係衍生出來的血緣關係。它包括父母要撫養教育子女和子女要贍養尊敬老人這兩方麵的內容,遵循著父慈子孝的道德規範。

(二)親子關係的類型

家長與孩子的溝通由於個性和一些方法的不同總會造成一定的分類和區別,經過研究調查可以發現一些基本的親子關係類型,並且這些類型都能或多或少地反映一些對孩子成長教育積極或消極的作用。

1.養育型

這類父母隻將注意力集中在孩子的飲食上,改善孩子的生活條件,很少關心孩子的心理品質,很少考慮對孩子的教育方式,對孩子的要求是“隻要不惹大事就行”。他們認為,養育孩子是他們的責任,而教育孩子則是學校的任務,因此自己沒有教育孩子的義務。這種模式下的孩子與父母形成一種簡單、直接、表麵的交往,父母對孩子缺乏監督、教育,導致孩子在學習方麵表現平平,得過且過,行為自由散漫;個人的行為、喜好極易受到外界的影響。

2.財產擁有型

這類父母有一個頑固的觀點:孩子是我的,我有隨意對待孩子的權力。他們通常把自己所有的價值觀強加給孩子,按照傳統的家規約束孩子,不尊重孩子選擇的自由,對孩子有絕對的權威,可以憑自己的意願和情緒對待孩子,如批評、指責孩子,指揮、命令孩子。在這種親子關係下成長的孩子,容易失去獨立的個性,成為被動服從的機器。

3.亞平等型

亞平等型是一種較有利於子女心理健康的良好的關係。父母在孩子的麵前有一定的權威性,同時孩子也有較充分的民主。他們對孩子既有控製力,又使提出的正確要求能被孩子接受;既非常注意鼓勵孩子的獨立自主和進取心,又鼓勵孩子提出與自己不同的見解。父母對孩子指導而不支配,自由而不放縱,尊重而不溺愛,鼓勵而不慫恿。父母和子女的關係基本平等,既有父母子女親情,又有朋友之間的友誼。

4.泛愛型

父母對孩子非常溺愛,期望值非常高,過度保護、幹涉、嬌慣,對孩子完全讚賞,尊重過度,盡量滿足孩子所有的要求。結果是導致孩子無法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和價值觀,不利於孩子良好個性品質的形成,而且容易使孩子形成膽小怕事、缺乏信心、唯我獨尊、蠻不講理的性格,表現出強烈的攻擊性的特點。

5.衝突型

親子間出現明顯的衝突,父母攻擊子女,子女反擊父母。這種攻擊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身體攻擊;言語攻擊;心理攻擊。

二、小學兒童親子關係的特征

親子關係對兒童的能力培養、智力發展和健全人格的形成都起著重要作用,同時對兒童以後的心理健康也會產生深遠的影響。要了解親子關係的作用,需要首先了解小學兒童親子關係的特點。

小學兒童親子關係的特征:

(1)對於小學低年級學生來說,由於學習生活環境的改變,他們難以適應學校生活,因此,父母、家庭仍是他們的“避風港”,對父母懷有濃厚的感情。

(2)三年級時,由於年齡小,父母對孩子仍然關愛倍增,此時孩子對父母有較強的依戀性、依賴性,親子間的關係特別好。

(3)隨著年齡的增長,到了四五年級,兒童的獨立性和反抗情緒都增強了,總希望能獨立處理一些事情。可是在父母眼裏,孩子永遠都長不大,仍喜歡為孩子安排好一切,因此親子間關係有下降趨勢。

(4)到了六年級,因為孩子逐漸懂事了,又麵臨著升初中的考驗,父母也非常關心孩子的學業,彼此間關愛的增加、交往的密切,會促進親子關係向良好狀態發展。所以親子間關係又有所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