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兵
2003年筆者曾發表題為《政治文明:新聞理論研究的新課題》一文。在那篇文章裏,我提出,政治文明的基本內涵是一個製度、兩種機製、三個規範。一個製度指現代民主政治製度,兩種機製指政治運行機製和社會監督機製,三個規範指觀念規範、法律規範和道德規範。一年來,在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中國的政治文明建設有了長足進步。以中共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標誌,監督機製有所加強。以胡錦濤訪法演講中關於中國將積極研究和批準人權B公約的承諾為標誌,新聞法製建設漸有新思路。以科學發展觀討論和出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為標誌,信息公開趨勢明朗。這一切都表明,政治文明建設是新聞信息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富礦。密切關注和積極開發這些新的信息資源,是當前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三貼近”報道原則的重點和要務。因此,筆者試圖圍繞這些問題,再次討論新聞理論研究的新課題。
輿論監督:傳媒有了廣泛的用武之地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第三條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第四條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內容分七個方麵,它們分別是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製的情況;保障黨員權利的情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密切聯係群眾,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情況;廉潔自律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第五條規定,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黨的各級組織與黨員領導幹部,應當自覺接受並正確對待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這些規定表明,條例以黨的法規的形式確立黨內監督的重點是領導班子尤其是班子的第一把手,確認政治局也在被全黨監督之列。中紀委副書記夏讚忠指出,對中央政治局進行監督的問題,條例規定:中央政治局會議的內容,根據需要以適當方式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或向全黨通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中央委員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的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麵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或中央紀委常委會反映。這些規定,集中傳達出這樣一個信息,即黨內監督從中央做起,從主要領導人做起。它生動地展現出新一屆領導集體的寬大政治胸襟和民主開放的執政風格。
政治文明的前提是有一個正確對待和使用權力的製度,即能夠科學地配置權力,防止權力的濫用和腐敗,使權力真正做到為民所有,為民所用。其中最有效、最可行的辦法就是用權力監督權力,用權力製約權力。條例確立黨外監督、人民監督、輿論監督是對黨的領導機關和主要領導人進行監督的合法權利。這不僅從法理上確認了傳媒製約權力的權利,而且從製度上賦予傳媒製約權力的權力。這是一個必將對今後中國政治文明建設產生極其重大影響的法規。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在實施包括輿論監督在內的監督機製的過程中走出這樣重大的一步,是我和許多學者沒有料到的。對這一法規的評價,怎麼評價都不為過。
以經過13年磨礪而出台的條例為標誌的中國政治文明建設的這一重大步驟,將為中國新聞傳媒提供過去難以獲得的豐富新聞信息資源。對這些資源的充分開發,將為在“內容為王”口號下運作的中國傳媒展開嶄新的發展前景;同時,也向新聞理論研究提出了一係列新的課題,比如:在新的曆史條件下輿論監督的新使命和新特點,輿論監督與黨內監督、人民監督的互補,權利和權力的關係,輿論監督的動機與效果評價指標,等等。對這些問題的深入思考和正確回答,必將有力地推動新聞傳播學的學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