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禁止出版自由的主要危害是破壞學術,窒息真理
彌爾頓認為,出版許可法令首先對於學術和學者是一個最大的打擊和汙辱。他說:“富於自由精神和天才的人,他們顯然生來就宜於研究學問,而且是為著學術本身而愛好學術;他們不為金錢和其他的目的,而隻為上帝和真理服務;並且追求一種流芳百世的令名和永垂不朽的讚譽,這是上帝和善良的人們對於出版書籍促進人類福利的人樂於贈與的。……必須明了,一個學術名望不高,然而從不觸犯法律的人,他們的觀點和忠誠如果得不到信任,以致被人認為沒有人檢查和指導就不能發表自己的思想,不加管製就將弄出一個教派或者散布毒素,那他作為一個明白事理的人就將認為這是一種最大的不快和汙辱。
如果我們從老師的教鞭底下逃出來又落到了出版許可製的刑棍底下,如果嚴肅而認真的寫作……不經過草率從事的檢查員胡亂檢查一下就不能發表;那麼作為一個成年人又比一個學童能好多少呢?如果一個人從沒有作奸犯科之名,而他自己的行為又都不能自主,那麼他就隻能認為自己在自己的國家裏是一個傻瓜或者外方人了。當一個人準備向外界發表作品時,他必然會運用自己的全部智慧和思慮。他辛勤地探討、思索,甚至還征求賢明友人的意見。……他深夜不眠、守伴孤燈、精心勤勞地寫出的作品卻必須送給一個終日忙碌的檢查員匆匆地看上一眼,而這個檢查員很可能是比他小很多的晚輩,在判斷上也遠不如他,在寫作上可能一無所知;縱使他幸而沒有被駁回或受到輕蔑,在出版時也必須像一個晚輩由自己的保護人領著一樣,讓檢查員在他的標題頁後麵簽署,以保證他不是白癡或騙子——這種做法,對作者、對書籍、對學術的莊嚴與特權,都是一個莫大的汙辱。”
彌爾頓認為出版許可製會阻撓真理的輸入。“雖然各種學說流派可以隨便在大地上傳播,然而真理卻已經親自上陣;我們如果懷疑它她的力量而實行許可製和查禁製,那就是傷害了它。讓它和虛偽交手吧。誰又看見過真理在放膽地交手時吃過敗仗呢?”“誰都知道,除去全能的主以外就要數真理最強了。它根本不需要策略、計謀或者許可製來取得勝利。這些都是錯誤本身用來防衛自己、對抗真理的花招,隻要讓真理有施展的餘地,而不要在睡著了的時候把它捆住就行了。”彌爾頓明確指明了出版許可令的危害:“如果我們竟致采用查禁製,那就非常可能是查禁了真理本身。”
四、彌爾頓出版自由思想的時代特征
順應時代潮流,揭示時代本質,體現時代精神,是曆史上大凡政治家和革命家的鬥爭實踐與理論創造的一個顯著特征。彌爾頓作為資產階級革命時代的一名精神鬥士,作為一名基督教的人文主義者和啟蒙運動的先驅,他站在時代前列,高瞻遠矚,審時度勢,按照人民的意願和時代發展的需要,在政治、思想、文化、教育、哲學、宗教等方麵都提出了一係列具有時代特征的獨創性的和革命性的偉大見解。出版自由思想就是這些偉大的見解之一,它深深地打上了時代的烙印。彌爾頓出版自由思想的時代特征,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麵去認識:
1.站在時代高度,從資產階級革命和宗教改革的大局出發,闡明出版自由的重要性。1644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正如火如荼地展開,形勢已經朝著革命勝利的方向發展。然而,革命內部掌權的長老派竭力控製人民的宗教信仰和政治思想,竟然頒布法令宣布恢複封建出版許可製度。在這種情況下,彌爾頓向掌權的“長期議會”進諫:“我將力呈鄙見,說明某一項已公布的法令假如能夠撤銷,便將更符合於真理、學術和祖國的利益,而且撤銷以後,民間就會因此而受到鼓舞,認為你們傾聽輿論的勸告勝過以往其他政治家對於公開諂媚的喜悅:這就不能不為你們寬厚和公平的政府增輝。當人們看到,過去別的政府,除了浮華排場以外,並沒有任何值得記憶的事情,他們所發布的任何一條臨時公告隻要有人稍一表示不滿,他們便不能容忍;而你們在勝利和成功之中,卻能更寬宏地容許人們對於你們投票通過的法令用書麵發表反對意見;這樣他們就會認識到,三年一屆的議會所表現的寬宏大度,和不久前竊權的主教以及內閣樞密大臣們所表現的猜忌與傲慢相去不啻霄壤。”彌爾頓在這裏把能否實行言論出版自由看成關係到革命政權能否取得人民信任和擁護的重要問題,看成革命與反革命之間本質區別的重要問題。此外,彌爾頓也從宗教改革的大局闡明了出版自由的必要性。他首先指出出版許可令在性質上是一種專橫而反基督的反動法令,這一法令是那些“牛鬼蛇神似的罪惡機構”由於宗教改革而感到心慌意亂,才找出的“新的靈簿獄和地獄”,以便“破壞和阻撓宗教改革的來臨”,“借此在可能範圍內消滅宗教改革之光。”因此,“當偉大的宗教改革即將來臨時,我們就要當一個思慮更加周詳的建築者,在精神的建築物中抱有明智的態度。”很顯然,這個明智的態度,就是廢除書籍出版許可令,實行出版自由,這樣才能使那些“執筆為文和善於思索的人”“沉思、探討、創立出新的觀念作為獻禮,忠誠而榮敬地送給即將來臨的宗教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