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中國是禮儀之邦,所謂“儀禮三千”令人應接不暇。這麼多的“禮”是幹什麼用的:其主要目的在於區別人與人關係的親疏遠近,從而采取不同的對策。例如家族關係上最重要的是“喪禮”,因為隻有居喪才能把人們與死者的親疏分別得清清楚楚,其遠近為五等,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鰓麻,不可逾越。直至近來台灣開放允許台灣人民回大陸探親,為了區別誰能探、誰不能探要根據親情的遠近,其親疏分類就是用這個五等法。在喪禮中不免要有哭,每等親,誰應哭,誰不哭,什麼時候哭,什麼時候不哭都有細致的規定,違反了則不免為人所笑。《紅樓夢》中秦可卿之死,其公爹賈珍哭得如“淚人一般”,藉此以暗示二人的不正當的關係。《創業史》中梁三老漢哭如他女兒一樣的兒子的童養媳,就被哥哥訓斥,說他不怕丟醜。這些描寫表明禮教規定這種關係是不許哭的。而秦可卿的嬸婆王熙鳳坐在秦的靈前放聲大哭“於是裏外男女上下,見鳳姐出聲,都忙忙接聲嚎哭”。這表明人們對這種哭的肯定與支持。一般出喪總是希望哭的人多一些。因此,直至四五十年前富貴人家辦喪事,如果“門衰祚薄”親朋人少,就要化錢雇一些遊手好閑之徒,混跡於出喪的人群之中,大發哀音,以壯大聲勢。代哭者回去也有一碗爛肉麵吃和幾個銅板花。這正如當今名人去世,相幹與不相幹的人都爭著要在花圈挽聯簽名一樣,隻是舉手之勞,說不定還會有所收獲。哭與出喪本來是表達哀思的,這裏隻化為一場表演。

《急淚無淚》中的宋世祖大約也作如是想。其愛妃去世自然十分悲痛,因此在貴妃墓前就希望其臣工能夠分擔他的悲哀。於是劉慎、羊誌等人就演出了“應聲號慟,涕淚交橫”及“嗚咽甚哀”的醜劇。世祖聽到他們的哀聲,心中得到滿足,於是都有犒賞,升官發財,自在預料之中。那麼這些“花臉”自然也會笑逐顏開。宋世祖這樣做也是於古有證。王莽兵敗,他率領群臣到南郊大哭,並且下令叫天下諸生為國悲哀,早晚聚在一起各哭一次,善哭者賞官,而且官名極富幽默感,為“籲嗟郎”。為哭的表演設立了專門的職稱。當然如果不是奉命而哭則不在此例。漢代賈誼痛哭國事,群僚百官並無同情,最後還遭貶斥,晉代的阮籍哭於窮途,還受到人們的訕笑。唐代白居易的詩友唐衢亦以善哭聞名於世。他“不悲口無食,不悲身無衣;所悲忠與義,悲甚則哭之。”(《寄唐生》)盡管是為公而哭,但卻為人所厭。一次他遊太原值主帥軍宴,參與宴會,席間言及時事,唐衢放聲大哭,一席為不樂,中途罷宴,人們對他討厭極了,最後唐鬱鬱而死。這些善哭者都是在不適當的地點、不適當的時間、當著不適當的人而哭,所以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

宋世祖、王莽的行為雖然可笑,但也有幾分可愛。他們不白白支出他人的感情。用現今的大白話說就是“不白使喚人”。劉、羊等人自然電就沒有白白浪費感情。有買有賣,公平交易,也算是“市場經濟”吧。至於哭的時候被什麼感情所支配,宋世祖、王莽等是不太計較的,似乎他們都是客觀效果論者,不太重視主觀動機。羊誌後來坦白他的主觀動機時說以哭自己小老婆的心情去哭貴妃才潸然下淚,但也沒有見到他受到什麼懲處。這是古人的厚道之處。到了後世,事情就有些改變。侯寶林說的相聲《八大改行》中說到皇帝駕崩,天下皆為服喪,不管願不願意在國喪時期都要表現出哀戚之容,否則予以治罪。這仿佛逼租索稅一樣,隻是單方麵的榨取,即使做到合乎標準,也沒有什麼回報;而做得不合標準,輕則鞭撻隨之,重則被關入獄中。這樣不僅使百姓很難“悲哀”,而且使百姓怨而生憤。重賞在前,有時還可能“急淚無淚”,何況這種無益的支出。懂得明哲保身的人還會作出種種設想,以表現出哀容、從而擠出幾滴眼淚。這種眼淚會給自己增加安全感。當然,“哭”還有許多功用,在這個時刻,用來求賞免禍大約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