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這個題目推斷,是天上掉餡餅呢,是天上掉磚頭呢,還是天上掉下個林妹妹……
人都希圖天上掉餡餅,更期望像賈寶玉一樣,身邊突然出現個林黛玉,但客觀現實卻是越希望掉餡餅,越可能掉下一塊磚頭來,餡餅沒吃上,瞬間卻是頭破血流……
寧夏有位任先生,有一天讀報時不經意間突然發現自己的一張明信片中了個二等獎,獎品是價值千元的“全球通”SIM卡。這是不是個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情?任先生高高興興地領回獎,很是得意了一陣子。
半年過後,任先生突然收到電話,被告知他已欠手機月租費及滯納金222元,而且說如不交納將向法院起訴雲雲。
任先生本來就沒有手機,也沒有能力使用手機,他當時領回的卡因為沒有用處也就連打開都沒打開,他不明白自己連手機都沒有哪裏來的什麼月租費和滯納金?
公司方麵回答是,任先生在領取這張卡時就辦理了“全球通”用戶申請手續,就已經被視為用戶,公司也就按規定為他開通了這張全球通SIM卡有關線路,這就當然應該交納相關的月租費和頻占費。
而且,公司的這個規定和這一套做法,都是國家郵政總局和這家公司達成的協議。
更令任先生感到倒黴的是,這張價值千元的卡隨著電信事業的飛速發展和當地實際情況,也已被貶值到隻值一二百無了。
對任先生來說,天上掉下的這塊餡餅還沒嚐一口,就成了燙手的山芋,或者幹脆說就成了刺得滿手流血的荊棘!
任先生大惑不解,連呼上當,他去公司和郵局解釋,並要求退回獎品,但遭拒絕。任先生認為“這個所謂的獎品從一開始就像一個陷阱”,出於無奈,他已交了172元的月租費。
對此,有關方麵律師認為,任先生最明智的做法是一開始就拒絕領獎,因為這卡當時就已貶值為一二百元,他應向消協投訴或起訴,要求獲得真正價值千元的獎品。但既然領了獎又填寫了用戶申請表,依法理公司提供
了服務就應按標準收費。當然,公司方麵也有責任把這一切先向任先生做詳細解釋。
此場官司情況如何,至今尚無結果。此事刊登在《中國青年報》上。
這件事的結果已不十分重要,倒是事情本身卻讓我們旁聽者大有經驗教訓值得吸取。
天上能掉餡餅麼?
世上當然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巧事,比如兩元錢買了張福利彩票,中了百萬元大獎,這算不算天上掉餡餅?比如收廢品的晚上整理這些爛鞋臭襪子,競摸出裝有金戒指和千元錢的紙包,這算不算天上掉餡餅?比如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