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幕令人痛心的現代悲劇故事。小蘭15歲了,長得很秀美。她上初三,與同班一個男生要好。這男生腿腳有點殘疾,但人聰明多才,吹拉彈唱樣樣行。所謂要好,究竟是出於對這男生的同情,是純真的友情,是少男少女之間相互吸引的朦朧的感情,還是幾者都有的一種並不分明的混沌感情?誰也難說清。
小蘭的父親風聞此事後,立即警告小蘭:“我告訴你,不許老早搞對象,將來搞對象咱也不能嫁給一個瘸子!”小蘭是有文化的孩子了,聽老父這般難以入耳的教訓,很是不滿,可又不敢跟父親頂撞,隻是心裏反感而已。從此,她不再與那男孩公開接觸了。
由公開轉入地下,神秘感就來了,體驗自有不同。性意識的覺醒使這對少男少女有了一些擁抱親吻之類的肌膚接觸,這越發使他們難舍難分。紙包不住火。小蘭的父親知道後怒不可遏。一天晚上,大家去村上看電影,小蘭又到那男生家裏。她沒料到父親跟蹤而來,要來個“捉奸捉雙”。結果兩人正談的親熱,老父大喝一聲猛然出現,兩人下慌了手腳。老父舉起棍子就打。男孩的兄長聞訊趕來,與小蘭的父親格鬥起來。小蘭趁機跑回家,又氣又羞又急之下,竟拿起一瓶滴滴畏喝了下去。藥性發作起來時,她後悔了,喊人求救時,已經晚了。這悲劇給我們留下的是何其沉重的思考?
這悲劇是誰釀成?
是我們不少大人手中高舉的“早戀”這一撻伐之鞭。
何止小蘭的老農式的父親把男女孩的要好看成是“老早的搞對象”?多少有文化的為人父母者甚至教育人的人,一見男女孩交往,哪怕是一起談過一次話,一起走過一段路,寫過一封信,遞過一個條,就動輒定性為“早戀”,接下來就是煞有介事的研究如何防治。
“早戀”,這實在是成人製造的一個尷尬的概念。
首先,這並非真正的“戀”。上麵那些男女孩之間的事,遠非如同成人的指向婚姻的“戀愛”,不過處於積極接近異性時期的少男少女正常的性心理的表現。有人把這個時期稱為模仿性的戀愛期。再說,戀愛什麼叫“早”?即使就指向婚姻的成熟的戀愛說,說不到法定結婚年齡戀愛為“早”,相信誰也不會點頭。說不到戀愛年齡的戀愛為“早”,那麼又如何界定戀愛年齡本身?又何況此前的模仿性的初戀?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早戀這一既模糊又尷尬的概念謬種流傳起來。欣幸的是,為適應新詞新語產生的現實而以增加新詞語為首要宗旨的昀新修訂版《現代漢語詞典》,卻拒收“早戀”進來與“早婚”、“早育”為伍。謬誤的東西喊的人再多也不會成為真理。
難道能否認在少男少女之間會發生戀情?一點不想否認,也不能否認。少年男女之間發生的相互愛慕之情,是名副其實的“初戀”——初級的不成熟的戀愛。這種初戀是拒絕世俗的功利主義的,是不考慮婚姻的,是一段純美的感情經曆。初戀是人生第一朵綻開的鮮花,如初升的朝陽一樣美好。一個身心健全的人,憑心而論,誰沒有過年少時初戀的美好回憶?雖然它像夢一樣迷蒙而短暫,但它注入人心的那種溫馨和向往,難道不是培養人美好的崇高情操的昀好精神營養之一嗎?說句實在話,誰果真在年少時沒有過初戀,那是一種人生的缺憾,而且這種缺憾會在人格上留下影響終生的殘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