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 論中國新聞改革的優先目標 ——寫在新聞改革30周年前夕(2)(1 / 2)

伴隨著娛樂化浪潮的另一個現象是節目內容相互模仿成風。“超女”直接轉自美國的《美國偶像》,以後就有“超男”“超孩”,試問,目前全國有哪家電視台不在做“選秀節目”?為什麼?這同樣符合“最小投入最大獲益”原則,因為模仿比原創省力省錢,更重要的是,有了前麵成功經驗,大大減少了市場風險。

四、誰來維護大眾利益?

“領導意圖,白紙黑字,一個字也不能錯;市場運作,金子銀子,一個子也不能少。”

這是目前傳媒業裏的一句流行語,形象化的辦報(台)理念:傳媒業關注領導意圖,關注自身的經營。但是在他們的理念裏,公眾在哪裏?公共利益在哪裏?

說到公眾,我國的傳媒業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如此地重視公眾,同時又如此地藐視公眾。重視公眾,是重視公眾的眼球。傳媒業不擇手段地炒作娛樂化節目,都是為了吸引受眾的注意,拉抬收視率,提高發行量,吸引廣告商,提升廣告額。說白了,就是傳媒業把公眾當作商品打包賣給廣告商。所以,傳媒業與其說在不斷創造節目,倒不如說它在努力把大眾製造成商品,這是傳媒業商業化運作的必然結果。藐視公眾,是藐視公眾的權益,無視公眾的利益。就以中國報刊業“有效發行”為例。所謂“有效發行”就是廣告商眼中的黃金群體即傳媒業流行的“白骨精”群體:白領階層,各企事業骨幹,社會精英,他們是社會上“高學曆,高收入,高消費”的三高人群。因為在傳媒業眼裏,他們是“高質量”的商品,可以向廣告商賣出高價。而那些老年人、民工、農民、低工資的工薪階層,盡管他們可能比那些三高人群更需要信息,更需要媒體觀照,但他們消費不起廣告商提供的商品,所以成了“無效”人群即賣不出價格的低檔商品,被媒體排除在外,不配享受媒體。按照我國一批社會學家的統計,中國中間階層至多不過占人口20%。但我國大多數傳媒業的定位和節目定位卻關注於這20%,年齡在25—45歲。怪不得我國的傳媒業有“富人媒體”的稱謂,這跟“普遍服務”的原則相差十萬八千裏。

說到公共利益,中國傳媒業也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策劃過如此多的所謂關注“弱視群體”的節目和新聞。前不久的“楊麗娟事件”就是典型個案,全國幾百家媒體跟蹤著楊麗娟這位“弱者”的一舉一動,還伸出援助之手,捐錢捐物讓她實現追星夢,最後搞得她家破人亡,到頭來才明白,原來是媒體在做秀。另一方麵,我們的媒體也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漠視公共利益。“假新聞、低俗化,新聞炒作”已成為社會三大公害,猶如把汙泥濁水潑向社會,一切後果由社會承擔,媒體不但毫發無損,而且收獲真金白銀。還因為有了真金白銀,把媒體做大做強了,還可以受到表揚,得到提拔。那些低俗化節目一旦受到中央主管部門的批評或阻攔,當地官員還會赴京去疏通關係。2004年的所謂“甲醇”風波,讓國產的啤酒業瀕臨破產;2006年,海南的西瓜注入紅藥水的假新聞,使海南瓜民損失3000萬人民幣。今春,又傳聞海南香蕉致癌,海南香蕉全爛在樹上。更為嚴重的是有些媒體還與不良企業主共謀,利用媒體造勢,壓縮農產品的收購價,哄抬房價,推銷劣質藥品,這樣的事件對公眾造成的損害,使傳媒業的公信力降到曆史新低。

公共利益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卻看不到相關的處理,媒體及相關責任人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這就造就當前傳媒業的一個怪現象:反什麼就“濫”什麼,而且越反越“濫”。這一兩年,反對假新聞,假新聞泛濫成災;反對低俗化,低俗之風愈加蔓延;反對炒作,炒作之風越刮越盛。

政府、大眾、傳媒,三者之間的關係,三者之間的博弈是傳媒業永恒的主題,看看這方麵的著作數不勝數,但都無法改變中國傳媒業目前的格局:在政府與媒體關係上,政府是強者,傳媒業必須服從,服務政府;在傳媒與大眾關係上,傳媒業是強者,不要說鬥升小民,即使一批企業,對於媒體的侵權行為也無可奈何。中國傳媒業不但有嚴格的準入製,造成事實上的行政壟斷,還實行屬地管理,市場嚴重被切割。近些年來,文化產業成為各地的新興產業,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植。地方政府對當地傳媒業更加悉心保護,這樣一來,地方政府一方麵管製著當地媒體,另一方麵精心嗬護,防止外來競爭者。傳媒業隻需服務好當地政府,其他一切無所顧忌,一不怕被公眾唾棄而倒閉,二不怕競爭失敗而破產。這就使有些媒體敢於有恃無恐地任意侵損公共利益。於是,我們不能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