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事務文書的寫作(4)(1 / 3)

一、成功做法及創新舉措

(一)建立應急決策指揮機製。麵對突如其來的地震災害,科學高效的應急指揮是做好抗震救災工作的組織保障。地震發生當日16時,我廳黨組召開緊急會議,成立了由廳長黃錦生同誌任組長,其他廳領導和廳機關相關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四川省財政廳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資金調度、災情統計、信息宣傳、後勤保障等工作小組。廳領導班子成員打破原有分工,實行黨組集體領導下的統一指揮,通過每日廳長例會和特殊、重大事項臨時碰頭會,確保上級交辦事項及時處理、工作信息及時互通、綜合事項及時協調;各處室也打破分工,打破工作常態,迅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保證了省委、省政府決策得到全麵貫徹落實,確保了全省財政係統抗震救災工作有序、高效推進。

(二)開通救災資金撥付快速通道。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全省財政係統緊急開通救災資金撥付“快速通道”,不分晝夜向災區調撥應急搶險資金。我廳在第一時間啟動了抗震救災應急保障預案,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要求,於12日當天緊急開通抗震救災資金撥付“快速通道”,為救災物資供應和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5月13日淩晨1時,我廳就將首批4.5億元救災資金專調到了災情最重的阿壩、綿陽、德陽、成都等市(州)和擴權試點縣(市)。同時,省財政密切關注災區庫款情況,對困難群眾臨時生活補助、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金和後續生活補助等重要專項資金,也通過“快速通道”實行專項調度,切實保證了災區應急需要。

(三)創立資金應急保障模式。為確保抗震救災應急需要,我廳黨組研究提出了“調度資金保急需、災情穩定作分配”的資金保障模式。在應急搶險階段,各類抗震救災應急資金一律先不下達預算,采取對市州專調資金、對省級部門預撥資金的方式解決應急需要,切實確保了應急物資采購、醫療救治、交通通訊搶險等資金需要,待災情穩定後再對預算進行調整確認。實踐證明,這一應急保障模式既解決了應急搶險和災區的燃眉之急,又較好地解決了因信息不對稱、數據不準確、災情不明朗帶來的資金安排難的問題,有力地保障了抗震救災,全省沒有任何地方因為資金支付問題影響抗震救災工作。

(四)建立災區過渡期財力保障機製。地震災害給財政發展造成巨大影響,全省財政因災減收,重災市縣全麵短收,部分山區縣、民族縣幾乎絕收,財政支出壓力空前,收支平衡麵臨巨大挑戰。為解決地震重災市縣因災巨額減收帶來的基本保障困難,省財政加大了對重災市縣的財力補助力度。200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中央財政的支持下,省財政本著公正、公平的原則,根據受災影響程度,並選擇地震重災區因災財力損失、基本運轉需求等相關因素,下達德陽、綿陽、廣元、雅安、阿壩等5個重災市(州)本級以及汶川等51個重災縣重災區過渡期財力補助資金26.5億元,有效保障了地震重災區政權機構正常運轉和履行基本公共服務職能的支出需要。

(五)多渠道集中統籌財政資金。在沒有年初預算作保障的情況下,為保證應急搶險和抗震救災的資金需要,我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及時製定出台了《關於統籌資金集中財力保障抗震救災工作的意見》、《關於厲行節約全力支持抗震救災的通知》等一係列關於統籌資金、集中財力保證救災的文件和措施,要求各級各部門及時調整預算安排,對已批複的部門(單位)預算或部門與財政共同管理的待批複專項資金進行逐項清理,將可暫緩執行的項目資金調整用於抗震救災。在省級部門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省級財政對年初已定項目預算進行了較大幅度的調整,並通過壓縮省級機關日常公用經費、清理歸並存量資金、動用省級預備費和預算穩定調節金以及集中各類財力增量等辦法,共籌集抗震救災資金121.01億元。這樣的力度是過去從來沒有過的。

(六)全麵加強抗震救災資金監管。抗震救災資金量大麵廣,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實施監管的時間緊、要求高、難度大,是對全省各級財政部門的重大考驗。

省財政廳黨組帶領係統幹部職工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廉潔救災”的要求,完善監管機製、整合監管力量、突出監管重點,全力確保抗震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安全、規範、有效。

一是完善監管機製。建立橫縱聯動監督機製,我廳與紀檢監察、審計、民政、財政部駐川專員辦協作配合,建立了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協同一致、簡約高效的監督機製,實現了監管力量的有機整合,形成強大的監督合力;完善資金監管規章製度,對全省控製和壓縮一般性支出、調整支出結構保救災、規範和加強抗震救災資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創新支出績效考評機製,擴大考評範圍,確保資金公開透明和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