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條人道主義或倫理道德的路徑,其困難在於,它不具有普遍性,也不具有強製性,既不是責任也不是義務,是一種自願行為,是有條件的相對命令,對弱勢群體來說隻是一種祈盼。試圖通過這樣一種自願的救助、慈善行為縮短貧富差距無論如何不是一條現實的道路。二是製度的方式。除了從預先富裕起來的個人和集團那裏收取相當比例的稅收之外,更主要的是社會保障製度和公共福利政策的設計與實施。公共福利政策和製度能否實施、實施到何種程度取決於兩點:一是公共福利價值觀。作為學科形態的經濟學理應研究與經濟有關的社會問題:環境、公正、就業、福利,等等,而不是僅僅討論以效率和公平為原則、以供給與消費為主題的狹義的經濟行為。應有中國形態的福利經濟學、人本主義經濟學。二是政策與製度的設計與實施者的正義觀。把誰的利益作為製度設計的出發點甚為重要,它直接決定著社會既定資源和潛在資源的分配模式和分配結果。“以人為本”應該具體化為以哪些人的利益為本。於是,消費行為的合理邊界就被較為明確地確立下來:在代內,通過製度設計與製度安排,使消費變成普遍的行為;在代際,下一代人的生活水平至少不低於這一代人的水平。
存在合理消費的替代形式嗎?
對消費行為之合理性的倫理分析並不僅限於資源的有限性問題,還包括快樂與幸福問題。市場經濟二百多年的發展史使得進步主義的主張受到置疑:資本的運行邏輯並沒有如一些進步主義者所期許的那樣,通過創造一個豐裕的社會創造一個真正使人幸福的世界。事實上,我們確實創造了一個豐裕的社會,然而卻沒有創造一個使人幸福的生活。這裏涉及兩個根本性的問題。
其一,這個所謂的豐裕的世界,僅僅是物質生活資料意義上的世界,如果說我們今天處在一個被物所包圍的世界,也無非是把千百萬年以來才得以形成的稀缺性資源如石油、樹木、天然氣、礦石,以快速的、集中的方式發掘出來、開發出來,變成了可以直接享用的生活資料,我們加諸於自然的好處卻是極少的。我們不過是在物質生活資料和物質享用的層次上使產品和消費殊多化和細致化了,卻沒有在心智力量方麵有所改進,相反卻產生了愈來愈嚴重的心理和精神問題,孤獨、無聊、恐懼等等是這些問題的主要表現形式。
其二,作為日常觀念,財富就是幸福,創造財富就是創造幸福變成了一種幻象。事實上,財富隻是使人幸福的基礎和條件,卻不是幸福本身。試圖通過創造一個“商品的龐大堆積”並快速地消費它們來求得幸福被證明是危險的道路。那麼是否存在合理消費的替代形式呢?回答是肯定的。根據有二:其一,就快樂與幸福本身而言,它們與財富並非是直接對等的關係。相反,它們與消費者的感悟與體驗相關,隻有具備了足夠的體驗能力,才能從有限的價值物中創造出豐富的意義來。其二,引導並發生消費類型的遷移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在這方麵,邊際效用理論為我們提供了理論支持。
在同一類需要的滿足中,隨著價值物的增加主觀效用會隨之減低,以至趨於零,這時,需要類型會發生遷移。需要類型的遷移會沿著兩種方向行進,一種是同質遷移,殊多化和細致化就屬此類;另一種是異質遷移,即向別一種類型轉向,如物質性需求向精神性需求轉向。但異質性遷移需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消費者有足夠的興趣和能力體悟和享用精神產品;其二,社會能夠提供足夠豐富的精神產品。
然而,由於市場的自利性本性,生產精神產品不但成本高而且收益低,且可以多人多次消費,因此,競爭性、營利性的組織不可能自發地從事明顯具有公益性的事業。國家與政府有責任通過政策與製度安排,引導企業和精神產品的生產者創造用於滿足人們心理和精神需要的產品。通過生產具有足夠質量的精神產品,引導和培養人們對精神活動和精神產品的興趣,也許是抑製物質產品之過度消費的有效方式。
(作者係北京師範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