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繁榮文藝的幾點意見(1 / 3)

去年的口號是“一手抓整頓,一手抓繁榮”,重點是抓“整頓”;今年的口號還是“一手抓整頓,一手抓繁榮”,重點是抓繁榮。報刊上是這樣宣傳的。去年,文藝界成了整頓年,創作、演出有所進展,但說已經繁榮或“初步繁榮”,似乎講過了頭,起碼小說創作不能這樣說。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號召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八五計劃和第二步戰略目標而奮牛,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總路線,所以,文藝界相應地提出以繁榮創作為中心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口號就非常適宜,而且順理成章。當此時也,《人民日報》和中國作協召開“小說創作研討會”,以“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推動小說的繁榮和發展(《會議通知》),也就適其時,大家擁護。

縱觀建國至今小說發展的曆史,不論小說創作怎樣發展,也不論關於小說的評論意見多麼不一律,但爭來爭去,無非兩個問題:一、小說為什麼;二、小說是什麼。這種情況在新時期在百花齊放中,所‘放’者則首先必須是‘花’,而不能是草,更不能是稗草和莠草,隻有這樣“首先”、“必須”以後的“放”和“鳴”才允許“享有平等自由”。這是歪批三國。試想,以此界定“雙百”的前提,最後還有什麼“雙百”可言呢?小說家寫小說,誰認為自己的小說是稗草、莠草?它是不是稗草、莠草,“放”以前就那麼自信?“放”以前由誰來辨別?隻要拿出手讓人辨別,不就是“放”嗎?既然“放”以前已經辨別出香花、莠草,又有什麼必要動員人們解放思想、大膽發表意見,堅持“雙百”方針呢?

我要是小說家,也想響應號召參加鳴放、繁榮創作,如果聽從上述的盡管是指導性而非指令性的開導,我怎麼舉得起這杆筆呢?

第三,標準問題,即文藝的批評標準。毛澤東同誌《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最早提出“政治標準第一,藝術標準第二”,提出“革命的政治內容和盡可能完美的藝術形式的統一”。後來也有人把毛澤東同誌辨別香花毒草的“六條標準”作為文藝批評的政治標準。後來,有人把諸如此類批評標準的運用統稱作“社會學批評”,“社會學批評”後又被誣為“庸俗社會學”。庸俗社會學的批評中國有,外國也有,那是一種以社會學代替文學的公式化、概念化、強加於人的非藝術的批評方法,該批、該反,但誰要亂扣帽子,甚至連列寧論列夫·托爾斯泰的六篇文章都難以幸免,統統打入“庸俗社會學”,就是原則問題了。也有人根據馬克思、恩格斯的美學思想,以恩格斯提出的“最高標準”(著重號原有)——即“美學觀點和曆史觀點”作為準。但是,文藝批評標準問題近來談得太少,我隻讀到陳湧同誌在《文藝報》論述“美學觀點和曆史觀點”的批評等幾篇文章。近年來,文壇多以“政治”衡文,有些論者用的仍是“政治標準第一”的標準。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適用於社會主義一切事業,但不能代替各行各業各自特有的檢驗質量的標準。應該重視政治的視角,但不能同意政治原則的濫用,從而把一切政治化,把政治庸俗化。我們的報紙和刊物,包括一些全國性報刊在內,這方麵的宣傳口徑並不統一;有關的論文我說我的、你說你的,各人手裏一杆稱,很難說誰的稱標準。因此,對有些作品爭不出個名堂來,評獎時也常常出現頭痛的事。比如這次“茅盾文學獎”評選工作,根據報紙透露,有的評委認為《蒼生》沒評上是遺珠之憾。有人認為《蒼生》不但應該評上,而且應得頭等獎,第一名非它莫屬(有的同誌在6月中旬的《光明日報》上撰文評價《蒼生》是“偉大”的作品)。還有人為《地球的紅飄帶》、《活動變人形》、《古船》、《浮躁》、《茫茫的草原》鳴不平。眾士諤諤,言者鑿鑿,聽誰的?英尺量俄裏,法尺量米達,同樣一塊料,尺子長短不同。衡文難!

批評標準不統一、不明確,評價不服人、不公允,不利於小說創作的繁榮和發展。

第四,方法問題,即文藝的創作方法問題。有同誌剛才說:“我們吃人民的,穿人民的,就應該為人民服務,為人民寫作。”人民作家為人民和人民政府愛人民一樣,都是天經地義,天性天職。慢說吃人民的為人民服務,就是人民沒有吃的給你也要為人民服務,我相信我國作家隊伍從來沒有忘記過人民。為人民,但如何為法?這就是方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