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莊園製”與家族、宗族的關係,徐揚傑認為:“地主莊園製的發展和自然經濟的再次強化,就是這一時期經濟上的重要特點,也是世家大族式家族組織產生的經濟上的根源”,“在一般情況下,一個世家大族式家族組織就是一個地主莊園的經濟實體,這是它的形態結構的重要特點之一”。這一特點表現在以下三方麵:(1)家族與地主莊園的二位一體。即“一個家族就是一個莊園(當然也有許多大家族占有多個莊園的),族長就是莊園主。族長占有大量土地,將成片的土地用溝塹圍圈起來,形成很大的院落或者園林。莊園內部獨立地進行農業和日用手工業的生產,基本上不需要同外界發生經濟上的聯係,少量的物品交換也在莊園內部各戶族眾之間進行,即所謂的‘閉門成市’”。(2)以莊園為範圍的聚族而居。“魏晉以後家族聚居的形式,除了那些族眾尚未向同宗大地主依附、大地主尚未建立莊園的地方,仍然以村落為單位聚居以外,一個莊園即是一個聚族而居的單位,好像同姓聚居的村落一樣。莊客多數為同宗族人,他們的住宅就建築在莊園內部,而且大多環繞著族長的別墅建造。”(3)莊客的族眾兼依附農民的雙重身份。“一個莊園主(即族長)必須脅迫大批小農為莊客,把他們附著在莊園裏,為自己耕種莊田,供自己驅使服役。這種莊客,在文獻中又有佃客、莊戶、徒附、私附、部曲、奴客、人客等等名稱。名稱雖然不同,身份卻是基本相同的,大多都具有族眾兼依附農民的雙重身份。”關於中國古代社會是否存在歐洲中世紀和日本的那種“莊園製”,史學界始終存有爭議。“莊園製”與家族、宗族之間是否存在著必然的聯係,更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問題。為此,我們把常被今人稱為“莊園”的例證列舉如下:
(1)《三輔黃圖》卷源《苑圃》記:
茂陵富民袁廣漢,藏鏹巨萬,家僮八九百人。於北山下築園,東西四裏,南北五裏,激流水注其中。構石為山,高十餘丈,連延數裏,養白鸚鵡、紫鴛鴦,犛牛、青兕,奇獸珍禽,委積其間。積沙為洲嶼,激水為波濤,致江鷗海鶴,孕雛產?,延漫林池。奇樹異草,靡不培植。屋皆徘徊連屬,重閣修廊,行之移晷,不能遍也。廣漢後有罪誅,沒入為官園,鳥獸草木,皆移入上林苑中。
(2)樊重田業
《後漢書》卷猿圓《樊宏傳》載:
(宏)父重,字君雲,世善農稼,好貨殖。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餘頃。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嚐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鹹求假焉。貲至巨萬,而賑贍宗族,恩加鄉閭。樊氏田業情況又見《水經注》卷圓怨《比水》條:
仲山甫封於樊,因氏國焉,爰自宅陽,徙居湖陽,能治田,殖至三百頃,廣起廬舍,高樓連閣,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魚蠃梨果,檀棘桑麻,閉門成市。兵弩器械,貲至百萬。其興工造作,為無窮之功,巧不可言,富擬封君。
(3)陰子方的田業
《後漢書》卷猿圓《陰識傳》載:
暴至巨富,田有七百餘頃,輿馬仆隸,比與邦君。
(4)梁冀園圃
《後漢書》卷猿源《梁統附玄孫梁冀傳》載:
(冀)又廣開園囿,采土築山,十裏九阪,以像二崤,深林絕澗,有若自然,奇禽馴獸,飛走其間。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農,東界滎陽,南極魯陽,北達河、淇,包含山藪,遠帶丘荒,周旋封域,殆將千裏。又起菟苑於河南城西,經亙數十裏,發屬縣卒徒,繕修樓觀,數年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