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8章 政府在突發事件處置中的輿論引導(1)(1 / 3)

■葉皓

21世紀,中國進入“矛盾凸顯期”,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概率日漸增大,影響麵也越來越廣。如何應對突發事件,尤其是突發事件處置中政府如何做好輿論引導工作,越來越成為政府公共管理和新聞管理中的新課題。

一、突發事件及其新聞傳播特點

1.什麼是突發事件

突發事件是指在某種必然因素支配下出人意料地發生,給社會造成嚴重危害、損失或影響,且需要立即處理的負麵事件。國務院發布《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規定,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根據社會危害程序、影響範圍等因素,突發事件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根據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處理,突發事件具體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2.我國處於突發事件高發期

目前,我國處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高發時期,每年因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逾百萬,經濟損失高達6,500億元,占中國GDP的6%。未來很長一段時間,我國還將麵臨突發公共事件所帶來的嚴峻考驗,其原因主要有四點:

(1)自然環境惡劣,自然災害多發。中國地貌複雜,是世界上受自然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災害發生頻度高,災害損失嚴重。經核定,2006年中國內地各類自然災害共造成因災死亡3,186人,緊急轉移安置1,300多萬人次,農作物受災麵積4萬多千公頃,其中絕收麵積5,400多千公頃,倒塌房屋190多萬間,因災直接經濟損失2,500多億元。

(2)經濟高速發展,安全事故頻繁。統計數據顯示,世界各國在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進入1,000-3,000美元區間,事故呈現出高發態勢,被稱為事故易發期或稱事故高發期,會呈現出這樣一個怪圈:經濟高速發展——人口急劇增加——貧富差距拉大——道德水平下降——環境日益惡化——安全生產事故頻發。2003年,我國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達到1,090美元,邁進了事故高發期的門檻。2004年全國各類事故死亡人數高達136,092人,平均每天死亡373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發生133起。2005年,全國發生了4起死亡百人以上事故,死亡百人以下30人以上事故發生了13起。2006年,全國安全生產形勢趨向好轉,但仍發生了7起死亡30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3)公共服務體係薄弱,公共衛生事件增多。處在突發事件高發期,但對社會變動和市場經濟波動起抗衡和緩衝作用的綜合社會保障體係在我國還沒有完全建立,社會保障覆蓋麵較低。政府和社會應對突發性災害機製的不健全,容易在災害發生之初,處於被動狀態。

(4)社會轉軌變型,各種矛盾凸顯。由於我國正處於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特殊曆史時期,利益關係和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影響社會穩定的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接連發生,涉及麵越來越廣。2006年,中央和省兩級處理了全國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遷、企業改製等方麵的信訪問題300餘萬件。此外,國際政治經濟格局的最新變化也使得國際間的衝突和危機出現新的特點。

3.突發事件的特點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突發事件主要有以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