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恒上下看著他,沒認出他是誰。小子穿得不賴,臉紅紅的,背著個照相匣子:“您不認識我了?我是海河日報編輯部采訪科的,我叫張友文。”
海河日報報館乃是沈之恒獨資的產業,然而他把一切事務都交給了那邊的總經理,自己平時不大過去,對這個張友文也沒什麼印象。張友文顯然就是過來向他打招呼的,打完了招呼就要往醫院裏去,他一時間起了好奇心,問道:“你是來探病,還是來采訪?”
張友文雙眼放光:“沈先生您不知道嗎?這兩天出了特別嚇人的事兒,我這一趟來,既是探病,也是采訪。”
沈之恒發現這小子說話說不清楚:“什麼嚇人的事兒?”
“天津城裏鬧妖精了,這個妖精夜裏出沒,專門咬人吸血,凡是被他吸了血的人,非死即病。我聽說前天又有人中了招,已經住進這家醫院了,所以趕緊過來采訪采訪。”
沈之恒一皺眉頭:“咬人?吸血?”
張友文正色點頭,又壓低聲音道:“都說鬧的是黃鼠狼精,黃鼠狼不就是愛吸血嗎?”
“黃鼠狼?”
“對呀!黃鼠狼吸的是雞血,可黃鼠狼如果成了精,吸雞血可能不大過癮,就改吸人血了。”
沈之恒衝著他緩緩一點頭:“這個新聞——很有意思。”
張友文告辭離去,衝入醫院大門。沈之恒關了車門,心中十分不安,吸血的妖精當然不是他,可就因為不是他,才讓他心驚。
不是他,又是誰?
心驚過後,是失控般的狂喜,狂到他在汽車裏鎮定了許久,才平靜到能夠控製手腳,發動汽車。
他這些年在生存之餘,一直在尋找自己的同類。否則他單槍匹馬的一個人,怎麼能夠應對自身越來越多的變化和謎團?
這天晚上,沈之恒在家中等來了司徒威廉。
司徒威廉是神魂顛倒著來的,因為昨天他終於如願以償,和金二小姐一同出門看了電影,看過電影又一同吃了頓大菜。他太喜歡金靜雪了,無論如何不舍得和她分開,於是他連請帶求的,又和金靜雪在勸業場一帶逛了逛。在百貨公司裏,他為金靜雪買了一隻歐米茄手表,金靜雪嫌禮太重,不肯收——她自己雖是不甚關心人間疾苦,但她知道司徒威廉隻是個小醫院裏的小醫生,而她既沒打算接受他的愛情,也就不願占他這窮人的便宜。
司徒威廉恨不得下跪磕頭,將手表強行塞給了金靜雪。沈之恒那一日開給他的支票,這回被他花了個精光,此刻坐在沈之恒麵前,他把個帆布挎包往茶幾上一放,心中有種空蕩蕩的滿足。
給金靜雪花錢,等於給神佛上供燒香,他可沒敢奢望自己能夠心想事成,他隻是願意她身邊能有一樣小東西,是和自己有關係的。
沈之恒沒有去取帆布挎包裏的血漿瓶子,而是將一份晚報扔到了他懷裏。他莫名其妙,打開晚報看了看,看到了一條大新聞。坐正身體將新聞讀了一遍,他抬頭對著沈之恒“撲哧”一笑:“你家的報紙,開始公然地胡說八道了?”
沈之恒蹺起二郎腿,雙手十指交叉搭在腹部:“這是最新的新聞,不是胡說八道。”
司徒威廉嗤之以鼻:“怎麼會有吸血妖怪——”他忽然臉色一變:“莫非是你?怎麼可能?難道我還沒有把你喂飽嗎?”
沈之恒端坐不動:“我有那麼大的胃口嗎?就算有,我又有必要這樣窮形盡相嗎?”
司徒威廉探身向他,壓低聲音問道:“那,會不會是你一直找的那個兄弟?”
“不清楚,需要調查。”
“萬一真是怎麼辦?”
“那正中我的下懷。畢竟他是純種的,我是半路出家的。他應該比我懂得多。”
“可他媽和你家有血海深仇啊!”
“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我家裏的人也早死絕了,就算有仇,事到如今也該煙消雲散了。況且那都是上一輩的爛事,和我這一輩無關。我很開明,不會搞母債子還那一套。”
“可你開明他不開明怎麼辦?你家上一輩的人把他媽害成那樣,他要是一直記仇,從天而降又咬了你一口呢?”
“那不是更好?我再糟也不過就是這樣子了,他總不會把我咬成山精樹怪。萬一他對我以毒攻毒,讓我恢複了人類之身,就更好了。”說到這裏,他對著司徒威廉一笑:“我會立刻收手,在租界裏做養老的寓公,舒舒服服地等著老死。”
司徒威廉不以為然的往後一靠:“你也太樂觀了吧?萬一他是個敗家子兒和麻煩精,認親之後就纏上你,纏你一生一世怎麼辦?”
沈之恒笑了起來:“敗家子,麻煩精,纏上我,你這說的不就是你自己嗎?”
司徒威廉往沙發裏一窩,是個不服氣的樣子。沈之恒不和他扯淡,換了話題:“你妹妹是不是參加了什麼唱詩班?”
司徒威廉一點頭:“是啊,都參加好幾年了。”
“那你幫我個忙。”
沈之恒把一樁任務派給了司徒威廉。
到了晚些時候,司徒威廉告辭離去。他一走,燈火通明的沈公館就寂靜了下來,如同一座輝煌的墳墓。沈之恒坐在吊燈下,慢慢去喝那兩瓶血漿。血漿冰涼,對他來講,是甜蜜的美味。身體慢慢向後仰靠過去,他在眩暈中閉了眼睛,這一刻,他昏沉滿足,飄飄欲仙。
對鮮血的渴望,已經壓過了他的食欲和性欲。
食色,性也。很可惜,這句話對他不再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