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心理問題淺析(1)(1 / 3)

心理健康的標準

社會昌達,文明演進,人們在創造豐富的物質財富的同時,也在不斷豐富自己的精神家園。人類的文明與進步,歸根結底反映於物質的繁榮和心靈的昌明。“身外之物”的創造與享用,“自體之心”的建設和發展,是現代社會人們追求美好人生的兩個重要標誌。然而,物質的繁榮與心靈的昌明並不總成正比,這也許正是人性可悲的一麵。精心嗬護的心靈家園時常遭受各種衝擊與踐踏,每個人獨有的那一片天空也並不總是晴空旭日。盡管如此,人們對於幸福人生和崇高境界的追求卻從未停息,這也正是人性積極的一麵。像關注自己的身體健康一樣關注自己的心理健康,這已成為現代人的一個生活信條。那麼,怎樣才算心理健康,它的標誌和標準有哪些?

應該說,心理健康的標準如同身體健康的標準一樣,是一個發展的概念。同時,它又和一定的社會文化、風俗習慣密切相關。我們首先來介紹一種大眾認可的心理健康的10條標誌:

1.對自己有信心,對人生、前途抱有希望。

2.關心家庭,喜歡親近的人。

3.熱愛自己的工作,滿意自己的成就。

4.保持廣泛的興趣與活動。

5.能發揮自己的潛在優點,也能利用機會。

6.知道自己的短處,也願意接受他人的幫助。

7.能經受失敗、挫折的考驗,願意麵對現實、正視困難。

8.能適應環境的變化。

9.能不斷充實自己,促進自我成長與成熟。

10.懂得珍惜人生,使自己的生活過得更有意義。

美國學者坎布斯認為,一個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應有4種特質:

1.積極的自我觀念:能悅納自己,接受自己,也能為他人所悅納,能體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能麵對和處理好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挑戰,盡管有時也可能會覺得不順心,也並非總為他人所喜愛。但是肯定的積極的自我觀念總是占優勢的。

2.恰當地認同他人:能認可別人的存在和重要性,即能認同別人而不依賴或強求別人,能體驗自己在許多方麵和大家都是相同的、相通的,能和別人分享愛與恨、樂與憂,以及對未來美好的憧憬,並且不會因此而失去自我,仍保持著自我的獨立性。

3.麵對和接受現實:能麵對和接受現實,而不論其是好是壞或對自己有利或不利,即使現實不符合自己的希望與信念,也能設身處地、實事求是地去麵對和接受現實的考驗。能夠多方麵尋求信息,善於傾聽不同的意見,正確地把握事實的真相,相信自己的力量,隨時接受挑戰。

4.主觀經驗豐富,可供利用:能對自己、周圍的事物、人物及環境有較清楚的知覺,不會迷惑和彷徨,在自己的主觀經驗世界裏,儲存著各種可資利用的信息、知識和技能,並能隨時提取使用。善於發現和利用自己的長處和優點,同時也能借鑒和學習別人的長處、優點,以此來解決自身所遇到的問題,從而增進自己行為的有效性,並且不斷豐富自己的經驗、知識庫。

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和密特爾曼也曾提出過人的心理是否健康的10條標準:

1.是否有充分的安全感。

2.是否對自己有較充分的了解,並能恰當地評價自己的行為。

3.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目標是否切合實際。

4.能否與周圍環境事物保持良好的接觸。

5.能否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與和諧。

6.是否具備從經驗中學習的能力。

7.能否保持適當和良好的人際關係。

8.能否適度地表達和控製自己的情緒。

9.能否在集體允許的前提下,有限度地發揮自己的個性。

10.能否在社會規範的範圍內,適應地滿足個人的基本需求。

國內的學者王登峰等根據各方麵的研究結果,歸納總結,較為詳細地提出了有關心理健康的幾條指標:

1.了解自我,悅納自我。

一個心理健康的人能體驗到自己的存在價值,既能了解自己,又能接受自己,具有自知之明,即對自己的能力、性格、情緒和優缺點都能做出恰當、客觀的評價,對自己不會提出苛刻的非分期望與要求;對自己的生活目標和理想也能定得切合實際,因而對自己總是滿意的,同時,努力發展自身的潛能,即使對自己無法補救的缺陷,也能安然處之。一個心理不健康的人則缺乏自知之明,並且總是對自己不滿意,由於所定的目標和理想不切實際,主觀和客觀的距離相差太遠而總是自責、自怨、自卑;總是要求自己十全十美,而自己卻又總是無法做到完美無缺,於是,就總是和自己過不去,結果是使自己的心理狀態永遠無法平衡,也無法擺脫自己感到將會麵臨的心理危機。

2.接受他人,善與人處。

心理健康的人樂於與人交往,不僅能接受自我,也能接受他人,悅納他人,能認可別人存在的重要性和作用。他能為他人所理解,為他人和集體所接受,能與他人相互溝通和交往。人際關係協調和諧,在生活的集體中能融為一體,樂群性強,既能在與摯友團聚之時共享歡樂,也能在獨處沉思之時而無孤獨之感。在與人相處時,積極的態度(如同情、友善、信任、尊敬等)總是多於消極的態度(如猜疑、嫉妒、畏懼、敵視等),因而在社會生活中具有較強的適應能力和較充足的安全感。一個心理不健康的人,總是自別於集體,與周圍的環境和人們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