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認知調整。衝破流行觀念的迷惑,理性地認識生活,看待自己,同時不斷完善自己的人格素養。如此,學會悅納自我,悅納生活,自尊回到心中,心理壓力就會化解。當心理壓力化解的時候,也就不用借購物來宣泄了。
在認知調節的基礎上,還可以進行行為調節。比如,可以采取注意轉移法。當購物欲望出現時,趕緊把注意轉移到娛樂文體等活動上來,促使大腦皮層形成新的興奮灶,也就抑製了購物的興奮灶,從而逐漸減輕乃至消除症狀。還可以建立規律的購物行為模式。比如:出門控製帶錢的數量;每次逛商店之前想清楚需要什麼;必要時與同伴一塊去並要同伴幫助提醒;購買之中想想購買之後的後悔和苦惱。
昀關鍵的是正視現實,直麵壓力。麵對生活,不要自欺欺人,應該直麵自己的心。問清自己購物症背後有哪些心理問題,對現實和自己有什麼不滿,麵臨怎樣的生活壓力。從而去勇敢地麵對現實的問題和壓力,而不是逃避。當我們越來越敢於麵對現實的問題,敢於承擔責任的時候,我們的心理才會達到真正平衡,而平衡的心弁是拒絕一切心理障礙的。當然,適時地尋求心理專業人員的幫助,也是有益的。
奇怪的“偷衣女賊”
這是一個真實又奇怪的偷竊個案。
我們不妨稱偷竊者為李女士。李女士40歲左右的年紀,她家中的大衣櫃裏堆滿了各式各樣的新衣服,大多數從來都沒有穿過。這倒不是因為她節儉,而是因為這些衣服都是她從大商場裏偷回來的。終於,李女士把自己“偷”進了派出所。
李女士哽咽著訴說自己偷竊的經曆。去年春節前後的一天,她在一家大商場裏試衣服時,放在試衣間門外的書包和新買的另一件衣服都被小偷偷走了。這件事對她的打擊特別大,痛苦煩惱的心情久久難以排解。這一天,她又去了這家商場,似乎鬼使神差間偷了一件與她上次買的幾乎一樣的衣服。得手後,心驚膽戰之中她獲得幾許滿足。
由此一發而不可收。在此後的一年多的時間裏,她專門出入幾家大商場,有時在買新衣服的同時,趁售貨員不備就再拿走一件,當做是“買一送一”;有時一些小件的圍巾、內衣等物,她就會悄悄團成一團塞進自己的包內。一年來,她每隔兩三天就會到商場裏走一趟,從未空手而回。這一天,當李女士再次來到一家商場二層的服裝部偷竊時,被當場抓獲。民警在她的家裏找到了200多件從未穿過的衣物,大到羽絨服,小到絲襪,應有盡有。她承認這都是從商場偷竊而來。
令人奇怪的是,李女士家境的確比較寬裕,她的生活不缺少這些衣物,但她卻無法控製自己盜竊的欲望,因為每一次得手後的滿足感和過癮的感覺使她欲罷不能。她說,我這麼做不是為了賣,也不是為了穿,就是因為這麼做會讓我產生出一種滿足感。我不是壞女人,我每次偷了衣服後都深深自責。但是為了獲得這種滿足,我不能自控,我一直很痛苦。我這是怎麼了,我該怎麼辦?
我們應該怎樣從心理角度透視女士的症狀呢?
首先必須明確,並非所有“偷竊行為”都是道德品質問題。上文的李女士的表現,就不能簡單地歸於道德問題,而是一種心理障礙,屬於病理性偷竊,一般叫做“偷竊癖”。所謂偷竊癖,是指無明確目的,純粹出於無法抗拒的內心衝動,而反複出現難以自製的偷竊成癖的一種行為障礙。偷竊癖與一般偷竊行為有本質的區別。偷竊癖沒有一般偷竊行為那樣明確的偷竊動機,就是說不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但他們卻什麼都偷而不問其價值如何,雖屢遭懲罰以致聲敗名裂也難以自控。偷竊癖實際上屬於意誌控製障礙,是一種強迫性行為,所以有時也叫做強迫性偷竊。總之,出現偷竊癖行為的人不是道德喪失了,而是心理有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