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新教師第一次走上講台,應當和學生共同訂立相關規矩。注意:這裏說的是“共同訂立”而不是由教師單方麵來“宣布”。共同訂立是學生也參與規矩的製定,其中包括參與表決,當然草案還是要教師來事先擬寫。師生共同製定有關規矩,其意義不僅在於讓學生更加熟悉製度條款,還標誌著教師以尊重和保障學生權利為價值基礎的嶄新教育觀的形成。師生共同製定有關規矩,體現著學生與教師的平等地位,更體現著我國基礎教育的巨大進步。

作為僅擔任一科教學的教師,可與學生共同製定兩個方麵的規矩:一是課堂紀律,二是作業紀律。新教師應當事前充分考慮學生可能出現的各種違紀情況及違紀的處理辦法,最好能形成文字以備忘。即使實施的製度是以與學生“口頭約定”的形式出現,也應該有“書麵製度”作為教師提交學生討論表決時的依據。

在第一次登上講台後,新教師不必急於講課,在講明製定規矩的必要之後,可逐條征求學生的意見並當堂舉手通過,沒有獲得半數以上同意票的條款,可留待以後討論修改,然後再進行表決,直至通過。

國有國情,地有地情,各地“地情”不同,不可能有統一的製度。另外,中小學生的年齡懸殊,小學一年級學生的製度製定方式肯定與初中一年級不同。照顧到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認知水平和行為特點,製度製定時教師的語氣語調當然也不同。至於是否在一節課內通通完成,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一切從實際出發”,也是班級教學製度製定必須遵循的原則。

下麵列舉的有關“課堂紀律”和“作業紀律”的製度條款,出自於山東某中學的一個班級。該校是一所省會城市城區的初級中學,有關規定是根據該地區學生特點而製定的,適用於同類學校的學生。在此特作說明,新教師在製定規矩時可作參考。

課堂製度:

1.老師講課時,學生不得說話,但有問題可直接插話提問。違反的,第一次老師點名提醒;第二次點名批評並請該生起立自省;屢教不改的送交班主任處理,或通知其監護人來校,老師與其監護人共同批評幫教處理。

2.上課不得睡覺。有同學上課睡覺,輕輕將其拍醒。

3.不得偷偷玩東西或看與本學科無關的讀物。發現後由老師代為保管,學生課後寫檢討,認識錯誤後領回自己的東西或讀物。第二次再出現同類問題,老師送交班主任或通知其監護人來校,共同處理。

4.上課不得吃東西。有特殊原因的,得到老師允許後在老師指定的地點解決饑餓問題。違反的,食物由老師代管,學生下課後領回食物並寫檢討。第二次出現同類問題,老師將該生送交班主任處理,或通知其監護人來校由老師與其監護人共同處理。

5.上課不得傳遞紙條等東西。發現後立即沒收,視情節輕重,或點名批評,或學生起立自省,或下課後寫出檢討。

6.上課不得打鬧、罵人、打架、毀壞他人物品。發現後視情節輕重處理,情節較輕的起立自省或站到教室後麵自省,當場或課後寫出檢討;情節嚴重的立即停止該生的上課資格,送交班主任或德育處,並通知其監護人來校。

作業製度:

首先說明一下,下麵所說的作業,是難易程度符合學生實際學習能力的作業,即以符合國家規定的學生完成作業所用時間為作業量的作業。

1.不得抄襲他人作業。

2.按規定的時間交作業。

3.所交作業不得少於老師布置的作業量。

違反上述3條作業紀律的學生,或補寫,或加倍寫,同時寫出檢討。屢教不改的通知其監護人,並在期末的操行評語中據實寫明其作業多次不完成的情況。

第三節要微笑授課

有人把微笑稱作“教師影響學生的‘無字之書’”,可見上課微笑是多麼重要。盡管沒有一所學校硬性規定教師上課必須微笑,但微笑仍然應當是每個教師的上課追求,理由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麵。

一、使教師的形象和藹可親

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但這個淺顯的道理並不是每個教師都能自覺意識到。每個新教師都是從小學到中學乃至大學一路讀書讀過來的。回想一下,恐怕記憶中總有那麼一個或幾個教過自己的教師“整天板著臉”吧?新教師不妨再想一想,自己當初對他或他們的印象如何呢?

即使記憶中沒有,也不妨礙我們自己對著鏡子照一照對比一下:自己板著臉“美麗”,還是微笑著“美麗”?然後再問一下自己:我是希望讓學生看到一個美麗和藹的我呢,還是看到一個冷板生硬的我?毫無疑問,每個教師都希望學生看到一個美麗和藹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