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那年,我恰入高一。年少個性,如風般張揚。

我不願和那些清純傻姑娘一樣,整日潔白裙裾,也不知道背地浪費了多少洗衣粉,搞壞了幾個洗衣機。時時長發飄揚,也不知道暗中折磨自己洗了多少次頭,在大熱天往脖子裏撲了多少痱子粉。

我喜歡剪最短的頭發,穿最流行的古惑服和寬大的牛仔褲。熟知的人群,沒有誰會把姑娘,女孩兒這兩個嬌柔的詞用到我身上。可幸的是,隨時光發育的跡象一點都沒有降臨到我身上。一馬平川的胸脯和矯健的身手讓我對“假小子”這個稱謂受之無愧。

沒過多久,實習老師入校學習。由於我們學校是重點實驗中學,刹時從天南地北湧來了近三十名即將畢業的大學生。

陳可安便是其中之一。

當全班傻女生在課後的走廊上驚呼“帥哥”時,我正和一幫哥們商議,如何整治新來的實習老師。無意中,順著她們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個清瘦高個的大男孩頓時在我眼中閃現。

說實話,他不算帥,額頭與發際的距離相隔稍遠,完全有中年禿頭的可能。可他挺拔寬闊的後背,確有一股傲人的氣質。

自習課上,班主任領實習老師到我們教室時,我正在翻閱從隔壁傻女生那兒搶來的一本書。席慕容的《一棵開花的樹》。

女生無不驚呼,像是中了頭獎,惟獨我黯然不語。旁邊一個說話細語細氣的傻女生用手肘拐了拐我,道,你為何不鼓掌?你不喜歡他嗎?

我抬頭瞅了一眼,發現是那個午後的大男孩,便繼續埋頭翻閱,沒有理會她所說的話。這像是一種蔑視。這蔑視裏,有剛才問話的她,也有初入此門的他。

他站在明亮的講台下,高聳的鼻梁像是一種有穿透性質的逼視。他說,我叫陳可安。嘿,我笑笑,一個極其俗氣的名字。一聽這個名字,就讓我不自由地聯想到那些電視劇裏的中年男子。沒有一點生氣。

之後,他悠長詼諧的言語,倒著實吸引了我。至少,我手中翻閱的速度已逐漸緩慢,直至停止。我沒有抬頭,將自己繼續深藏在廣袤而龐大的秘密之中。

陳可安就這麼輕而易舉地贏走了全班同學的芳心。沒有一個人為難他,包括我的那些哥們。

放學後,我一個勁兒咒罵他們是叛徒。他們嬉笑著撫弄我的小腦袋,把我頭發抹得噝噝作響,爾後拍著胸脯,在燈火通明的馬路上高聲說,下次一定弄死他!讓他下不了台!

我擺擺手道,別,別,也沒必要那樣,給他一個下馬威就行了。我能感覺到,我的顧慮和焦急。我甚至在那一瞬間有點懼怕,要是真讓讓他束手無策,不得不一走了之,那該怎麼辦?

他們都笑了,一片噓聲。我甭著臉,把厚重的背包一卸而下,捏於手中左右甩開,把他們嚇得驚慌四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