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中國政府新聞發布製度的理論探析(1)(1 / 2)

■孟建、李曉虎

基於政治學對製度的定義,製度被認為是理念(認識)、規則(法律法規)和實踐(行為方式)的集合體。據此,可以將政府新聞發布製度分為新聞發布理念、規則和實踐三個層麵。本文試圖從這三個層麵梳理中國政府新聞發布製度的理論脈絡,揭示理論與現實之間的緊密關係。

一、中國政府新聞發布製度的理念維度

在對中國政府近年來的施政理念和施政文件進行分析後,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政府新聞發布製度理念層麵的理論來源首先是知情權和政府信息公開理論。

中共十三大明確提出要提高黨和國家機關活動的透明度。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政務公開”。2006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完善政府新聞發布製度和信息公布製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辦事效率。”從中國政府施政政策的演進來看,中國政府將完善政府新聞發布製度和信息公布製度作為政務公開的一項重要手段。政務公開是實現民主政治的前提,而知情權和政府信息公開則是現代民主政府執政理念一個硬幣的兩麵:一麵是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訴求;一麵是政府給予這種訴求的法律保障。

狹義上的知情權,即知政權,是指公眾獲取官方的消息、情報或信息的權利。隨著社會的發展,知情權不僅僅限於知政權,而是發展為公眾獲知公共領域信息的權利。正如傳播學者施拉姆的定義:“知情權是公民獲取有關公共領域信息或本人相關個人信息的權利。在新聞傳播領域,特指受眾通過媒介獲取信息,特別是公共生活的權利。”

從知情權的理論基礎來看,知情權概念的發展遵循了這樣的邏輯:民主的實現基於全體人民的參與並形成“意見自由市場”,而公民對公共領域信息的占有或知曉保證了表達自由。也就是說公民的知情權是意見自由市場的基礎,而意見自由市場是民主實現的基礎。

學者認為:“知情權就被認為是從表達自由中引申的一項‘潛在’的權利。”隨著社會的發展,知情權在其權利的性質方麵已經從一種單純的消極權利變成一種積極權利,也就是說掌握信息的主體負有公開信息的義務。政府作為掌握政務信息的主體,有公開信息的義務。2005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將中國政府新聞發布製度的建設列為中國政府政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

中國政府新聞發布製度理念的另一個重要理論來源是軟實力理論。中國政府近年來提出一係列政策和方針,暗合了構築國家軟實力的目標,例如“科學發展觀”、“和平崛起”、“和諧社會”等。由此可見,中國政府已經在理念上認同構築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意義並在實踐層麵作出積極反應。

20世紀90年代初,哈佛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的小約瑟夫奈提出了軟實力理論。隨著國際關係的深刻變化,軟實力理論的內涵不斷拓展和豐富,其理論也被越來越多的國家重視並在不同層麵運用。

軟實力理論從特殊的視角發現了國家或政府在國際社會的競爭力,其理論顛覆了傳統意義上以國家資源、經濟力量、軍事力量、科技力量等“硬實力”為評判國家競爭力的標準,提出了“硬實力”和“軟實力”作為國家的有形力量和無形力量均為國家綜合國力的構成要素。軟實力包括國家凝聚力、文化影響力、國家協調力、國際活動的參與力,這些軟實力的體現都需要借助傳播的力量。所以大眾傳媒將信息向外擴散的能力——“傳播力”是軟實力中必不可少的要素。軟實力理論在中國受到重視與中國近年來經濟飛速發展,綜合國力不斷增強有很大關係。中國政府在逐步增強其國際影響力並不斷致力於塑造自身的國家形象。所以,有學者認為,在國家形象塑造和對外傳播這個層麵,軟實力理論能很好地融入到公共關係理論中,構築以軟實力為核心的“大公關”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