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曆經磨難的近代海運業(1 / 3)

一、輪船帶來的“福音”

1830年,一艘模樣奇特,與木帆船外形截然不同的船隻——英國“福士”號輪船從印度洋航行至我國廣東省伶仃洋海麵。它較高的航速、不俗的外形,使整個中國造船業震動了。大工業革命給包括英國在內的西方各國帶來了巨大的變革,令中國一些有識之士羨慕不已。走工業革命的路,發展輪船事業,一時間成為人們爭相談論的時髦話題。但是由於輪船在構造和動力上尚不成熟,使用上還存在不少問題,因此多數國家的海上運輸仍以帆船為主,輪船隻處於“配角”的地位。

19世紀中葉以後,西方各資本主義國家的冶金工業和機器製造業有了很大的發展,造船技術得以全麵改進:鋼的應用逐漸代替鐵的應用,鋼製船殼重量輕、結構強,從而大大提高了船舶的載貨量。鋼的應用,還使得鍋爐和發動機的製造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變化,采用鋼板製造—的鍋爐能夠承受強大的蒸汽壓力。這就降低了每馬力的用煤量,減少了燃料的消耗,同時輪船的航行速度也大幅度提高,使用輪船帶來的好處大大超過使用帆船帶來的好處。

如此一來,原先航行海上的輪船與帆船的比例來了個大折個。19世紀50年代,遠洋運輸中的帆船約占五分之四,輪船隻占五分之一;到了70年代以後,輪船約占五分之四以上,帆船降到五分之一以下。

麵對如此神速發展的輪船和木船的競爭,一些有識之士林則徐“師夷長以製夷”的主張。也就是迅速借鑒、學習外國先進的造船技術,特別是輪船技術,改船舶力裝置,使用鋼殼體和推進器,以使差距日益懸殊的造船業得到一定緩解。但是昏庸無能的清政府對新生事物麻木不仁,對林則徐、魏源等人的建議置若罔聞。因此,輪船這一新事物在中國被打入“冷官”整整達十幾年之久。

輪船和帆船無論在速度上、載重量上都形成明顯的反差,加上各國經香港駛往各個通商口岸的輪船數量越來越多,清政府各地官員再也無法對這一現―而不見,聽而不聞,采取聽之任之、我行我素的態度了。一些有識之士深刻認識到,輪船的發展,終將代替帆船。19世紀50年代,上海沙船商人率先集資購買了“天平”、“鐵皮”兩艘輪船,充當護航輪艦,交給捕盜局用來捕捉海盜、保護商船。可是,好景不長,使用沒幾年,這兩艘船就被軍方看中,改為本用。

清政府各級官員購買輪船最初目的是用它來鎮壓人民。所以他們嚴格禁止民間購買和使用輪船,隻許官方獨家經營。以至於輪船誕生半個世紀,並在中國海麵航行了四分之一世紀之後,民間商人仍不許問津。

盡管封建統治者百般刁難和阻撓國內商人使用、購買先進的輪船,但卻無法阻擋西方各資本主義國家唯利是圖的商人將輪船大批駛入中國的江海上經營航運。一些中國商人利用官府害怕洋人的心理,紛紛懸掛外國旗幟,以求得到西方政府的庇護。早在40年代的澳門、50年代的香港,便有為數眾多的船隻懸掛葡萄牙和英國國旗,行走私鴉片和倒賣其它貨物的活動。香港當局根本不把“太清帝國”放在眼裏,兩次明文頒布航運條例:凡是在香港租有英國國王土地的中國居民,都可以申請船舶登記,並享受英國國旗的保護。這實際上為中國商人在沿海進行非法貿易、航行提供可靠的“保護傘”。有了這個保護傘,不少地方的商人采取了詭計經營的方式。

所謂“詭寄經營”主要有兩種辦法。其中一種就是由中國船主付給某個洋人一定的費用,要他假裝承認租賃了這艘船,這樣該船就名正言順地得到類似洋人船隻的待遇。發給通行證的實際上是各國領事館,他們坐享其成,不費絲毫之力,舉收取大量注冊費和船隻費。中國商人也樂得免去官府的克剋和糾纏6這種各得其所、生財有方的“詭寄經營”方式很快便被各地的海上運輸廣泛采用。廣州、度門、上海等地飄揚外國國旗的船隻比比皆是,而懸掛中大清的船隻卻寥寥無幾。由此不難看出,清政府對“洋大人”的奴顔卑膝,以及中國海運業在舉步維艱中求生存、求發展的畸態。

輪船的興起,性能的優越,自然而然使得中國木帆船的發展倍受壓抑,幾乎陷於停滯不前的―。令人可氣的是,就在木帆船發展最為困難之際,清政府依舊從中作梗,這無疑於釜底抽薪。早在1703年,清政府就嚴令隻準建造梁頭寬1丈8尺(合6米)以下的雙桅商船,以後雖然默許可以使用篷大、利於走風的商船,依舊采取嚴格禁止的態度。別人在飛速發展,而我們卻在內耗、互相掣肘。使得原先存在的差距更如拉大了。

當時沿海地區恣意妄為、四處橫行,木帆船又被清政府嚴格禁也攜帶武器,但卻得不到清政府兵船的正常保護,因此常常是海盜劫掠的主要對象。外國輪船航速快,又有武器抵禦海盜的能力,運輸客貨都比中國船安全、方便,這也是海商紛紛轉向輪船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中國木帆船在外國輪船的排擠和國內封建勢力的雙重摧殘下,急劇衰落。:不過,在中國沿海及內河航運事業中,木帆船仍占有一定的地位。它們之所以能賴以生存,繼續使用,還在於它們在特定曆史條件下有不少輪船無法比擬的優點:是木帆船運費低廉、運送物品體積大,如鐵、煤、藥材,以友油類等。湘反,輪船則更適宜運送一些日常消費品和貴重物品。二是木帆船可以隨意出入不開放的口岸和內江內港,輪船就相形見絀,受到諸多限製。三是木帆船承運貨物的關稅隻有輪船的三分之一左右。四是木帆船到港,停泊時間可根據需要靈活掌握,以適應貨主的要求。五是木帆船還是抑製輪船運價上漲的一個重要籌碼;倘若沒有木帆船的存在,輪船極有可能出現隨意漲價的混亂局麵。

1868年,中國輪船運輸業出現了一件開天辟地的大事:一貫寄人窩下的中國商人,有了自己經營的小規模的輪船運輸企業。煙台一位大商人李振玉雇了一個美國人花馬太,采買了一艘“天龍”號輪船穿梭於上海、煙台、天津之間。這個美國人實際上並無股份,他隻不過是分取一部分利潤,由他向美國領事館注冊,取得洋商名義,隻交納很低的稅金。這樣做,李振玉等人不必看“洋人”的臉色行事,完全掌握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權。有了自主權,自然獲利頗豐,淨利潤就占實際投資額的60%。各地中國商人見有利可圖,群起仿效。這種由外國人出麵辦理手續的方式,很快就成為中國商人興辦輪船業的模式。

沿海各省中國商人,從19世紀40年代中期雇用、租賃西方商船運貨,到60年代購置輪船懸掛外國旗幟,或者投資外商輪船公司,形式多樣,並已成為公開的秘密。清政府見狀焦慮萬分,他們認識到,與其讓洋人把持獨吞,倒不如“肥水流人自家田”,讓中國商人把賺得利稅歸人官府。1867年2月、3月、5月清朝總理衙門接連三次致函兩江總督兼上海通商大臣曾國藩,明確指示他設法變通,允許中國商人建造或購買輪船。從此,禁錮於中國海商頭上多年的枷鎖終於被解除。中國輪船建造業和航運業就此開始蓬勃發展。

為了擺脫貧困落後的局麵,以挽救和維護岌岌可危的封建統治,清政府不得不提倡學習和利用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洋務運動從60年代興辦軍事工業,創建海軍,鞏固國防開始;70年代則以興辦民用工業企業為主。輪船招商局就是在洋務派以發展近代航運業與外國相競爭的產物。

輪船招商局正式成立於1873年。在此之前,我國傳統的帆船行業日趨凋敝、衰落,不但一般商人拋棄帆船運輸,改換輪船,就連許多官員、士紳來往於沿海各地和長江各個港口也都樂於乘坐輪船。輪船顯示出的強大的生命力,以及早晚將取代木帆船的趨勢,不僅為有識之士所認清,而且一般商人和群眾也已看得明了。在大勢所趨的激流下,李鴻章等洋務派人物當機立斷開辦了輪船招商局。這位中堂大人說得明白:“欲自強必先裕餉,欲裕餉源,莫如振興商務。”可見他們的目的十分明確,即自辦輪船,奪回若幹外商航業在中國賺得的大量利潤,以積累本國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