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脊髓小腦運動失調症等。如果對一個人的基因組結構進行分析,發現存在與嚴重疾病相關的等位基因,但疾病尚未發作;換言之,當分析一個外觀健康的人的基因組時,發現了某些異常基因,在今後有可能產生不良後果。此時,這個人的基因組資料就不應公之於眾,而應作為個人隱私加以保護。否則,此人在求職、擇偶、申報醫療保險和人壽保險等方麵,都可能遭到歧視和不公正的待遇。事實上,基因決定疾病發生的過程是很複雜的,受到致病基因及其與其他基因、DNA 序列間相互作用的影響,並受內外環境因素的調節。即使是同樣的異常基因,不同個體也有不同的表現,有的患病,有的仍然正常,即基因的外顯率不同;患病的病情也有輕重之分,即不同的表現度。因此,如何看待個人基因組的資料,既是遺傳學問題,同時也是個社會問題。

基因組研究的倫理學問題

當最終弄清了人體基因組內各個基因的功能,以及非編碼序列所起作用後,能否按人們的意誌,有計劃有目的地去改造人的基因組呢?目前,西方一些國家通過立法規定,除了醫療目的外,不得用人的生殖細胞和胚胎細胞進行實驗研究,旨在防範對人的基因組進行增刪置換,創造出“超級人種”。基因治療也隻限於體細胞,除了上述考慮外,還由於基因治療係統的長期安全性尚在評價之中,一些關鍵技術有待進一步完善,所以基因治療的臨床研究絕大多數限於惡性腫瘤,特別是晚期患者,其理由不言而喻。除此之外,隻有那些無法用藥物或飲食控製、緩解,而且在兒童期患者就會夭折的極少數遺傳病,才被列為基因治療臨床實驗的對象。這種慎之又慎的態度,不僅體現了科學家的人品,更重要的是遵循不以人為實驗動物、維護人類尊嚴、維護科學道德的倫理學規範。

倫理是指“事物的條理”,“處理人的相互關係所應遵循的道德和準則”,道德則是指“立身依據和行為準則”。由此可見,倫理道德是沒有統一標準的。不同的社會和不同的階層,所持的倫理道德準繩是不同的。進化論者認為人是從猿變來的,宗教人士則認為這種說法是對上帝的不敬;封建社會倡導男女授受不親,婦女要三從四德、從一而終;現代社會對人工授精或試管嬰兒,盡管在開始階段也遇到種種阻力,但現在已習以為常,不會再引起非議。

4 億年前的陸地景觀想象圖自然科學是沒有國界的,但自然科學的研究成果對社會產生的衝擊,不同的社會則有不同的評價標準。所以,對待諸如生殖細胞基因治療、轉基因食品的生產和銷售,乃至人的克隆和在實驗室裏人工創造新的生命體等,都必須從中國的國情出發,具體而科學地分析利弊得失,理性地作出合理的決策。從科學發展的曆史看,凡是科學,任何手段和力量都是禁止不住的,最後終將掙脫羈絆而獲得發展;凡是偽科學,則隻能得逞於一時一地,最後必將被扔入曆史的垃圾堆。總之,在自然科學的社會問題麵前,我們既要認真學習和吸取國外有益的經驗和合理的規定,又要防止盲目抄襲和聽從西方國家的法規和輿論,不加分析地強調同國際接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唯一明智的選擇。

基因組研究涉及的商業和法律問題

人體基因有的是可以作為商品開發的,一個與肥胖有關的基因曾售價2000萬美元,國外一些大公司已將克隆的有製藥和治療前景的基因申請了專利。一些人體基因編碼的細胞因子,如白細胞介素、幹擾素、促紅細胞生成素等,都有藥用價值,都可用基因工程大量生產,現在每一種產品年銷售額都達幾億美元。西方一些大型製藥企業目前正熱衷於克隆常見多發病的相關基因,如哮喘、II型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和惡性腫瘤等,一旦得手,就可研製防治這些疾病的藥品,申請專利,壟斷市場,獲取高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