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章 “原則上不再用路線鬥爭的提法”(1 / 2)

1981年夏天,隨著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形勢的不斷發展,全黨全國人民迫切要求總結建國以來三十二年的經驗教訓,以適應新時期新任務的需要;黨內外同誌越來越強烈地要求糾正“文化大革命”的錯誤、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錯誤理論和實踐;特別是要求科學地闡明毛澤東的曆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

因此,實事求是地正確分析和科學評價建國三十二年來曆史上的重大問題和中央一些負責同誌的功過是非,統一全黨全國人民的思想,從而一心一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團結一致向前看,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要任務。

於是,根據形勢發展和曆史前進要求,中共中央決定召開十一屆六中全會。正式會議之前,舉行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預備會議。6月22日,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預備會上作了重要講話,著重闡述《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對黨的曆史上一些重大問題的評價。

首先,鄧小平對提出交給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討論的曆史《決議》討論稿進行了肯定:

總的來說,這個決議是個好決議,現在這個稿子是個好稿子。

我們原來設想,這個決議要舉毛澤東思想的偉大旗幟,實事求是地、恰如其分地評價“文化大革命”,評價毛澤東同誌的功過是非,使這個決議起到像1945年那次曆史決議所起的作用,就是總結經驗,統一思想,團結一致向前看。

我想,現在這個稿子能夠實現這樣的要求。

這個決議寫了一年多了,中間經過四千人的討論,以後是幾十人的討論,政治局擴大會議的討論,這次六中全會預備會的討論是第四輪了。

我看是相當認真、嚴肅,也相當仔細了。

在談到《決議》對毛澤東的評價時,鄧小平解釋了《決議》不提“路線錯誤”和“路線鬥爭”的原因,強調黨內鬥爭是什麼性質就說是什麼性質,犯了什麼錯誤就說是什麼錯誤,原則上不再用路線鬥爭的提法。他說:

核心問題是對毛澤東同誌的評價,稿子的分寸是掌握得好的。

比如提不提毛澤東同誌的錯誤是路線錯誤,就有個分寸問題。

我們不提路線錯誤,是考慮到路線鬥爭、路線錯誤這個提法過去我們用得並不準確,用得很多很亂。

過去我們講黨的曆史上多少次路線鬥爭,現在看,明顯地不能成立,應該根本推翻的,就有劉少奇、彭、羅、陸、楊這一次和彭、黃、張、周這一次,一共兩次。

高饒事件的基本結論是維持了,但也不好說是什麼路線鬥爭。

說羅章龍是路線錯誤,老實說也沒有說中。羅章龍是搞派別鬥爭,是分裂黨,另立中央。

高饒事件也是類似那麼一個性質,當然還不是另立中央。

瞿秋白的錯誤不到半年,李立三隻三個月。

過去評價曆史上的路線鬥爭並不準確,這是我們不主張提路線鬥爭的一個理由。

還有一個理由,過去黨內長期是這樣,一說到不同意見,就提到路線高度,批判路線錯誤。所以,我們要很鄭重地來對待這個問題,這是改變我們的黨風的問題。

對十一大,不要說什麼路線錯誤。

對“文化大革命”,我們也不說是路線錯誤,按它的實質分析就是了,是什麼就是什麼。

實際上,現在這次決議對“文化大革命”錯誤性質的分析,超過了過去所謂路線錯誤的概念。

當然,不提路線鬥爭並不是說路線兩個字就一概不能用了。比如三中全會確立了正確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組織路線,這樣的提法以後還可以用。不但路線,總路線也可以用,現在我們就講實現四個現代化是新時期的總路線。這次決議也用了路線這兩個字,不是沒有用。有些場合拿路線兩個字來表達比較順當,比較自然,而且一講就明白。

但是,黨內鬥爭是什麼性質就說是什麼性質,犯了什麼錯誤就說是什麼錯誤,講它的內容,原則上不再用路線鬥爭的提法。這次決議開個先例,以後也這麼辦。

對於毛澤東的評價,鄧小平強調,要實事求是、恰如其分。他說:

為什麼我們這次要強調恰如其分?就是在前一段時間裏,對毛澤東同誌有些問題的議論講得太重了,應該改過來。

這樣比較合乎實際,對我們整個國家、整個黨的形象也比較有利。過去有些問題的責任要由集體承擔一些,當然,毛澤東同誌要負主要責任。我們說,製度是決定因素,那個時候的製度就是那樣。

那時大家把什麼都歸功於一個人。有些問題我們確實也沒有反對過,因此也應當承擔一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