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兩種主義與公共精神(4)(1 / 2)

由於一些人對自己所屬的特定共同體所表現出來的耿耿忠心,往往會給共同體內部或不同的共同體之間帶來難以調解的緊張氣氛或敵對狀況。上世紀90年代,在巴爾幹半島國家所發生的種種事件,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據有關報道稱:這個時期所發生的極端暴力事件,大多是為了報複如克羅地亞革命運動組織和塞爾維亞遊擊隊等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所實施的大屠殺行為。這些暴力行為引起了有識之士的不安,並促使他們去尋求國際主義的出路;於是,自由主義得到了宣揚。但是,這種趨勢並沒有削弱我們這裏所主張的核心觀點:人類各種共同體所具有的重要性。

人們往往會認為:在譴責褊狹性而強調共同體及其共同目標的同時,人類行為中的自主性和獨立性等重要因素將會受到壓製。而且,出於種種壓力,不同的觀點或少數人的意見將無法表達。針對這種情況,米歇爾·桑德爾(1984)曾指出:“褊狹性表現得最為猖獗的,往往是那些生活方式混亂、社會基礎不穩和文化傳統鬆懈的地方”;隻有在缺乏共同體以及共同體生活的條件下才會出現這種情況。而且,褊狹性和沙文主義並不是共同體以及共同體生活的必然特征。正如我們在本書的第六章中所闡述的,人類完全有能力構建更具包容性的共同體,這種共同體可以用來抑製“宗族主義”態度及其行為方式。

共同體之所以重要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它在我們的自我形成過程中所能產生的作用。我們都是在各自不同的共同體中成長壯大,這些共同體對我們的生活會產生深刻的影響,而且,使我們對它有一種依存性。在查爾斯·泰勒(Charles Taylor,1992)等共產主義者看來,一個共同體不僅擁有一種共同的語言,而且擁有一種共同的文化。所以,共同體不隻是人們賴以交往的形式,而且也將對人們的思想觀念產生重大影響。正如黑格爾所指出的,與其說我們是自由與理性的載體,不如說我們首先是曆史的產物。在托馬斯·霍布斯(1985)和約翰·洛克(John Locke,1990)等社會契約論者看來,在許多情形下,我們對於共同體的忠誠是沒有條件的、不計利弊的,它往往不是我們選擇的結果。

相反地,社會契約論的自由主義傳統則主張,人類之所以構建社會,就是為了實現個體的某些目標。於是,社會或共同體被看作是達到個人目標的途徑而已。正如查爾斯·泰勒所指出的,這種觀念在確保民眾應當承擔最低限度的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也把個人及其權利優先於社會的問題加以考慮。

這種社會契約理論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尤其是,個體與生俱來就存在於原有的社會或共同體之中,那麼,他們還怎麼可能與之訂立契約關係呢?約翰·洛克在《政府論》(1990)一書中提出,我們可以通過明確表達主見或默認態度兩種不同方式來解決這一悖論。

他認為,由於生活在社會之中並享受它所帶來的好處,我們可以默認我們的社會及其法律和管理模式。

但是,他的說法並沒有多少說服力。正如埃德蒙·伯克在《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1986)一書中所指出的,社會契約的形成是我們的經驗和個人的能力所無法企及的:我們在這裏談論的不是“一個關於胡椒或咖啡的買賣合同”,而是一種“現在正活著的人與已經死去的人以及將要誕生於世的人之間的協定”。

最後,共同體還可以作為一種自足的係統。共產主義者認為:共同體可以更好地確保共同生活的一種自足係統,並有利於個人的生存狀態。共同體內部成員的協作關係能夠產生充分的物質“利益”——如在衣、食、住等方麵——可以為個體帶來一種無須為日常生存而憂慮的生活滿足。亞裏士多德或許是最早提出這種主張的人之一,而許多共產主義者從他那裏汲取了靈感。亞裏士多德認為:自足係統或他所謂的autarkeia,在城邦分離的狀態下無法實現,唯有在他的理想國中才有可能。他在《政治學》一書中甚至還認為:那些不是理想國中的人,要麼是野獸,要麼是神:沒有國家歸屬的任何人,不是太低級就是太崇高,不是低於常人就是超越常人……那些無須參與我們稱之為國家的社會交往的人,就可能如低等動物;同樣地,那些擁有完善的自足係統,且沒有任何的需求的人,就可能如神。他們都不從屬於國家。