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4章 論大學出版的目標與價值觀(2)(1 / 3)

真正的出版人文精神是什麼?它就是以出版人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曆史使命感以及敏銳的個人思考和文化感悟去關注整個社會方方麵麵的發展,再以篳路藍縷的精神與毅力去開掘文化創造和傳承的深井。它是激情與理性、監查與自省、思辨與創新的兼容,是出版人個性文化選擇和社會人文情懷的內在交融。出版人隻有真正做到了這一點,出版業才能真正繁榮、和諧地發展。

其次,職業精神是出版精神的外現。

職業精神是從業人應當具備的職業意識、職業責任、職業態度、職業紀律等的升華,是良好職業風貌的精神展現。出版職業精神即職業精神在出版業中的體現,它是出版精神的發散和具體化。對於目前出版界的浮躁之氣及由此產生的職業水準和行業信譽下滑現象,存在諸多爭議。或歸咎於出版的市場化改革,或歸咎於讀者大眾世俗化需求的推動。但筆者以為,尋根究底其實是出版人自身的問題。

首先,市場化與出版職業道德下滑之間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近代商務、中華等中國出版史上響當當的老字號,其口碑就是在市場的打拚中錘煉出來的。當年它們采用的並不遜於當前的商業化操作手法,並沒有讓它們的社會名聲掃地。相反,它們不僅僅在出版史上塗抹過濃重的人文色彩,還在中國文化思想史中烙下了深刻印記。可以說,市場、商業的因子一直都存在於出版的肌體中,隻是人們的認識、關注有所差別。它們並不是現在才突然跑出來興風作浪的,對出版產生的實際衝擊也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強烈。其次,更不能說讀者大眾的世俗化需求直接推動了出版水準的下滑。有學者指出,多維度探求出版媚俗的根源發現,媚俗中糾纏著各種力量的衝突。所謂的大眾低俗需求欲望雖然是感性的,但卻是被操縱、被拔升、被控製、被誘惑的。而操縱、控製這一切的無形之手,正是市場與文化生產主體目的明確的合謀。編輯出版主體對大眾世俗的消費需求欲望實際上具有強大的控製力。出版物是否媚俗,並不取決於大眾的世俗欲望,根本還在於編輯出版主體是否想媚俗。

其實,近代商務的巔峰、輝煌時期,中國出版也一直存在著“理想型”和“商業型”的差異。前者以繁榮文化為己任,後者則完全以盈利為目的。在謀利動機的驅使下,他們中也不乏迎合部分市民低級口味、不顧社會影響的逐利行為。如一些小店為了賺錢也沒少出版淫穢低劣的書籍;1916—1920年間,黑幕小說一度成為出版的寵兒。但是堅守出版道德價值理念、注重自身品位的出版群體,不論在規模上還是在影響力上都始終占據著當時出版的統領和主流地位,始終是引領中國出版的“旗艦”。吳相在《從印刷作坊到出版重鎮》一書中歸納出了百年商務的兩點精神:一是在文化理想的支撐下追求長久的社會價值;二是在理想與現實及文化與政治、商業之間追求合理性原則。商務在與時俱進中曾遭遇工運、新文化運動、民主運動等時代潮流,但商務群體有一個在社會動蕩、“無地自由”時代裏的進退之道,有其在政治、經濟、文化夾縫中求生存的平衡之術。所謂“合理性原則”、“進退之道”、“平衡之術”正是那個時代的出版人於紛繁塵世中堅守出版道德價值理念的鮮明寫照:他們也有麵對現實的艱難和彷徨,但他們有自己執著的信念,在並不比現在輕鬆的現實夾縫中掙紮拚搏,他們沒有坐而觀望或隨波逐流。而這正是今日中國某些出版人所缺少的精神。

真正的出版職業精神,一是良知。出版是關涉人的事業,從業者是人,表現的內容與人息息相關,服務的對象也是人。可以說出版是最人性化的,對人產生影響極為深遠的行業。這個行業充當著社會教化者和守望者的角色,要求其從業人員起碼要做到有良知。如果說缺乏一定的學識功底和文化品位隻是做不了一個好編輯,那麼缺乏起碼的良知是根本不能去做編輯的。作為一個編輯,如果你根本不會讓自己的孩子觸摸手頭這本庸俗讀物,那怎麼就能推薦給別人家的孩子呢?這是一個出版人良心底線的問題。二是摯愛本業。這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敬業的概念,而是如魯迅先生所說的那種境界:“將血一滴一滴地滴過去以飼別人,雖自覺漸漸消瘦,也以為快樂。”的確,書業是個耗時費力而物質收益卻並不怎麼豐厚的行業。編輯曆來都是替他人做嫁衣的。一個人不論要名還是要利,做出版都絕對不是一個上算的選擇。唯有真正摯愛這個行業,願意為其掏空自己一切的人,才能耐得住清貧和寂寞。而一旦有了對這個行業的真誠而強烈的愛,自然就會有責任心,自然就會有好的從業風貌和職業態度,自然就能做到誠信,做好服務。愛能生衍無窮,因為愛出版,出版的一切也就有了根基。三是意誌和執著。出版具有的文化特征注定了它必然是個需要悉心滋養和培育才能出成果的行業,來不得半點輕率和浮躁。從這個意義上說,編輯從來就應當是一個冷靜、低調、有定力的群體。否則麵對紛紜繁複的文化現象、雜亂無章的海量信息和來自大千世界的萬種誘惑,一不小心就頭腦發熱迷失了自己。因此出版職業精神中不可不強調的一條就是意誌和執著,少了這股子勁兒,出版是無法立足長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