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中國改革的曆程,從20世紀中期到70年代末期,中國始終把改革的重點放在國營工商業方麵,卻始終沒有大的突破。直到通過在農村實行大規模的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製後,才有力地推動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所以,農村改革才是中國經濟改革的原始推動力。但我國目前農村改革發展滯後,農村改革落後於城市改革,解決“三農”問題,必須從加快農村改革入手。2004年、2005年、2006年分別出台三個關於解決“三農”問題的中央1號文件,對深化農村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深化改革的方向。本章通過對農村改革基本脈絡的整理,以改革的實踐和對實踐的分析總結為基礎,提出了農村改革的戰略新部署,對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農村改革的曆史背景

改革通常是突破原有的思維方式以及傳統觀念體製束縛,跳出條條框框,形成獨特的、適應時勢的思維和處理方式。研究中國的改革,必須把握其所處的時代格局和體製形成的脈絡。

一、社會主義改造與合作化初期(1949~1952年)

1949年新中國成立到1952年,是屬於國民經濟的恢複時期,這一時期的主要任務是恢複和發展經濟,特別是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產,以解決糧食供給不足,穩定物價。

1.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是民主革命的任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占絕大多數的經濟落後的大國,民主革命的核心是土地問題。黨和政府把改革土地製度作為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產的當務之急。1950年6月5~9日,中國共產黨舉行了七屆三中全會,把完成土地改革作為主要議題和黨的八項任務中的第一項任務。6月14~23日召開了政協一屆二次會議,討論並一致通過了中共中央提出的《土地改革法草案》。接著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八次全體會議,於28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分地區、分步驟地開展大規模的土地改革運動。土地改革者的目的是“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製,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製,借以解放農村的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土地改革的核心是:“沒收地主的土地、耕畜、農具、多餘的糧食及其在農村中多餘的房屋;征收祠堂、廟宇、寺院、教堂、學校和團體在農村的土地及其他公地。對所有沒收和征收得來的土地及其他生產資料,除土地改革法規定收歸國家所有者外,均統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產資料的貧苦農民所有,對地主亦分給一份,使他們也能依靠自己的勞動維持生活”。這次土地改革經過三年的時間,除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外,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無償獲得了4667萬公頃土地,從經濟上根本改變了幾千年來土地占有極不合理的狀況,實現了“耕者有其田”。這次土地改革徹底廢除了阻礙農業發展的封建土地製度,充分調動了幾億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極大地推動了農業的恢複和生產的發展。據統計,1952年全國農業總產值比1949年增長了483%,糧食產量增長了448%,棉花增長了1934%,油料增長了1681%。

2.農業生產互助合作。土地改革以後,農民分得了土地,農村經濟的經營主體變化為分散的個體農民。這種經營形式雖然充分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但小農經濟的基礎十分脆弱,有的缺耕畜、農具,有的種子、資金不足,也有的缺少勞動力,生產難度很大。農村重新出現了土地買賣現象,在土改中分得土地的農民,被迫賣出土地,重新陷入生活的困境。為了避免在農村出現新的兩極分化,鞏固土改成果,黨和政府決定在土地改革的基礎上,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引導農民走合作化道路。1951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以下簡稱《決議(草案)》]。《決議(草案)》對各地在農業生產上的互助合作形式進行了歸納,主要有三種主要的形式:性的簡單的勞動互助)。二是在有初步互助運動基礎的地區,必須有領導地逐步地推廣第二種形式(即比簡單的勞動互助有更多內容的常年互助組)。三是在群眾有比較豐富的互助經驗,而又有比較堅強的領導骨幹的地區,應當有領導地同時又是有重點地發展第三種形式(即土地入股的農業生產合作社)。《決議(草案)》公布後,互助合作運動迅速出現高潮。

注:王貴宸:《中國農村經濟改革新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第26頁。

3.建立農民的合作商業組織——供銷合作社。供銷合作社是由農民出資興建、接收了一些舊合作組織資產和一部分涉農的公私合營資產建立的合作經濟組織,是為農服務網絡最健全、覆蓋麵最廣泛、與農民的聯係最緊密和最富有組織管理經驗的合作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在溝通城鄉物資交流、密切政府與農民的經濟聯係等方麵發揮了橋梁和紐帶作用,成為農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和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力量。在中國共產黨和各級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供銷社發展迅速。到1952年底,合作社個數已由1949年的22817個發展到35096個,社員數由1949年的1384萬人增長到1952年的14796萬人,股金由1949年的1482萬元增加到1952年的243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