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在那裏。紀往笙的臉美麗得有些令人屏息,紀往笙的話像尖銳細碎的玻璃渣子揉進了某些傷口。紀往笙的眼神清湛剔透帶一點點誘惑。我得承認,紀往笙是個萬分迷人的女人。
紀……往笙……我猶豫著喚她的名字。
陸先生,我不介意現在陪你去江邊吹吹冷風。
我抓緊衣襟:世上為什麼會有紀往笙這樣匪夷所思的女人。
我的相親終止在這天晚上,是紀往笙結束了這種毫無意義的遊戲,所以在認識紀往笙後的很長時間裏,我都是那樣感激她。
紀往笙說,我看到了你的血本無歸,好可憐的商人。
這句話,出現在我捧著一枚鑽戒向紀往笙求婚之後。
我有些無措。
我一直很無措。因為我不懂紀往笙。
從來不懂。
紀往笙的呼吸清淺,眼底裏有些支離破碎的影子,這讓她看起來更加陌生而誘人。
她說,你是我認識的男人中最單純的一個,或者說,是最愚蠢的一個。
窗外華燈初上,雨淅淅瀝瀝地下了起來。
她接著說,很平靜的樣子。因為你竟然覺得,你配得上我。
她說這句話時剛好有人放下了淡藍色的細紗窗簾,三埡口的那扇落地窗便被牢牢遮住了。我看不到外麵下了多大的雨,隻能聽到一些瑣碎的聲音。沙沙,沙沙。
她離開時隻留下一桌淡淡的薄荷甜香,很久都散不盡。
我把鑽戒攥緊在手心裏麵,不知道過了多久,有血流了出來,我喝下一大口酒,心想現在幾點了,我該回家了吧。
出門的時候有個陌生甜美的聲音響起,先生,歡迎下次光臨。
後記有人問我紀往笙最後停在了哪裏,我想我沒辦法給出答案,就像往笙自己所說的:當我決定停頓的時候,我想我已經老了。
而毋庸置疑的是,紀往笙永遠也不會老。
有人懷疑紀往笙是帶著故事流浪的。這一點倒是沒必要說明什麼,有些人願意相信故事便給這個故事很多餘地,而不會苛責它的殘忍。紀往笙更像是某一部分人的意識,他們不甘現世,有一些昂貴的堅持,喜歡瞭望,喜歡年輕。
這些意識沒有泯滅,紀往笙就不會停下來。
紀往笙在那些男人心中留下的記憶總是刻骨得很。我喜歡她這樣,蔑視得那麼坦蕩。
紀往笙的故事隻寫到這裏。可是親愛的,你知道它沒有結束。
遠去 文/趙之歌
很久以後,直到我在疾馳的列車上看著窗外的白楊迅速倒退,那一刻我才明白,其實很多東西並沒有消逝,隻是遠去了。但它依然存在,至少曾經存在過,隻是藏在時間的某個夾縫裏,被人慢慢地遺忘,就像牆角裏落滿了灰塵的布熊那樣。
依然是天真的笑臉,等待著扮演小主人在過家家遊戲中“孩子”的角色。
其實我總是固執地相信,時間是個很強大的東西,它可以改變許許多多,但總有它帶不走的。比如,我用指甲刻在我們過去家裏的劣質白牆上的數字,我相信就算是再高明的粉刷匠,都不能保證不留痕跡。
這些,是我們窸窸窣窣的過往。
你是不是還記得,我4歲的時候我們麵前的那盒夾心巧克力。知道嗎?因為它,我第一次開始鄙視你,雖然我根本不知道鄙視這個詞該怎麼寫。15是一個奇數,我們沒有辦法平分,不能像水桶那樣七上八下。最後你跟我說,知道什麼是夾心嗎?夾的就是你左邊胸口咚咚跳的玩意。我傻乎乎地驚嚇並崇拜地看著你吃完15塊巧克力,覺得你好勇敢,換到現在我一定詛咒你牙痛。
知道嗎?我總是討厭你,許許多多的時候。比如那年夏天我和小夥伴們一起比誰勇敢,敢去摘花叢中最漂亮的玫瑰花,最後我英勇地衝進去,右腿被紮得都是刺,腫得跟咱家紅富士蘋果那樣。你就那麼笑著,在咱媽給我抹酒精的時候隻要她轉過頭哪怕一秒鍾,我們就要開始做鬼臉大戰。我剛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你三年級。開學第一天,我依然改不了幼兒園的散漫,總是被後麵畫得花花綠綠的黑板報吸引。我記得那天我們班主任柴老師教寫作文,全班隻有我一個沒有寫完。最後她氣得拿起本子摔在我的課桌上,搞得我很久都好害怕她。某天我們一起去吃麥當勞的時候,我不知因為什麼和你吵了起來,我拿起2塊錢一根的甜筒摔在你衣服上,說堅決不吃,吃了我就變成《藍貓淘氣三千問》裏那個肥肥的雞大嬸。你非常高明地出去晃了一圈,然後故作驚訝地告訴我,子安,我剛才見到柴老師了,告訴她你浪費冰激淩。她說了,如果你不吃的話,周一她就不讓你當少先隊員了,而且還要扣你1朵小紅花。你知道嗎?你連說謊都這麼專業,最後我一口氣吃掉了7根甜筒,導致我一直打嗝,你說,光這麼吃還不行,要想重新當少先隊員,你就要去麥當勞叔叔旁邊吃。當時的我真的笨到那種地步了,居然真的坐在門口麥當勞叔叔的懷裏把甜筒弄得渾身都是。現在回想起來為什麼我沒出名呢?也沒人說我炒作,那天明明很多叔叔阿姨經過麥當勞都要停在那兒看我。後來我明白了,那是因為那時候互聯網不發達,手機不能拍照。要不然我的傻樣第二天可能就會出現在土豆網的首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